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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母亲和林徽茵是中学同学(求追读,求收藏)

    曹小植背着妹妹回到家里之后。

    母亲正在收拾家务活。

    曹小植的母亲李琴长得很美。

    是属于那种纯天然的美感。

    不加雕饰,不施粉黛,浑然天成。

    出生于大户人家的她,举手投足之间,都有一种大户人家富养出来的那种千金小姐的气质。

    ……

    作为一名出生于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李琴从小就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

    由于种种原因,没有上大学,但也上了中学。

    而且,和大名鼎鼎的才女林徽茵,还是中学时代的同班同学呢。

    像林徽茵一样,曹小植的母亲李琴也喜欢诗歌。

    虽然现在的生活已经到了如此窘境。

    但曹小植的家里,依然藏有不少中外著名诗人的诗集。

    除了唐诗宋词300首之外。

    还有:普希金诗集,雪莱诗集,徐志摩诗集……

    在闲暇之余,这位才只有三十六岁的美丽母亲,也喜欢写诗。

    其实,曹小植的母亲李琴,在年轻的时候,本来可以上大学,受更好的教育。

    只是,由于她跟曹小植的父亲曹军发生了早恋。

    而曹小植的奶奶身份又十分卑微,只是李琴家的一个佣人。

    因此,李琴的父母、也就是曹小植的外公外婆,很反对自己的宝贝女儿和一个佣人的儿子搞对象。

    但是,为了爱情,李琴就像一只飞蛾。

    放弃的优渥的家庭,放弃了前途无量的学业。

    奋不顾身的跟曹小植的父亲私奔。

    ……

    看着儿子曹小植背着女儿细妹回来。

    李琴忙问:“小植,三大爷怎么说?”

    这位美丽善良的女子,因为自己的儿子,将吃剩的炖鸡肉去送给三大爷,而感到有些愧疚。

    “妈,你放心,三大爷和三大妈都高兴死了。”

    曹小植一边说。

    一边将妹妹从后背上放下来。

    是啊,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能吃饱就不错了。

    普普通通的人家,一年到头,除了逢年过节之外,难得看到一次肉。

    哪里还会在乎是不是吃剩的。

    再说,人家三大爷也不知道,自己端去的这一碗炖鸡肉,是吃剩的啊。

    将妹妹从背上放下来之后。

    曹小植跟着母亲一起帮忙,做家务活。

    曹细妹这个小家伙也跟着帮忙。

    其实也没有别的家务活。

    就是洗碗,打扫屋子里的卫生之类的。

    很快,家务活都做完了。

    做完家务活之后。

    母亲李琴先洗手。

    用毛巾将手上的水擦干之后。

    对着窗外发了一会儿呆。

    然后,小心翼翼的朝门外看了看。

    再小心翼翼的关上门。

    接着,从床底下拿出一个小木盒子。

    从里面拿出来一本诗集。

    是一本普希金的诗集。

    母亲认真而又仔细的将这本诗集上面擦了擦。

    然后,坐在凳子上,认真的看。

    看着,看着,情不自禁的念了起来。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不要悲伤,不要心急!

    忧郁的日子里,须要镇静。

    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

    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

    现在却常是忧郁。

    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

    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

    李琴一边看,一边轻声的念着。

    念完了“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之后。

    接着,又开始一边看一边念普希金的另外一首诗“致大海”。

    再见吧,自由奔放的大海!

    这是你最后一次在我的眼前,

    翻滚着蔚蓝色的波浪,

    和闪耀着娇美的容光。

    好像是朋友忧郁的怨诉,

    好像是他在临别时的呼唤,

    我最后一次在倾听你悲哀的喧响,你召唤的喧响。

    你是我心灵的愿望之所在呀!

    我时常沿着你的岸旁,

    一个人静悄悄地,茫然地徘徊,

    还因为那个隐秘的愿望而苦恼心伤!

    我多么热爱你的回音,

    热爱你阴沉的声调,你的深渊的音响,

    还有那黄昏时分的寂静,

    和那反复无常的激情!

    渔夫们的温顺的风帆,

    正像你一样,什么都不能使他屈服投降。

    世界空虚了,大海呀,

    你现在要把我带到什么地方?

    人们的命运到处都是一样,

    凡是有着幸福的地方,那儿早就有人在守卫,

    或许是开明的贤者,或许是暴虐的君王。

    哦,再见吧,大海!

    我永远不会忘记你庄严的容光,

    我将长久地,长久地倾听你在黄昏时分的轰响。

    我整个心灵充满了你,

    我要把你的峭岩,你的海湾,

    你的闪光,你的阴影,还有絮语的波浪,

    带进森林,带到那静寂的荒漠之乡……

    李琴在念“致大海”的时候。

    曹小植明显能感受到母亲情绪上的变化。

    怎么说呢。

    曹小植的母亲李琴,很热爱祖国。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她就是属于这种思想观念的女子。

    否则,后来,就不会义无反顾的选择跟丈夫留在海峡的这一边。

    而没有跟父母去海峡的那一边。

    李琴刚才的情绪,之所以会如此的强烈。

    最主要的原因是:丈夫生前也特别喜爱普希金的诗歌。

    丈夫生前最喜欢的诗人有两个,一个是李白,一个是普希金。

    李琴之所以会爱上自己的丈夫。

    其中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丈夫也很热爱诗歌,而且,他除了是一个军人之外,还是个诗人。

    念完“致大海”之后。

    李琴又开始念普希金的另外一首诗歌“致克恩”。

    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

    你出现在我的面前,

    犹如昙花一现的幻影,

    犹如纯洁之美的天仙。

    在无望的忧愁的折磨中,

    在那喧闹的浮华生活的困扰中,

    我的耳边长久地响着你温柔的声音,

    我还在睡梦中见到你可爱的倩影。

    许多年代过去了。

    暴风骤雨般的激变,

    驱散了往日的梦想,

    于是我忘却了你温柔的声音,

    还有你那天仙似的倩影。

    在穷乡僻壤,在囚禁的阴暗生活中,

    我的日子就那样静静地消逝,

    没有倾心的人,没有诗的灵魂,

    没有眼泪,没有生命,也没有爱情。

    如今心灵已开始苏醒,

    这时在我的面前又重新出现了你,

    有如昙花一现的幻影,

    有如纯洁之美的天仙。

    我的心在狂喜中跳跃,

    心中的一切又中心苏醒,

    有了倾心的人,有了诗的灵感,

    有了生命,有了眼泪,也有了爱情。

    ……

    曹细妹这个小家伙,似乎很喜欢听母亲念诗。

    这个小家伙虽然才只有6岁。

    但是,母亲在念诗的时候,她变得特别乖巧,特别懂事。

    在一旁静静的聆听着。

    用她的小手背,托着下巴。

    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目不转睛的看着母亲。

    ……

    就在李琴念完“致克恩”之后。

    再准备念普希金的其它诗歌的时候。

    突然,外面传来一阵激烈的踹门的声音。

    接着,有人在大骂。

    “李琴,你这个狐狸精,马上给我滚出来。”

    “你的儿子把我的儿子打成这样,想关起门,躲在家里不出来,就没事了。”

    “今天,你要是不给个说法,就别怪我不客气。”

    “虽然我秦淮茹是一个很讲道理、很明事理的人,但并不说明,谁都可以欺负。”

    “李琴,你这个狐狸精,出来,赶快滚出来。”

    不用猜,各位读者大大也会知道在外面破口大骂的是谁了。

    没错,就是那个吸了傻柱一辈子的血。

    害得傻柱差点成为了“绝户”的秦寡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