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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托梦诉冤

    北宋年间,在山东兖州府的曲阜县,有个吕姓人家,生了一个特别聪明的儿子,名字叫做吕如方。这小孩十岁的时候,就能熟背四书五经,并且出口成章,做得一手的好文章,在当地是家喻户晓的神通。

    有个官员陈邦莫听说了吕如方的事情后,对他赞不绝口,十分看好他,就找媒人撮合,把他八岁的女儿月英许配给了吕如方。

    等到两个孩子都长大的时候,两家父母就让他们举行了婚礼。结婚那天,参加婚礼的人看到新娘子月英真是有国色天香、沉鱼落雁的容貌,都称赞不已。

    当时参加婚礼的人里面,有个吕如方的朋友朱弘史,这人是吏部尚书的儿子,因见多识广,风流成性,看到新娘子漂亮的模样,就惊人天人,当场就流下了口水,从此月英的容貌就深深刻在了他的脑海里。

    吕如方和月英成婚后,吕如方一心读书,争取早日考个功名,月英侍奉公婆,照顾丈夫,把家里经营得井井有条,小日子过得幸福又美满。但是美好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月英的公公和婆婆就先后得病去世了。如方悲痛不已,在家守孝三年,在此期间还参加了考试,被太学院录取。同时月英又给他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小日子这也算是有所好转。

    吕如方见家里已经步入正轨,就更加想考个功名,于是不顾妻子和幼小的儿子,带着仆人程二去学校上学去了。没想到在路上遇到了倭寇抢劫,被倭寇掳走了,只剩下仆人程二幸免于难,赶忙跑回家报信。

    月英听说丈夫被倭寇掳走了,当时就伤心欲绝晕了过去。陈邦莫听说女婿被掳走的消息,也赶忙来到月英家里劝慰她:“如今如方不知所踪,你要保重身体。现在我也要去别的地方上任,不如你们娘俩跟着我一块去吧?”月英却不同意,说:“我要在家等着如方回来,再说现在吕家只有这一个孩子了,我要是再走了,吕家就没人了,家中事情也多,离不开人。”

    陈邦莫听后,就说:“你说得也对。我这一走,家里就剩下你嫂子在家了,有空就找她说说话,别一个人在家闷坏了。”

    陈邦莫离开后,陈家所有的事情也都交给程二夫妻照管了,月英身边只留了一个七岁的婢女帮忙照看孩子,从此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程二的妻子春香,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由于程二经常到乡下收租,家里只剩下她一个人,她就和邻居茂七勾搭在了一起。有一天,茂七对春香说:“你家女主人孤单一人,无人照顾,心里肯定很寂寞,不如你给我撮合撮合?”春香说:“女主人为人正派,绝不会做出违背纲常的事情。”茂七也知道月英的为人,因此也不再提及此事。

    再说那吏部尚书的公子朱弘史,自打在月英结婚的时候见过她一面,就一直对她念念不忘。后来听说吕如方被倭寇掳走,感觉自己的机会来了。他常常来到月英家附近,向周边的邻居打听月英的事情。

    有一次,一个人无意中说:“吕家世代积德,今天却成了这般情况,老天真是瞎了眼。月英这人恪守妇道,家里从来没有出现过男人,身边只有一个七岁的婢女跟着,幸亏家仆程二忠心耿耿没有二心,家里大小事都是他在操劳,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朱弘史听到这人只是夸赞程二,却绝口不提程二的老婆春香,就故意问道:“我听说春香这人不正经,和她邻居勾勾搭搭,真是坏了陈氏的美德。”

    那人问他:“你怎么也知道这事?听说春香和她的邻居茂七早就在一起了,茂七家的房子和月英家紧挨着,每当程二下乡去收租,他俩就在一块,不是在程二家,就是在茂七家,大伙心里都清楚,只有程二不知道。”

    朱弘史突然想起,参加婚礼的时候发现里外院有一条小路相通着,不如等程二不在家的时候,藏在他家等天黑了再去找月英,此事不久成了吗?

    过了两天,得知程二又去收租去了,朱弘史就偷偷藏在程二住的院子里,等到天黑了通过小路来到月英住的里院。朱弘史来到里院的时候,正好听见月英喊婢女去看小孩,月英去房间内去洗浴。朱弘史看到这一幕,浴火顿时就充满了全身。等到月英洗浴完毕,他偷偷跑到月英身前,一把将她抱住,欲行不轨。

    朱弘史为了不让月英呼救,就把舌头伸进月英嘴里,堵住她发出的声音。月英突然遭受这样的侮辱,早就不知所措,心里想到:“既然已经受到这样的侮辱了,不如把他的舌头咬断,然后再自尽也不迟。”想到这,月英用力把朱弘史的舌尖紧紧咬住,弘史舌头吃痛,就用双手去掐月英的脖子,以此逼迫她松开牙齿。双方纠缠片刻,月英不松开终于把朱弘史的舌尖咬下来,同时月英也被朱弘史掐死了。

    过了没多久,月英的儿子啼哭起来,婢女哄不下来,就找月英去照看,婢女叫门不应,推也推不开,就把程二媳妇春香叫了过来,跳窗户进到房间里。走进屋一看,月英一丝不挂地躺在地上,早已经去世了。

    两个女人哪里见过这样的场景,当时就吓得惊叫起来。邻居听到声音后,纷纷赶过来,邻居中有人说:“这肯定是有人对月英图谋不轨,在做坏事的时候,害怕月英呼救,这才把她掐死了。春香和茂七暗地里就勾勾搭搭,我想这肯定是他俩犯下的事。”众人一听,立马就把春香关了起来,等到天亮报给官府处理。

    次日天亮后,程二也从乡下回来,见到发生这样的事,就询问大家怎么回事,众人都说这是他妻子伙同茂七犯下的罪行,于是程二便写了一份诉状,上告到官府,请知县大人除恶伸冤。

    知县接到诉状后,领着仵作勘察现场,发现月英确实是被人掐住脖子窒息而亡。于是就把春香、茂七、程二及当时在场的邻居,一块传唤到公堂上。知县先问程二:“你家女主人被人害死,你妻子与茂七私通的事情,你可知道吗?”程二说:“我这几天下乡收租去了,今天才回来,就碰到家里发生这样的事。后来听邻居说,是我老婆与茂七合谋做下的,我对此一点也不知情,希望大老爷能申明情况,给女主人还个公道。”

    知县问春香和茂七,二人只承认私通的事,绝不承认合谋害死了月英。知县只好让衙役对他俩用刑,春香坦白说,之前茂七确实是打过月英的主意,只是看到月英为人正派,才就此作罢,但是万万没有再去纠缠她的想法。

    知县又询问婢女,让她把事情经过叙述一遍。最后又问婢女:“茂七是否经常到你家去?”婢女回到:“是的,茂七常常找春香一块耍。”最后,知县根据掌握的情况和邻居的证言,认定就是春香和茂七合伙害死了月英,当场定了他俩的死刑,待上报朝廷之后,正式宣判。

    三年后,包公做山东巡抚,来到曲阜县。茂七的父亲向包公递了诉状,替茂七向告状伸冤。包公见状,感到此事可能另有内情,就把这个状子接下了。

    当天夜里,包公审阅各项罪状,当看到这个案子的时候,感到精神疲倦,不知不觉就迷迷糊糊睡着了。在梦里,他见到一个女子向他告状申冤,包公对那人说:“你有什么冤屈,只管说出来。”那女子并未说什么,只是告诉包公四句诗:“一史立口阝人士,八厶还夸一了居。舌尖留口含幽怨,蜘蛛横死恨方除。”

    包公睡醒后,感觉很疑惑,看到状子上躺着一只大蜘蛛,口开舌断已经死了。包公思虑半天,仍然不得其解,心里暗暗想到:“杀害这女子的人,不是姓史就是姓朱。”

    次日,包公提审茂七、春香,问茂七说:“你犯下的罪状已经都上报朝廷了,怎么现在又喊起冤来了?”茂七回到:“小人的确没有做下这桩罪行,只是当时知县大人一口咬定就是小人所为,我没有办法只能承认。现在青天大老爷来了,请你为我伸冤昭雪。”接着又问春香,春香也说没有这回事。

    接着,包公对茂七说:“你当日去过月英的房间,你说说她房间里都放了什么东西?”茂七说:“我没有去过她的房间,怎么会知道都有什么东西?”包公说:“你死罪已定,还有什么好隐瞒的?”茂七见状,只好胡乱编了一下,接着提问婢女,婢女所答和茂七说的房间布置情况,一点也对不上,包公心里当下就有了主意。

    包公问婢女:“你家亲戚朋友里,有没有姓朱名死的?”婢女回答:“我主人在家的时候,有个朋友是吏部尚书的公子,叫朱弘史,自从主人被倭寇掳走,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夜里,包公睡觉时,又梦到那四句诗。包公推理道:““一史立口阝人士,一史乃是吏字,立口阝是个部字。八厶是个公字,一了是子字,那说明这个凶手分明就是吏部公子。舌尖留口含幽怨,这一句不不知道什么意思。蜘蛛横死恨方除,此人姓朱,那就是是蜘蛛了。他叫弘史,又与横死这两个字发音相同。恨方除,一定得让他偿命,才能消解月英的仇恨。”

    次日,正好朱弘史前来拜见包公,在交谈中发现朱弘史这人说话含含糊糊,发音一点也不准确,听得让人难以理解。等到朱弘史离开,包公向熟悉朱弘史的人打听:“朱弘史朱公子外貌英俊,身材伟岸,怎么说话不清楚,有点大舌头?”

    旁边有熟悉的人说:“之前说话还好好的,三年前六月初八那天过后,说话就不清楚了。”包公想到,月英被害就是六月初八,这个后生也是六月初八才变得口齿不清,时间上吻合。看来肯定是朱弘史意图不轨,用舌头塞住月英的嘴,反被月英咬掉,正好符合“舌尖留口含幽怨”这句话,那么凶手定是朱弘史无疑了。

    于是,就派人把朱弘史传唤过来,刚开始还不交代,经过一番重刑拷问,这才把杀死月英的罪案一一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