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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世间悲欢离合

    说是随便看看,实则曹万匠一进店铺,目光便不自觉地停留在那只正在舔着小手手的橘色小猫咪上。

    就是这只小东西,一爪子抽飞一个壮汉?

    怎么看,这都是一只普通的小猫咪,手劲有这么大?

    曹万匠难以理解,他一直盯着小猫咪看,搞得小橘不自觉的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一脸懵懵地看着面前体型矮小、身材却又无比壮硕的中年男人。

    总有人想对本王图谋不轨!

    小橘打起了万分的警惕,就连自家老板都没这个福气摸到自己,这个家伙哪来的资格!

    见小橘一脸严肃地看着自己,曹万匠心里不禁一阵发毛,莫非他的那点小心思,全被这个小东西给发现了?

    不是曹万匠喜欢胡想,实在是这只小猫咪表现地太过惊人,那被它抽飞地壮汉可是牢里地常客了,屡教不改地那种。

    仗着有点修为,平日里没少欺负平溪县地百姓,曹万匠曾好几次将他抓捕归案。

    平溪县地百姓只有曹天王可以欺负!

    但即使是面对曹天王,那人也是丝毫不客气,因为经常进牢房地缘故,他对曹天王倒是没有一般百姓那么忌惮。

    甚至,因为进的次数多了,这家伙竟还总结了一套经验,像那种小打小闹,县衙基本不会重判。

    曹万匠顶多在牢里给这家伙一点苦头吃,但是总不至于为了一些小事,便将之处死。

    根据对那家伙的审判,那家伙对于被一只猫抽飞,打得毫无还手之力,那家伙是死不承认的。但是,牢房毕竟是曹天王的地盘,在一番好生伺候过后,那人像是变了一人,无比热情,积极协助县衙办事。

    “区区一只猫咪,竟有这样的力量,莫不是妖族?”

    曹万匠越想越觉得很有可能,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异域跟妖族基本便是挂钩,两者经常会相联系。

    王辰来历不凡,这点是谢县令亲口承认的,来自异域他乡,身份不凡,整个人却表现得毫无修为,这一点就很耐人寻味了。

    曹万匠想起了初见王辰时,后者表露出来的人畜无害的模样。

    “呵呵,信你我就惨了。”

    曹万匠始终觉得自己做了一个十分英明神武的决定,还好没有得罪这位异域公子,不然说不定要给自己多少小鞋穿。

    “阿秋......”

    王辰打了个喷嚏,不知道是哪个富家千金又惦记着他。

    跟曹万匠手下的几个衙役聊了聊,总归是要在平溪县混的,跟曹天王手下的衙役处好关系,终究不是啥坏事。

    万一哪天找不到曹天王,这些衙役也能起到一些作用。

    王辰亲自给几个衙役端茶倒水,可是让那几个衙役有些受宠若惊,毕竟王辰可是让县太爷和自家顶头上司都要客气对待的主啊。

    曹万匠随手买了几件小饰品,刚才来的太匆忙,只顾着提裤子,都忘记好好安抚一下醉春园的小姑娘。

    下次去,对方估计要给自己耍小脾气,倒不如花点钱消消灾。

    “班头,这是送给心上人?”

    王辰看着曹万匠手头的银色饰品,不禁微微一笑,却是他身旁曹万匠的几个手下忍不住憋着不笑出声。

    “哈哈,倒也算不上心上人。”

    曹万匠瞪了瞪那几人,他虽已步入中年,但是却未曾娶妻,倒不是说碍于他的赫赫威名,没人敢嫁给他。恰恰相反,虽然曹万匠长相不咋地,但是那身份却依旧让他成为不少媒婆口中的香饽饽。

    只要嫁给曹班头,今后在这平溪县谁敢不给天王嫂一个面子?

    然而,曹万匠却没有要娶妻的意思,这点令不少人很是费解。

    莫不是醉春园的小姑娘太多,不仅说的话好听,那一身功夫更是让曹天王流连忘返,宁愿不婚不娶,也不愿放弃这片森林。

    当然,曹万匠要送给谁,这点王辰并不关心,只要曹万匠花钱买了就行。

    买完东西,也休息得差不多了,曹万匠便起身带着弟兄们离去了。

    旁边摊位、店铺的老板,以及路过的行人无不感叹王老板的厉害,能让曹天王如此对待的人物可不多。

    曹万匠离去后,百姓们方才敢进入王辰店里看看,他们可是知道的,曹天王和王老板可不是一路人。

    王老板对客人客客气气,即使看了半天都不买,王辰也不会出言怪罪,但是曹天王可就未必有这么好说话了。

    一天时间过去,临近傍晚,街上已是没有多少行人,王辰亦是准备收摊。

    就在这时,一个打扮有些破旧的矮小身影,让王辰不禁有些在意。

    他见过这个孩子,据悉是城西的孩子,每天到了收摊的点,总会出来看看集市里有没有剩下的卖不出去的菜叶。

    那种菜叶比较便宜,看的出来,这个孩子家境并不是很富裕,反倒有些拮据。

    他们其实跟乞丐相差无几,住在县城最破败的地方,基本再往前一些便是边境。

    也就近十年内,平溪县和城防守军加强了警戒,边境外的流匪没能再次进来烧杀抢掠,残害百姓。

    可是在十年前,平溪县可谓是饱受流匪的袭扰,尤其是临近年关,更是流匪作案频发之时。

    那时候,住在城西的贫民,下场往往无比凄惨。有条件的,哪怕给人当奴仆也要想方设法离开城西,以免有性命之忧。

    剩下的住在城西的人家,要么是家里穷的揭不开锅的贫民,要么便是十年前双亲夭折、自身被流匪斩断手脚,落得残疾的可怜人。

    贫民与乞丐共住一屋,都是常有之事。

    虽说县衙时不时会发起善款,赈济城西的百姓,城里的大户人家有的也会去城西乐善好施,但终究难以起到实际上的成效。

    只要无法改变城西的经济情况,无法满足城西百姓的温饱需求,再多的乐善好施,也只是杯水车薪,治标不治本。

    不一会儿,又有几个衣衫褴褛,走路一瘸一拐,有的单臂袖子空空如也的身影踱步走来。

    “没咯,今天没有烂叶子了。”

    “这些都是好菜,明天还要接着卖的。”

    “唉,给给,拿回去几个熬汤喝。”

    集市里收摊的摊主有的愿意给,有的却是不愿,这也是没办法。不是每天都会有卖不掉的烂叶子,何况临近年关,这些烂叶子还可以喂喂家里的牲畜。

    也有好心的摊主无奈叹气,从剩下的好菜里挑出一颗卖相相对较差的,送给几个可怜的孩子拿回去煮汤分完。

    王辰看了看自己桌上那剩下的包子,这是他买来当下午茶的,因为不想吃了便一直剩着。

    拿起包子,王辰刚刚走向一个年纪尚小、体型瘦弱的孩子,后者却是赶忙离开,仿佛遭遇瘟神一般。

    王辰看着自己这身衣裳,又看了看手里的包子。

    “他们胆子小,不懂公子你的好意,还望公子大人有大量,不要跟他们一般计较。”

    卖菜的大妈仿佛看出了王辰的心思,又生怕刚才那孩子无礼冒犯了王辰,连忙替那孩子解释道。

    “没事,大婶,能否帮我个忙。若是再看到这些孩子,就将这些包子给他们分了吧。”

    大婶连忙点头,王辰心里说不出的滋味,往回走去。

    有的人不想吃,有的人想吃却没这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