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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风雨兼程(2)

    在我读高二的时候,那天也是一场雨,一场北方的雨。

    北方的雨大多数时候来的快且急。

    我记得那也是个夏天。方才还是酷热难耐,但乌云从天际越过山头,天气迅速凉了下来。那时候也没有看天气预报的习惯,因为我们那个小城,天气预报总不是很准确。我想或许是风云卫星还没有升天的缘故。大家都没有带伞,住宿的同学自然不用怕,坐在教室里看着雨水倾泻天际,可几个不多的走读生就倒了霉;覃雁正是其中之一。大山环绕的小城,天黑的很快,她的家又相对较远,所以不得不回去。我看着她将书包顶在头上就出了门,渐渐消失在雨里。

    虽然我平时跟她几乎很少说话了,甚至大家都不知道我跟她本就是初中同学,但我不得不承认,我时时刻刻都在注视着她,包括刚才。

    我看着雨水渐渐瓢泼,天色变的更加阴沉,我看着她的背影模糊在雨水中后,毅然也跟着跑了出去。

    她果然选择了走近路。

    那是一条泥泞的路。我手里也没有雨伞。

    不一会儿我就几乎追上了她,可是我也不知道,追上她又能做什么呢?

    她不曾注意到后面的我,也没有遇见过往的车;但即使有车,一般情况下也舍不得花钱。

    她奔跑在大雨中,成了一个决绝的人。

    我穿过还未完全建好的隔离带,中间新栽的松树和密集的雨丝堪堪挡住我们彼此的身影。

    突然,天际惊雷炸响,她彷佛受了惊,加快了脚步,但泥泞的道路根本不能使她过度的发力。

    她在左前方,我在右后方。我看着她,她却不曾注意到我。

    大雨湿了她的秀发,虽然她尽量将书包顶在头上。我至今还清晰的记着那个画面:她湿漉漉的头发贴在脸侧,偶尔用手将挡住视线的一缕别到耳后,雨水是倾斜的,她似摇曳在江面的一艘小木船,向着回家的方向。

    虽然雨水冰冷、虽然道路泥泞,但我多么希望那一刻成为永恒。

    从此我爱上了下雨天。

    那一年那一天、我们奔跑在雨中,我们淋的像两只落汤鸡;我尽量放慢奔跑的脚步、以免她发现。所有青春的记忆都凝结成那天的雨,我不期望有爱情,我只希望那条路能够再长一点...

    她到家的时候,夜色藏起了整个世界;她在门口的台阶处停下,将脚底的泥蹭了几下,甩甩雨水浸湿的头发;破旧的楼梯口照出的灯光映在她的侧脸上,我分明看见她上扬起倔强的嘴角。

    我躲在远处的一棵树后面,像在窥探夜的神秘。

    忽然有一瞬,她回过了头,我尽量将身影隐没在树干后面,我只希望不是很粗的树干和夜雨的朦胧能挡住她看过来的视线。

    她好像发现了什么,因为我探头出去的时候,她还在看着我藏身的方向,我急忙缩回了头;她应该没有发现什么,因为我再次探出头去看的时候,她已经消失在远处朦胧的灯火中。

    我伫立良久,虽然雨还在下,但当时的我有种不可思议的坚持。

    闪电在天空中开出了一朵银花,接着是一声震耳欲聋的惊雷...

    ***

    杨冬晟跟楚风在侃侃而谈,两人也好久没面了;我起身道楼底下去接覃雁。

    绵绵细雨落在脸上,一丝微凉。

    终于,一辆的士从不远处停了下来。

    覃雁下车,撑起了一把浅绿色的油纸伞;她今天穿着一条白色的长裙,白色的高跟鞋,像是雨中的一朵青荷;依然是披肩的短发,肩膀上斜挎着一个红色的皮包,手里还拎着两条腊肉。

    她看见了我,微笑、眨眼,掂了掂手里的腊肉,她还记得我前几次跟她吃饭,我爱吃川都的腊肉。

    她缓缓走过来,像是多年前那个雨天的逆向重复。当初她离我愈来愈远,如今和我愈来愈近。

    随着覃雁的加入,饭局瞬间变的很有气氛。杨冬晟和我都是覃雁的高中同学,只有楚风不是,但楚风是个自来熟,他之乎者也的说辞时不时的令我们捧腹大笑。

    “想不到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班的冷傲小班花竟然跟你联系的这么密切,说,是不是有什么故事?”杨冬晟忽然对着我打趣道。

    覃雁在整个高中时代,都是埋头苦学的人,虽然成绩不是最好,但是态度绝对第一。在同学眼中,她永远都是安静的坐在那里学习、神情冷傲的漂亮女孩。

    覃雁脸瞬间变红了。我了解她,她是那种容易害羞的女孩,于是我赶紧道:“哪有的事,覃同学还是蛮热情的,只是大家不了解而已。”

    显然我的话不具有说服力。

    倒是旁边的楚风犯了好为人师的毛病,像个老学究一般开始‘指导’起了我们几个的人生道路。

    我做的一桌子菜,除了覃雁,被我们三个大男人风卷残云般吃了个精光,覃雁不喝酒,我们三个也就小酌两杯,酒入愁肠,微热、微醺。

    楚风讲完了大道理,又开始变成了赤子之心,虽然比我们大了那么多岁,但依然跟我们聊的热火朝天,据他说他最近又在构思一部长篇小说,这是他这半辈子要做的最重要的一件大事,如果不成功,这辈子就再也不会写东西了。

    我明白,他是将半生所有的坚持都压在了自己接下来的创作之上。

    这是他的梦想,一心一意追求梦想的人,总是让人肃然起敬。

    我们聊了很久,各自诉说着自己的故事,各自调侃着彼此的未来。

    人生有一喜...他乡遇故知。

    时间差不多的时候,覃雁要帮我收拾桌子,她说无功不受禄,不能白吃,必须得用劳动来补偿。

    我知道她是想帮帮我。

    我们一起将碗筷拿到厨房,一起洗刷。

    客厅里楚风跟杨冬晟又碰起了杯,在我看来,他们都是有巨大抱负的人,所以共同话题也多一点。

    “没想到你做的菜挺不错啊,以后要经常请我吃。”覃雁头也不抬的说道。

    “肯定没问题,只要你喜欢吃。”我也没有抬头。

    我不知道我在厨房呆了多久,我只知道时间一定很久。我们各自收拾着各自手里的东西,她刷洗第一遍,我清洗第二遍,我们什么都没说,但好像又说了很多很多。

    记得当年我们初遇时,我们都是青涩少年,对这个世界只是一个朦胧的认知,我喜欢过她,很喜欢。她讨厌过我,很讨厌...如今时过境迁,我们各自发生了自己的故事,却又相逢在一起,

    当我们回到客厅的时候,杨冬晟跟楚风两个人已经沉沉醉了过去。

    楚风斜躺在沙发上,双手还怀抱着一个酒瓶;瓶子里有酒溢出,浸湿了他胸前的白色衬衣。我分明看见他眼角有泪,只是闭着的双眼看不清他流过泪的眼眸。这是一个将近四十岁的男人,离异、落魄;消瘦的下巴上,还残留着细细的胡茬没有刮干净,皮筋已然不能束缚他枯黄凌乱的长发,他就像是冬天房梁上掉下的冰锥,绚烂之极,却破碎在地。

    但愿他的梦里依然有梦。

    但愿他的境遇告别暗夜,走向黎明。

    还在餐桌前的杨冬晟则是趴在桌子上。水平的桌面将他的半张脸拓成一个扁平的椭圆,口水顺着嘴角流向了桌面,勾勒出他大大的商业帝国版图。

    他鼾声如雷,彷佛在发笑,他永远在笑。他是逆流而上的勇士,总能在生活幽暗的小巷里,找到发光的源头。

    他是现实版的唐吉坷德,同一切人生路上的阻碍作斗争。他也是鲁迅的阿Q,精神是永远胜利的。

    我将杨、楚二人拉上了床,让他们进入各自的梦里。然后拉开门,跟覃雁走进夜雨潇潇的前路......

    但愿我们风雨兼程,携手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