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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团长

    程飞宇正吃的欢快,夏宓突然一阵恶心,连忙招手示意程飞宇要吐。程飞宇连忙把零食往病床上一丢,又将夏宓的拖鞋从床底捞出来摆放好,然后急忙忙的取了输液袋跟着夏宓冲了出去,一路小跑着快到洗漱台的时候夏宓惯性的将手往后一伸,示意程飞宇不要靠的太近,她不想恶心到他,然后趴在洗漱台上狂吐了起来。

    只听“哗”的一声,吐的几乎全是水,里面掺杂了一些没有消化完的烤鸭和配菜。吐完以后漱了漱口,又用水将洗漱台冲洗干净才重新回到病床上。程飞宇扶着她躺下,从旁边的置物柜台面上端来了水杯,喝了一口,感觉温度正好才把水杯递给了夏宓。

    夏宓浅浅的吸了一口,便摇头不喝了。喝多了又会想吐。

    “要吃达喜吗?”程飞宇见她又闭上了眼睛,眉头却拧成一团,关切的问道。

    夏宓点点头,程飞宇便掰了一片达喜轻轻的放进她的嘴里。

    “这么大片?直接吞吗?还是咬碎吃?”夏宓睁开眼睛,对嘴里巨大的药片表示疑惑。

    程飞宇看了看药盒上的说明书,回答道:“直接咬碎。”

    夏宓将药片咬碎,口感并不算太好,但吃进胃里以后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原本被胃酸腐蚀得火辣辣的食道和肠胃瞬间被一阵清凉的感觉给浇灭!那感觉简直不要太美好!

    “妈耶!医生为什么不早点让我买达喜,简直快乐!”夏宓满足的张大了双眼。

    “怎么了?”程飞宇好奇的问道。

    “很爽,肠胃不觉得烧了,凉凉的很舒服,简直和灭火器似的!”夏宓高兴的说。

    程飞宇松了一口气,觉得这趟腿没白跑,至少让她觉得舒服了一些,自从孕吐严重以来夏宓好久没有高兴过了。

    不过这份高兴没有维持太久,夏宓就发现胃里的火苗又足见复苏起来。

    “这个药一天能吃几片啊?”夏宓问。她也知道毕竟是药,不到万不得已,无法忍受的时候,她尽量不吃。

    程飞宇看了看药盒上的说明书,说道:“一次1-2片,一天3次。6片吧。”

    夏宓点了点头,应了声“好”。

    程飞宇在医院里和夏宓一起吃了晚饭才回家去,到家给又给夏宓发了消息:“今天医院车位满了,车子停旁边停车楼,好贵啊!和昨天同样的停车时长,医院25,停车楼这里要42,下次还是要尽量停医院里去。”见夏宓没回,过了一会儿又发了一条:“刚给团长铲了屎,这次买的猫砂不错,不臭。”

    团长是夏宓养的一只猫,也是夏宓的宝,在家的地位比程飞宇要高一级。最早的时候程飞宇是不给夏宓养猫的,不管是猫还是狗程飞宇都是不给养的,因为他小时候被狗追过,摔了一跤,到现在膝盖上还有一道疤,他觉得养这些毛孩子就是给自己添堵,“万一哪天给你挠了或者咬一口,这不是没事找事吗?”程飞宇满脸抗拒的说到。

    其实夏宓小时候也是被狗咬过的,不同于程飞宇是被狗追,而是真正被咬了一口,夏宓还记得那只叫小虎的母狗,平日里和夏宓很是要好,后来她生了崽,夏宓就想抱一抱。也许是刚生了崽比较敏感,见夏宓要把她怀里喝奶的崽子抱走,对着夏宓张嘴就是一口。但也算是嘴下留了情,只是破了一个小口子,见了一点点血,马不停蹄的就被送去打疫苗了,至今手上还有一道大米形状的印子。

    但过后夏宓也不怕,依旧和小虎玩的好。后来陆陆续续还养过两只狗,都是母亲不知道从哪里抱回来的中华田园犬,虽然算不上好看,但夏宓都喜欢的不得了,一直好生照顾着。可是每次都养不了多久又都被母亲以各种理由送走,夏宓很伤心,直到第二次被母亲瞒着偷偷送走夏宓才忍不住发飙道,“你每次抱回来都是我在养,我养的好好的,你又一会儿嫌人家掉毛一会儿嫌人家很吵整天叫,你抱回来之前难道没有想过这些问题吗!你以后不要再往家里抱了,我再也不要养了!”

    后来母亲真的没有再抱毛孩子回家,夏宓也没有再养过任何宠物。一直到夏宓大学毕业工作以后在出租屋楼下捡到了一只手指大被遗弃的小猫,眼睛才刚刚睁开,路都走不稳,夏宓见她可怜就带回出租屋里养了,取名叫“妞妞”,养了三年多,突然有一天不知什么时候偷偷跑出去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她一边担心妞妞会不会在外面发生意外,一边漫无目的的在出租房附近寻找,却始终没有妞妞的消息。妞妞走失的第七天,夏宓在家里大哭了一场,因为她听说猫的记忆只有七天,如果七天还没回来,就再也回不来了。她一边哭一边暗暗发誓,这辈子再也不养猫了!

    但她这个人总是这样的,好了伤疤忘了疼。以前没有和程飞宇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是很忙,没有心思也没有空养宠物。和程飞宇在一起以后时间突然充足了起来,突然就又想养些什么了。

    她思考了一下最后决定还是要养猫,首先猫咪不用每天遛,只要给它一个空间就够了。这对夏宓这个“懒癌患者”来说是一大福利,其次也不需要经常给它洗澡,猫和狗不同,狗三五天不洗身上味道就很重,但猫只要一个月洗一次就可以了,而且夏宓本身也不是热络的人,比起热情似火的狗狗她更喜欢爱答不理的猫主子,高兴的时候撸一撸,没事的时候各自欢喜。

    好说歹说,软磨硬泡了近两年时间程飞宇才松了口同意她养,于是就有了团长。

    团长刚被抱回来的时候才两个月大,小小的一团,也就比手掌大不了多少,所以夏宓喊他团长,他是夏宓的“大儿子”。

    程飞宇起初是很怕团长的,每次见到团长都要绕着走,他始终觉得团长也许哪天心情不好就会给他一爪子。有一次夏宓让他帮忙把团长抱到房间里,程飞宇眉头一皱,推脱着不愿意去。

    “万一它咬我怎么办?”程飞宇正儿八经的担心着。

    “不会啦!我天天抱都没事,它才多大啊!它咬你你就咬回去就好了,赶紧去!”夏宓催促道。

    程飞宇百般不情愿,但耐不住夏宓软磨硬泡,半推半就的出了房间。过了五分钟,夏宓正奇怪程飞宇怎么还没进来,就看见巴掌大的团长被一米八的程飞宇托举在手里,他双手向前伸的直直的,手上还戴着烘焙用的加厚款隔热手套,身体向后倾斜30度,整个人崩的紧紧的快速向房间里移动,然后在离床50公分的地方急急忙忙的把团长往床上一丢,才松了一口气,仿佛手里抱着的不是两个月大的猫主子,而且一颗随时会爆炸的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