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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我养你啊

    门外安静空旷,门内孤男寡女。

    要说没有什么想法,我相信,没有一个正常的男人会相信。再说了,学姐如此美丽,婀娜多姿,风采照人,我怎么可能没有那么一点点的动心。

    更何况,学姐是我的初恋。对,没错,暗恋。就算是暗恋,那也是初恋。学姐是我,情窦初开,便铭记于心,此生不敢忘记的女孩。

    对,就是女孩。原本在我眼里,她永远冰清玉洁,神圣不可侵犯。

    尹大师的存在,逐渐消磨了我对“女神”这两个字的敬畏与膜拜。

    很多我觉得清纯可人,良家女孩的人,一个个的,轻而易举的,让尹戈这样的负心汉,通通拿下。我逐渐对“女神”这两个字,产生了怀疑。

    生活中的很多事,都在慢慢摧毁我的三观,拉扯我追赶爱情的坚定脚步。看到好多情侣。他们争吵,他们分手,他们和好,然后再分,再和。

    多数情侣,因为互相喜欢,或者被一方的真诚感动而选择交往。

    一小部分情侣,实在是不太合适,相处之后,发觉,对方与自己想象中的样子,相差太远,不适宜当作结婚对象。万一勉强结婚了,过得别扭,很有可能,离婚。

    一部分情侣,初生牛犊不怕虎,管他合适不合适,先结婚,合不来,离婚呗。又不是古代,女人还得等男人厌烦了,写休书。如今男女平等,女人也可以休男人。不过不叫休书,叫离婚。

    还有一部分,这个占比,其实可以说是占到了百分之七十。而恰恰这部分的人,占了如今离婚率的百分之七十左右。这一部分人,不看感情,不看品行,更不看年龄。只要彩礼,商品房,中档车到位就行。

    这是一个暖男,蓝颜被说成t狗的年代。也是一个,离婚次数越多,越多人追捧,说此人敢爱敢恨,不矫揉造作,真乃吾辈楷模的年代。

    男人没钱,心爱的人不嫁他。男人有钱,可以横刀夺爱,无数别人心中的挚爱,环绕着他。如果这个男人还很帅,那就更完美了。

    女人不美,心爱之人不娶她。女人漂亮,无数别人心中的完美男人恨不得上一秒分手,下一秒就将漂亮女人娶回家。倘若这个女人还很有钱,那就更好了。

    看到的越多,我想的就越多。后来啊,想通了。毕竟有尹大师的点拨,我内心顽固的坚持。

    尹大师一次又一次抢走我的女网友,使我逐渐透彻,颇有将古今融会贯通,达到了通古博今的境界。

    其实,规则一直没变。即使在古代,三妻四妾,也只是有钱有权人的标配。名正言顺后宫三千面首的,也只武曌一人。

    爱情这东西,如果不稀缺的话,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向往?

    生活品质这东西,就怕做对比。如果比你差的人,过得比你好,你还能不能坚守本心,做沉默寡言,埋头苦干的人?

    古时路远,一生见不到几个人。偶然一次对视心动,便视为此生不换。现在,上一秒看中了谁,下一秒又移情别恋,爱上更优秀的人。

    古时,路远,相见不易,相恋更是难上加难。

    如今路一样远,相见却可足不出户。即使出户,交通便捷。见色起意,太方便了。

    从前,伤风败俗浸猪笼。

    现在,伙同管家巧取豪夺夫家财产,依旧逍遥法外,活得自由自在,痛痛快快。

    道德在从前,能杀贼人。

    道德在现代,虽说能杀贼人于无形,但真的没见过几个坏蛋被嘴巴说死。既然已然决定使坏,内心强大的贼人,又岂是几张毫无攻击力的嘴巴,能够消灭的。

    如今的怪现象,倒是耐人寻味。

    一部分女人,把自己估价估的太高了。以为听一两个讲座,买一两件奢侈品,立马精神升华,高大上了,就看不上伴侣,忍受不了平淡生活了。

    一部分男人,过于狂妄自大,以为相夫教子的女人满大街都是,夫为妻纲,更改不得。殊不知,现在的一些女人,不指望你洗衣做饭带小孩,已经是谢天谢地。怎么还能奢望她们去伺候你爹娘?你怎么不去伺候她们爹娘的?

    现在的人,太讲究享受,不讲究分担,责任,包容,尽孝。

    尽什么孝,不啃老就不错了。

    责任?一部分女人认为,赚钱是男人的责任。男人赚来的钱,就应该给女人花。男人就应该养着她,宠她。她不想承担相夫教子,伺候老人的责任。只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懒妇要不得,忠诚度不高另说,光在家庭中的价值体现,几乎为零。

    同样的,有一部分男的,也是这个样。游手好闲,恨不得女人给他银子花。不够花,甚至不惜骗女人去出卖色相。这样的男人,我已经见怪不怪了。

    包容,更不能谈。结婚离婚,太容易了,还包容个啥?除非出台规定,结婚多少年不管。只要是一方过错离婚,三年内不得结婚,也不得生小孩,不然,直接坐牢三年。我想,唯有这样,才能降低离婚率,提升结婚人群的包容指数,感情基数。

    尽孝这事,不好说。我觉得,不啃老,还清父母在你身上花的钱,再每月给点生活费的话,就是个大孝子了。

    别说什么给了生命,我最不喜欢别人拿这个说事。除非哪一天法律规定,你父母随时可以取你小命,又不犯法的话,我就承认,给了你生命的父母,能无限跟你索取。

    同时,最好再规定,先帮了你一次的人,你必须终生报答他,一辈子帮他。

    教你手艺的人,你得把他当爹供着,他不让你出师,就一辈子做他的廉价劳动力。

    所有的付出,都值得回报。但不是所有的付出,都值得用一生去回报。

    主人每天喂狗吃的,狗狗在危难时刻,会奋不顾身的救主人,哪怕付出生命。

    老板给你工资,你只是给老板干活,又不用付出生命,为什么要计较加班不加班,工资低不低,有没有双休?

    因为,狗不是人。人的生活,复杂多变。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是古人夸张的说法。知恩要图报,可当初施加恩惠的人,绝对不能挟恩逞凶。

    礼尚往来,君子之交,是涌泉相报的前提。贪得无厌,无底深渊的恩人,尽早疏离。

    救你命的人,不能因为救了你,就说你的命是我的,就能越过法律的界限,随意处置你的生死。

    法大于情,法也不外乎情。法律没有要求你报恩报得自己支离破碎,都是让你适量就好,尽力就好。

    活得越久,就越不喜欢道德绑架的那群人,满嘴的仁义道德。轮到自己了,立马将仁义道德,踩在脚底。真应了那句话,看热闹的不嫌事大,站着说话不腰疼。

    学姐坐在床边,让我讲我的故事。我没有说,只是跟她说了我的人生观,价值观,婚恋观。

    从拜金说到浸猪笼,从浸猪笼说到男女平等,从男女平等说到车子房子票子。说的我口干舌燥,嗓子冒烟。学姐一言不发,静静倾听。

    “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学姐动容,我跟她观念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