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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珍珠世家的黎明之前

    淡淡的橘黄色天幕下,一彪轻装步卒排比成列,有四五十数,在两骑轻骑引领下,井然有序款步行进在南香街。

    为首领队的是两位骑士,身形魁梧,比寻常人高出个许头来,比他们这些南境人就高出更多了。在雪湖大陆,众所周知,南境人是整个大陆身形较矮的群族。最为粗短的矮人部落仍旧聚居在南境的三鲸山,他们与世隔绝了上百年,但在两个甲子前的矮人之乱后,有一支便流落在外,听说最后到了白石谷地,成为了翡翠之城的能工巧匠。左首那位骑士的下巴长满了络腮胡子,像极了一排铁牙锯齿,看着粗犷豪迈,套着紧身皮甲,腰悬长剑,有四尺来长,暗黑骨纹剑柄,黑色剑鞘,是王城名剑之一的“黑齿”。另一位骑士面净无须,左脸颊上挂着一道四五寸许的可怖疤痕,从嘴角直延伸至眼下颧骨,看着宛如条小蛇贴伏于面颊,他是黎王朝王庭里的毒手“银蛇”,位列十三名剑前列。两骑尾随步卒,手里擒着赤杆银亮色的长戟,步伐稳健,大显威仪。列队中央簇拥着一辆骈车,马儿是名种“赤鹫”,来自雪湖大陆最富盛名的高原马场—西梁之地的天山牧场,浑身赤色,粗长而健壮的四肢可以让他们健步如飞,传闻它们像秃鹫一样灵敏迅捷。马车宽比南境之主五香侯专驾马车。

    车顶上插着一对黄底风旗,随着马车前进,迎风招展,旗面上绣着深刻图纹,一头赤色异兽斜横在旗面中央,昂首振翅,引颈长啸,轩扬威武。

    “那是赤龙吗?我还从来没见过呢!”稚嫩的声音充满好奇。

    一群赤脚垢脸的童子畏畏缩缩,蹑手蹑脚在跟前晃悠。其中一个扎着冲天辫的男童指着那面招展风旗,抒发着自己的好奇心,他说话时因缺了一颗门牙漏着风。

    从大陆南端远道而来的叶老头跟他们一样,被渐而靠近的热烈情景所吸引,静静注视着。

    “小娃娃们,那不是赤龙哦!最后一条青龙已经消失了好几百年了,随着最后一位青炀王陨落在了绝龙岭。这神兽是如今王族的图腾,黎王的赤色穷奇,看见那双翅膀了吗?青龙旗上的青龙是没有翅膀的。哦,你们还小,无怪乎不知道.....”好奇的不止是这些出生后一直生活在安宁南境而对北方王族不甚了解的孩子们,即便已度半生的叶老头也在盘算:“已经快四十年了吧,距上一次王族赤旗降临南境,来到万香城?嗯,好像…好像还是老侯爷娶亲呢……哎,过了这么多年,老头子都快不记得咯……那时候啊......”

    几十年过去了,但那段故事他犹记在心间。

    万香城是雪湖大陆南境的都城,一直以来为五香侯高氏管辖领域。三十多年前的新继五香侯高鉴篪迎娶了黎王的长女南屏公主。王女下嫁,五香侯又是王国最为显赫大诸侯之一,当然有王室亲兵随路护卫,送亲队伍自王都启程,南向越过黑水,踏上南国驰道,在千面湖与南境迎亲队伍汇合……

    “老爷爷你老了,记性不好咯!”

    冲天辫孩童见他低低沉吟,继而有些迷惘失神,便齿间漏风童言无忌。

    叶老头笑呵呵地用力一拍离身最近那个小孩的屁股,看着孩童夸张地捂着屁股跑开,喃喃说道:“老侯爷娶亲的时候啊,我也是像你那般大的不懂事的孩子啊,跟你们一样的天真无邪。上一回王旗来到万香城,带来了南屏公主,我们的侯爷夫人,为我们带来了近四十年的平静和安宁……哎呀,他们还只是无所事事的孩子呢,就该这样天真无虑,何必要求他们跟我一样自添烦恼呢?”

    “当心着跑,别摔到了!”叶老头善意提醒。

    不到五十的年纪,他的两鬓已然霜白。

    街上虽然有王室军列经过,向来闲逸的百姓们,并没有因此而乱了阵脚,最多引颈观望一阵,又各自忙各自的营生。

    在以香料闻名大陆的南境,采香、制香、贩香才是大家生活核心,至于王侯之间的那些隆重表演并不是他们真正关心的。圆面方孔的钱币、五颜六色千百口味的香料、东境平原的清香稻米、山间天府的丝绸,白石谷地的翡翠,这些才是他们的由衷所爱,只要不遇上罕见严重的虫灾、绵雨,他们悠游自在的生活方式就不会被打乱。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东境平原上耕农们数百年的陈规旧习,世人都说他们为了整个王国,风雨无阻在田野间辛勤劳,是王国最勤劳的人。南境的香民们却不敢苟同,他们自信是雪湖大陆最勤劳吃苦的劳作者,不待日出便进山,即便日落仍在忙碌。令人敬仰爱戴的香神娘娘,赐予了南境漫山遍野的无穷财富,若是疲懒怠慢,那便是对娘娘的亵渎。

    南香街是万香城香料市场,无论是自力营生的小户香农,还是抱团式进行规模经营的大型商社,在街边具占一席之地。这些都是在经过一次次抢位冲突后,已经去世的老侯爷订下的规矩,若有谁恃强强占,侯府任命的市理司管教们会让他彻底从南香街滚蛋。商户们挑选上好的各种香料,摆列成一排排的摊位,街南侧是茴香、桂皮、棱角、肉蔻、山椒、青麻等佐味香料。长久开市下来,一向以富有智慧而自傲的南境人发现了,分门别类的摆设不会让彼此生意糟糕,相反只会让整条街的生意更加兴隆,所以在对街的货摊上摆的多是松油节、檀香、百里香、兰草、百香果干之类,以及各种味的香袋香包。

    王国的南境,气候温热,又多雨水,山野果木繁多、品种各异,四时不绝,万寿果、香蕉、金皮果子、菠萝、椰果、荔枝、玛瑙子等五花八样,各具形状。渐渐在香料之外,又兴起一份市场买卖。南境人将之理解为,这是香神娘娘的额外恩赐——鉴于他们有史以来的勤恳侍奉。

    这些香料山果吸引了很多来自白石谷地、千面湖、东境平原、山间天府的客商,北面黎王之境的商人自然也不会少。久而久之,南境名声远扬,更引来了一些从遥远的白熊城不辞辛劳而来的货商,他们给南境人带来了蛮熊森林的奇珍异货,那些令人啧啧称奇的比人还高大的熊皮,尤其是黑熊皮,银针似的黑得发亮。还有摸起来柔软滑顺异常的貂皮。不过南境人并不喜欢熊皮貂皮,穿上这些东西,他们会生不如死,浑身长满红疹子,奇痒无比,而且裹在厚实宽大的皮氅里,让他们有些喘不过气来。蛮熊森林里的老参、鹿角、雪芒果等南境不曾有的神赐灵药才能获得他们的青睐,迅速流进贵族富商们的口袋中。

    香神娘娘非常爱惜她的子民,南境人在年前又得到了香神娘娘的恩赐,在大陆南端的海望角发现了珍珠。以往大陆的珍珠主要产地是黎王之境的河口城,由于产量有限,产出的上好珍珠都供奉给了王室和贵族们,只有部分残品流动在民间。而新发现的海望角的珍珠不仅颗粒比河口珍珠大,色泽也更加明亮,形状更加圆润,实在是天赐奇宝。这第一颗鸽子蛋大的珍珠,自然是敬奉黎王的最佳生辰贺礼。黎王见之不甚欣喜,接连数日携珠而睡,并赐名“南珠”,海望角一跃成名“珍珠角”。由是南境再一次誉满整个王国,南珠渐亦成了王公贵族们的藏宝之一。

    叶老头很欣慰,自己的家乡能够遐迩闻名。他也因此来到了南境之都万香城。南珠虽然珍贵稀有,但若是无法进入市场,那对于他来说南珠跟石头一样毫无价值。

    寻找一个可靠的珍珠代理商,是他这次来万香城的目的。这是他在心中酝酿已久的如意算盘。若是每次采集的珍珠均需自身找寻买主,多数情况难以得到心仪的报酬。

    南境人的智慧,无穷无尽。叶老头自诩珍珠角没有比他更精于计算的人了。毕竟他曾今做过桃山学宫严冬楼大学官的学童。在大学官被分派到万香城履职期间,虽然只有短短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他依然从大学官那里学到了很多,除了王侯府中的礼仪,最多的就是算学。南境总是金银财富流动最快的地方。若不是大学官过早逝世,叶老头相信他应该在五香侯府有间象样的卧房和几个听其调遣的仆从,甚至还有一间供他做学问的书房……

    那是一段他在无数个夜深人静时仍无限缅怀的时光。命运或许就是这样,你越是希望得到什么,它越是给你相反的东西。不论好坏,我们只能满怀欣慰的接纳它给与我们的。

    这趟总算没有白来!

    “珠光宝气”的老板金大牙亲自接见了他,在友好融洽的氛围中敲定了合作的细节。虽然金大牙给的价钱比“掌上明珠”佟掌柜给的价钱便宜些,不过他应该更值得信赖。据他说侯府总管沈权老爷的夫人谢夫人跟他是血浓于水的远亲。

    金大牙拍着臃肿的猪肚,信誓旦旦地说只要叶老头的珍珠够大够亮,他就有办法卖出好价钱,因为他可以让这些珍宝流进权贵之间!

    “我家采撷的珍珠不必怀疑,保证每一颗都是珍珠角数一数二的宝贝。”这一点,叶老头自信满满。他的女儿是珍珠角最出类拔萃的采珠女,她有着顶尖的潜水技术,她的身体像鱼一样灵活,她的身手又非常敏捷,不仅可以找到深藏海底的大型珠蚌,还能帮她摆脱水下海鲸、墨鱼以及珠蚌的袭击。村子里的人都叫她伶俐无比的“鳗鱼”。叶老头相信即便是在凶险万分的噬人湾,鳗鱼也能够如鱼得水。

    他发自肺腑由衷感激香神娘娘,不但给了他这样一个能干的鳗鱼,还赐予了他一个优秀的儿子,赐予他高超的操舟技艺,一个在水上护航接应,一个水下寻蚌采珠,相得益彰。而他,则总揽全局。似乎一个新兴的南境家族就要在他的运筹帷幄中诞生了——一个靠珍珠而崛起的华丽家族。或许,数十年后,在富庶的南境,会有一首歌唱他和他孩子们的歌谣。

    想到儿女,和那无数次在心中勾画的蓝图,他莫名心绪激昂,对往后的日子充满了期待。

    就连香神娘娘似乎也对他格外青睐,以往鸟不筑巢、人不流连的荒芜之地海望角,已经渐渐褪去荆棘的外衣,印上往来人的脚印、马蹄印、渔船的槽痕,在大陆的天涯海角构架起了一个小村镇,正在一步步茁壮成长。甚至已经有人建议侯爷将南境驰道延伸至珍珠角。想必侯爷也心动了,因为前几天有人看见了香神娘娘腾云旗,那是高侯爷的藩旗。

    从未如此近距离看到侯府藩旗,叶老头的儿子兴奋得彻夜未眠。当他看到腰悬铁剑的骑士,埋藏在小家伙骨子里的某种男子属性被激发了。十三岁的小伙子本就澄澈的双目分外精神。姐姐鳗鱼说他眼珠子明亮得跟珍珠似的。老爹也非常赞同,说自家的珍珠生意定会兴旺发达。小家伙自己却说昨晚上梦见了锋利得发亮的宝剑,他右手拿着宝剑,正站在擂台上准备战斗,擂台有两丈来高呢,四周有栅栏围着,他背后的旗帜上是他的名字“雄”,围观人群间不断为他喝采。姐姐鳗鱼说他长成男子汉了,老爹却板着脸说他着了梦魇。

    难道这孩子真着了梦魇?

    叶老头从街南转出,再往左拐,进第二个巷子,几个香农坐在地上,借着屋舍阴影纳凉,屁股大一张蕉叶上随意扔着几根香蕉,从果摊老板那里低价搜罗来的,生了好多处黑斑,香蕉皮呈半脱状,难正常销售出去了。

    要来一根吗?拿着草帽当扇子用的黑脸老汉歪头示意。

    叶老头微笑着挥了挥手,委婉拒绝。他有要紧的事情等着办。有个熟悉的身影走进了他旅居的客栈。这个人到这里来,毋庸置疑是来找他的。

    原谅他吧,毕竟他还是个孩子,某些冲动总是无可避免,一如年轻的自己。

    他在心里叹息着。或许我就不该在那些夜晚用冰丰碑、刺日神枪的故事来丰富他的童年。

    “父亲!”他身上笼罩着仆仆风尘,雨粒般的汗水从稚嫩的脸颊滑落,黄里带黑的脖子上一道道汗渍痕迹,原本惊慌散乱的眼神在看到叶老头那一刻聚拢稳定了下来,双目直勾勾盯着父亲,就像溺水的少年终于抓住了救命的船桨。终究还是少年人,希望和委屈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我竟险些误会了这孩子,我真混蛋。

    叶老头暗自懊恼,稳稳扶住孩子的双肩,问道:“家里出了什么事?”

    感受到了父亲的力量,少年哽咽着声音,道:“姐姐被人带走了,我没有保护好她……父亲,我没用!”抽动的小身板诉说着无能为力的愧疚。“他们跑的太快,我追不上……”

    香神娘娘啊,您真的跟老头子开了个天大的玩笑啊!

    不过现在不是悲伤苦恼的时候,他需要知道一切的经过,努力控制颤抖的双手,强力压下几乎要跳出胸腔的心脏。

    “在您走后第三天的下午,我在码头补船底,小六子跑来跟我说姐姐被人拐走了。等我们跑回去,他们已经走了,我就一路追来了,我不知道他们往哪走的,我就照着马蹄印最多的路走,到了河湾城,一位卖山漆的老爷说他那天在山上收漆时看见了一队人马穿过了河湾城,往万香城来了。”少年抹了抹脸上的汗,低着头,“我进了城,我,我就不知道怎么走了,也不知道他们住哪,所以就只好先来找父亲您……”

    苦了这孩子了,从珍珠角到万香城,七八日的路程啊,一路上风餐露宿,担惊受怕。也算是个聪明的孩子,总算没有在半途迷路。“好孩子,我一定会找到姐姐的。”叶老头搂紧那小小的身躯,老眼氤氲泪花涌动。

    孩子是不能再强行坚持了,棕丝织就的草鞋早就磨穿了底子,聪明的孩子用常青藤又编穿着,粗制滥造,没多花心思在上面,本来因为长期赤脚而耐磨的脚皮仍然磨出了好几个大水泡,水泡早就破了,磨蹭的都是里面的嫩肉,可想而知有多疼了。将孩子安置到客房,叫来掌柜,请他给孩子备些饭菜送到客房,又再三叮嘱孩子用些饭菜后好好休息,待父亲先去打探情况,等他养足了精神,父子好同去解救姐姐。

    安排妥当,叶老头踏出客栈,抬眼望向天空,艳阳西斜半天,城门应该还没有关闭,队伍既然入了万香城,定可在那里打探到蛛丝马迹。

    愿香神娘娘保佑,我情愿一颗珍珠都卖不出去,只要您让我找到我的鳗鱼。

    我只想要我的鳗鱼!

    带着苦涩而又急切的心情,叶老头快步赶到万香城南门口,河湾城在万香城的南面,若是走南境驰道,南门是必经之路。“希望能问出一点有用的东西吧,请香神娘娘,发发慈悲!”老头默默祈祷。

    在一次直截了当地询问被拒绝后,他自责自己的焦急莽撞,平复心绪,换上跟金大牙洽谈时的从容微笑,从口袋里掏出两枚银币,握在手心掂了掂,银币发出清脆的声音。就像勾魂的铃铛。这玩意儿果然比他的老脸有面子多了,矮胖的守卫看在银币的面子上,给了他要的答案:“三天前辛桓大人从这儿进了城,好像是从河湾城回来。”

    确定吗?老头有些激动。

    矮胖子抢过银币,捏了捏,塞进口袋里,不耐烦:“老子本来是不确定的,不过他带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妞儿回来,老子就格外记得清楚。怎么,老头儿,我看你胡子都白了,还惦记美妞呢?哈哈哈,那可不成,漂亮的马子该属于我们……”

    被如此嬉笑嘲弄,叶老头涨红了脸,颤抖的手掌险些控制不住扇过去。

    该死的东西,满嘴喷粪,怎么没被淹死在粪坑里呢?

    真应该抽他两个耳刮子。

    他转身离开,不理会身后更无耻的嘲弄:“就这糟老头,只怕再漂亮的处/女脱光裤子张开腿躺在他面前,老鸟儿也举不起来……”

    这些不知廉耻的东西有多远滚多远吧!香神娘娘赐予我双耳,可不是来遭受污言秽语的。

    感谢香神娘娘聆听了我的祈祷,这么快就有了鳗鱼的消息。

    虽然还不敢断定,但十有八九是她。

    若是如那满口脏话的王八蛋所言,鳗鱼被辛桓大人带走了,事情就棘手了。毕竟事涉侯府。

    他对万象城里的大人们知之不多,好在去年的河湾城敬香会他去围观了热闹,看到了一场南境少有的比武大会——如果可以称之为武会的话。虽然南境人不喜欢舞刀弄剑,但城备防务、大人们的安全总得有人负责,训练武士和卫兵不能缺少。即便如今四海升平,稍有银钱的商人,都会找燕子楼雇用白燕子来确保安身立命。在河湾城比武会上,获得最终胜利的便是辛桓将军,侯府卫队的最高统领。

    他从未听说辛桓贪念美色,在他眼里,锋利的宝剑比漂亮的女人更值得亲近呢。鳗鱼算得上珍珠角最漂亮的姑娘,但锋利的坚铁和纤细柔弱的手指天生就格格不入。

    涉及到侯府,不能贸然行动,他除了从众口流言当中知晓关于辛桓的一星半点,其他的一无所知。他需要另寻途径。揣在兜里的右手摸到一个圆圆的东西,下意识的感受出正是带来给金大牙品鉴的一颗新鲜南珠,也是一颗定心丸。这颗南珠有大拇指头大小,一点点光就可看到它的银光闪闪,未经丝毫打磨天然如此,金大牙说摸着比少女的肌肤还圆滑温润。金大牙初见此珠就想将之纳为己有了,为此他愿出两个金币,已经出价不菲了,叶老头庆幸他没有将其售卖。

    现在该是它发挥作用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