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历史军事 » 新崇祯纪实 » 46安稳点

46安稳点

    二十五日,等一套程序走完,礼部仪制清吏司郎中吴成敏刚要按惯例主持散朝,却见一人出列道:“陛下,臣有本奏。”

    “讲。”朱由检精神一振皱眉看去,原来是左都御史曹思诚。

    到底还是来了。

    “臣以为将光禄寺一干官员逮入诏狱并抄家之事不妥。”

    “有何不妥?”

    “光禄寺典簿固然罪有应得,可寺丞、署正等人所犯不过是二八抽分之惯例,并无贪墨公中钱粮之举,逮入诏狱、抄家着实过重了。”

    二八抽分,就是说商人供应了物料后领银子时惯例只给八成,也就是后世所说的回扣。

    其中弊端不需多说。

    “呵呵。”朱由检冷笑几声没有回答,却开口问道:“曹先生今年上过几次奏疏了?”

    曹思诚有些懵,不知道皇帝为什么忽然问起这个:“臣不明白。”

    “呵呵,朕听闻都察院有个规矩。

    御史月进一疏,都御史季进一疏,却不知可有此事?”

    这其实是都察院的潜规则之一,即使上疏大多也是空谈泛论而已,无非是遇事能推不揽大伙官官相护的意思。

    你好我好大家好,这才是为官之道!

    曾经有新进御史连上数疏,再想上时却被老吏阻止:此乃旧例不可不遵。

    曹思诚闻言张嘴结舌。

    有心说不是吧,皇帝都知道了,说是吧,又忒说不出口。

    “做事不用心,官官相护倒是很用心。”朱由检再次冷笑:“退下。”

    “臣……。”

    “退下。”朱由检冷不丁的喝道。

    “且慢。”吏部尚书周应秋出列道:“陛下,此非帝王以待臣下之道。”

    朱由检看了他一眼,原来是周日万啊!

    这厮公然按照官职高低索取贿赂,整日里忙着与文选郎李夔龙分肥,据说每日可分贿银一万两,所以得了这么个外号。

    现在不是收拾他的时候,嘴角咧了咧没有说话,转头看向呆立一旁的锦衣卫。

    锦衣卫大汉将军职责就是维持朝仪,眼见得躲不过这差事了,遂作势喝道:“退下。”

    曹思诚自然不会等着受辱,匆忙行礼躬身退出皇极殿——至于气节,似乎阉党诸人没多少这玩意。

    周应秋见状闭嘴不言,满面尴尬的退回原处。

    诸人心下俱是不安。

    看来这位皇帝真不是个好说话的人,想到曹思诚的处境,颇有些物伤同类的感觉。

    只是,这几人必须声援,最好能将他们解救出来。

    也不是为了这几人,各位阁老、部堂日理万鸡,区区几个五六品官员的死活还没放在心上。

    可下狱、抄家之风决不可长。

    千里为官只为财,稍微有些权力的大小臣工都是家财万贯的,若是稍有过错就下诏狱抄家,大伙的日子可就别过了。

    刑部尚书薛贞整理下思路,手捧笏板出列道:“陛下,大明自有律法,即使此数人真的犯了律法,也应该交由三司会审按照大明律惩处。”

    “哦,按照大明律该如何惩处?”

    “按律判罚,允其交银赎罪即可。”薛贞义正言辞的道。

    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所谓按律自然是按照大明律。

    可世人只知朱由检制定的大明律严苛之极,贪墨80贯就处以绞刑并剥皮实草以杀鸡儆猴,却不知他的不肖子孙在文官们的蒙蔽下,早已将大明律改的面目全非。

    简单说。

    明孝宗弘治十三年,也就是1500年,经孝宗批准,【问刑条例】正式颁行。

    问刑条例的制定,起因非常简单也非常合理。

    因为朱元璋将大明律作为祖制不许后世子孙修改,可随着社会不断变化,就会遇到许多新情况、出现许多律条不合时宜的情况,因此后来的皇帝只好以条例的形式将此附在大明律后。

    时间久了,文官们就以此为借口要求整理这些条例,作为附件附于大明律后。

    这附件就是问刑条例。

    此事也与大明其他国家大事没什么区别,一个好的开端,一个坏的结果。

    首先,问刑条例废除了贪污罪的死刑,最高判罚代之以‘发附近卫所充军’。

    虽然八十贯即杀的律条在朱元璋死后就很少执行,可律法就是律法,万一哪天来个皇帝想严格执行的话,文官们却是逃不过这一刀的。

    现在,终于可以安心的睡个好觉了!

    其次,《问刑条例》把花钱赎罪的范围扩大了几乎不受限制的地步。

    ‘凡军民诸色人役,及舍余审有力者,与文武官吏、监生、生员、冠带官、知印、承差、阴阳生、医生、老人、舍人,不分笞、杖、徒、流、杂犯死罪,俱令运炭、运砖、纳料、纳米等项赎罪。’

    舍人,有世袭武官资格却还没袭的人。

    说人话,就是只要有功名在身的人、老人,除了谋逆大罪之外都可以花钱免刑!

    朱元璋时也有交银赎罪,不过只限定在‘存留养亲’、‘老少废疾’、妇女、过失犯罪这寥寥几项。

    存留养亲,就是独生子需要赡养老人时。

    花多少钱赎罪呢?

    嘉靖三年时,‘……笞一十折银一钱五分、徙一年银一两八钱、徙五年银九两,似觉稍重办纳不前,查得法司见行纳公食则例,徙罪每年该银一两二钱,杖罪以下每一十该银一钱,余皆依数准折。’

    说人话,就是弘治时制定的打十板子花0.15两赎罪、判徙一年交1.8两的规矩太重了,我们交不起啊,还是改成十板子交0.1两、徙一年交1.2两比较合适。

    绞刑呢?

    ‘纳米五十石’就可免死!

    当然,不能造反,皇帝绝不会同意对这个也能花钱免死。

    也不能杀爹砍娘,这个关系到礼法,没得商议。

    牛逼吧!

    借用某句台词就是,‘吾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实际上这是文官们的一次重大胜利!

    实际上这彻底颠覆了大明律!

    这以后,大明成了有钱人的天堂!

    再加上叶琪改盐法等等变革,孝宗堪称文官们的贴心人。

    也是因为这些原因,孝宗才会被文官们吹嘘成了圣君、仁君。

    朱由检只是冷笑着盯着薛贞,虽然此人在史上语焉不详,可朱由检却不相信他这个刑部尚书会是清廉之人。

    须知,在明末官场上,稍微少收点钱就可以在史书上留下清廉之名的。

    薛贞被皇帝盯着,心里直发毛,也有些后悔,可是已经站出来了却退缩不得。

    他已经60多了,也干不了几年了,若非职责所在断然是不会出头的。

    “陛下,国家自有律法,此数人仅仅是六品官员,又非谋逆大罪,还是交由三法司审理为宜。”李国榗出列帮腔道。

    “此数人事涉宫内饮食供应,诏狱如何管不得?”

    “即使如此,也需按律法惩处。”

    “呵呵,好啊,朕没意见,就按照大明律惩处。”朱由检冷着脸道:“贪墨八十贯以上者,绞!

    剥皮实草以警后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