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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团体解散风波(上)

    高兴之余,颜然甚至根本没想过什么原因会使得自己的两位“助理”同时迟到,害得她作为一个艺人,居然要在楼下刷外网新闻等他们半天,以至于被小伙这种“非专业星探”给撩骚到。

    自从在饭团耍小聪明,被公关部高总监一顿臭骂,再被控评组荣誉组长金鲤一顿情商上的打击后,颜然就躺平任嘲了。饭团帐号的管理就完全交给了欧阳和小媛管理了。

    颜然本人不登饭团很久了。本身对娱乐信息也不怎么感兴趣的她,完全不知道今天娱乐圈到底发生了什么大事。

    她在翻外网的科技与时政新闻的同时,欧阳和小媛还在欧阳的房间里商议一会该怎么跟颜然汇报网上突然暴出的,足够颠覆东风少女的这则爆炸性新闻呢!

    【今天工作完毕后,牟敏卿、文雪夷、周茜、余应琪、柳梦萦、冯锦儿各自被各自的经纪公司接走,未返回宿舍。因为团员的缺失,原本预计四天后举行的成团新闻发布会延期。重开计划:暂无。】

    一时间网上都炸了。很多粉丝都绝望了:我××的没日没夜花了这么多钱刚把你们投进团,这团就完了?一时间饭团整个儿都爆了。

    史称“东风少女第一次解散风波”。

    其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出现在居间代理公司权上。

    这里要把颜然的经纪代理协议,与其他九位小姐姐的居间代理协议要分开来看。因为这两个协议是完全不同的。

    最大的不同,在于颜然本身就是食铁兽的成员。不涉及赚的钱先过一遍食铁兽,再过一遍经纪公司的问题。而且,因为之前王石生给颜然开的条件过于苛刻,引起颜然的极度不适与反感,甚至有可能拒绝成团,董源为了安抚颜然,给了颜然两个选项:【与食铁兽紧紧捆绑】和【相对较为自由的签约方式】。

    颜然选择了后者。所谓的相对自由,主要指的是以下几个方面:

    鉴于颜然作为唱作型艺人,需要独处时间进行创作,所以她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跟团,参与一些非重要的团活动(当然也拿不到钱)。

    除了一些重要的晚会、新闻发布会、团综等必须全员参加活动不能推脱外,食铁兽不能强制要求颜然干某些工作——所以颜然跟欧阳说她不想参加再那些采访,广告类活动时,她有这个权力说“不”。

    除非与重要活动的日程起冲突,所有向颜然发起的工作约,食铁兽无权代替颜然接受或拒绝,必须先经过颜然(欧阳)同意。

    颜然可以接“私活”,但无论什么工作,无论工作是否是食铁兽介绍,食铁兽都会收取固定比例的经纪费用,这个比例为30%,即所有个人资源,颜然与食铁兽7:3分成。

    跟团走的团资(仅限以东风少女为名的团活动),食铁兽额外再收取30%“女团运营费用”,即4:6分成。

    代理期间颜然的所有创作,版权归颜然所有。但所有收益,按7:3与食铁兽分成。

    这个分成条款看上去好像食铁兽挺占便宜的,但看看其他小姐姐们的居间代理协议,你就知道什么是真黑了:

    首先,原则上不许私自活动。所有工作必须由食铁兽安排。两年居间代理,意思就是忘掉你原来那个公司吧。这两年,食铁兽才是你的妈妈。

    其次,艺人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团活动,所有活动,无论个人资源或是团体活动都视为“团资”,食铁兽收取70%代理费。剩下30%再通过原经纪公司与艺人进行分成。

    ……这还只是最重要的两点。真要扒开协议一条一条谈,食铁兽可是相当的黑。差不多相当于王石生给颜然那协议的两年限定版,当然,稍微好一点点。

    看官可要问了:这么黑的条款,各大经纪公司怎么一开始同意成团呢?

    问题就在这里了。当时成团的日程很紧。食铁兽要跟每家公司谈细节扯皮,最后肯定没时间。所以出道前,食铁兽跟各大公司只谈了一个意向签:就是说你把你公司的艺人交给我用两年。待遇嘛,我们到时候再细谈。

    有点像董源在节目最开始跟颜然签的那个意向签,只定大方向,具体细节不管。

    颜然那个细节约必须要在成团前签,因为如果颜然拒绝出道,意向签也完了,颜然从此不属东风少女,也不属食铁兽的艺人。甚至因为颜然掌管贝拉杨的全部版权,连带着贝拉杨的生前作品公司都没办法插手。

    但其他公司的艺人则没必要着急。

    出道后,各家小姐姐的待遇问题的谈判便摆上了桌面。这时食铁兽就把刚才那个黑成炭的协议拿出来了。

    这时各家的反应就完全不同了。

    金鲤的公司只是间在上海的小破办公室,没有出道,金鲤就是回去继续直播的份。所以沙老板二话不说就把协议给签了,爽快得跟卖假钞一样。

    甘源是因为人情送过来的选手。所以对方公司什么毛病没挑也很痛快地就签了。

    李漱玉则是跟原公司闹了个极大的不痛快。原公司压根不管她了。在分成细节上讨价还价了一番后,也签得很顺利。

    但剩下映虹的牟敏卿、文雪夷;米人的周茜;咔咪的余应琪;帅狗的柳梦萦;以及水果的冯锦儿的协议就完全无法谈下去。

    其他不说,不许接私活这项根本就没可能实现。举一个例子:成团后的代理权各个公司都交给了食铁兽,但映虹早在成团前就为文雪夷和牟敏卿签了一大堆工作,而且签约费用映虹早已吃进了嘴里,怎么可能吐出来再分给食铁兽!

    映虹提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就是:两团并行。

    就是牟敏卿和文雪夷原来不是韩国“银河少女”的成员嘛!现在虽然进了“东风少女”,牟、文二人还要保持银河少女的编制,以及接受银河少女的工作。

    另外,成团后的居间代理权是给了你食铁兽,但我事前签定的工作,你要同意我的艺人履行,并且你食铁兽不能分钱。

    这种条件,食铁兽要能同意才怪了呢!于是两家从商谈到交涉,从交涉到扯皮,再到大打出手。一发而不可收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