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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白光爆射而起

    刀身上的血,属于救过刀主人性命的,一家五口。

    耿峰问其原因,手执鬼头刀,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义正辞严。

    “老子看中他的婆娘,居然不肯让老子睡!”

    一道寒流平地而起,耿峰如同坠入了冰窟窿,自此,对“寒冷”有了深深地恐惧。

    金彪、娄亦绛、舒茵这三个年轻人,都讨厌这样的“寒冷”,先后聚集到耿峰身旁,为的是,抱团取暖。

    当然,他们更有着一个共同的奢望,就是找到一个,彻底摒弃“寒冷”的办法。

    可就在一个多月前,那个闪电肆虐苍穹,雷声震动大地,天空像是湖海决堤的日子。

    耿峰的目光,依次从金彪、娄亦绛、舒茵三个个,脸上扫过,然后爆出一声:“该死!”

    旋即,如同一道离弦的箭矢,从娄亦绛和舒茵的中间位置,射了出去。

    在那一刻,耿峰只知道,风,很大;雨,很急;人,很冷。

    脚下是黑褐色的污水,两旁是漂浮的尸体。断壁残垣拐角瑟瑟发抖的花儿,没有一丝香气。

    全寨一百七十三口,一百七十三口啊,无论男女老幼,无一活口。

    最叫人无语的,是这老天,居然降下这一场暴雨,湮灭了刽子手留下的所有痕迹。

    都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可是,耿峰怎么也无法相信,不仁,到如斯地步。

    侵入骨髓的寒意,让耿峰的目光中,只剩下黯然,脸庞上,只留有恐惧。

    他逃离了……漫无目标,满脑子只有一个念想,就是以最快的速度,逃离这片风雨覆盖的区域。

    没有一次回头,没有一刻斜视。

    漂浮在水面的一具具尸体,摇摆在风雨中的一束束枝条,全都散发着,能冻僵灵魂的寒意。

    耿峰满脑子只剩下一个念想,就是以最快的速度,逃走。

    奔跑之中,一抹微光,突然从他脚前映出。下意识地低头,源自于积水中,一块巴掌大小的铜镜碎片,映照出他的面容。

    那是一张,布满了恐惧的,极为清秀的面孔。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他顿了一下,抬起脚,狠狠地跺了下去。

    “咔!”镜面四分五裂。然后,在抬脚的瞬间,数道强烈的白光爆射而起。

    差不多是五分之一秒,耿峰的身体,就横移到了五步开外。只不过,他的双眸,依然,像是遭受到了成千上万根细针扎刺。

    “中暗算了!”

    耿峰紧咬牙关,闭上双眸,甚至没有让自己的呼吸频率,发生太大的变化,只是将速度发挥到极致。

    豆大的汗珠,不断地从额头冒出。

    天色,终于暗了下来,耿峰也停下了脚步,感应了一下周围的环境。

    四下无人,右边有一汪湖水,左侧是一片竹林,竹林之中,有着一栋小小的木屋。

    他缓缓转身,穿过尘封的蛛网,推开虚掩的木门,双腿一软,倚着门扇,坐到了地上,抬起微微颤抖的右手。

    在他右手的拇指和食指之间,有着一根两寸来长的金针。

    过了差不多十来分钟,他的身躯陡然一震,手上的金针随之消失。

    “追凶之眸!”

    那铜镜碎片,爆射出来的白光,不是别人设置的暗手,而是一份,能够捕捉凶煞、血腥之气,锁定相关人物,在有效范围之内,勘破一切伪装,透晰任何阻隔的传承

    “有些草木皆兵了……可是,这样的传承,不该落到我的身上啊。”

    尽管在别人的眼里,如同龙驹凤雏,可是耿峰的心里很清楚,他就是一个病人,一个严重的恐惧症患者。

    每次看到强取豪夺的画面,视人命如草芥的嘴脸,都如同置身冰窟。

    近乎无处不在的寒流,令他隔三差五,就如同受惊的小鹿,午夜梦回,常常是一身冷汗,难以自禁地颤抖。

    症状如此明显,今日犹甚。

    或许是医不自医吧,无论药石针灸的调节,还是圣言梵音的洗礼,都不见效果。

    先前在暴风雨中,站了好几个时辰,也想了好几个时辰,耿峰觉得,唯一可能有效的,恐怕是要彻底离开,这个环境。

    耿峰睁开双眼,茫然的目光,投向朦胧的夜空。

    意外的发现,在那些星辉洒落处,居然有着微弱的亮光。

    犹如福至心灵,突然之间,他想到了一个去处,迫不及待地窜出竹林,融入夜色之中。

    天蒙蒙亮的时候,在他的身前,出现了一座村庄,村口的小超市里,灯火通明。

    陆陆续续,有牵耕牛的,挑萝筐的,骑电瓶车的,从超市前经过,不时有人停下来,买包烟或是买瓶水。

    看着这一幕,他的脸上,终于露出了舒心的微笑,下意识地,朝那个小超市走去。

    不经意间,距离超市不远的一棵大树底下,窜出一道衣衫褴褛,长发蓬乱的身影。

    “帅哥,赏点吧……”

    耿峰知道,这是体制统辖的区域,特有的一群人。这身打扮,这种措辞,赋予了他们一个共同的名字。

    “我已经两天两夜,没有吃饭了。”

    浑身散发着怪异的气味,一张马脸满是污垢,语气可怜巴巴。

    可是,相隔几步就是村庄,天色未明,就进入了工作状态,这么勤劳的你,两天两夜没吃饭?

    好吧,我信了。

    耿峰伸出了手,掌心,是两颗闪烁着光芒的金瓜子。

    盯着耿峰那张微笑的脸庞,那个乞丐,久久没有作出反应。

    金瓜子,一颗,差不多重一百克,抛开器型工艺,按照龙腾国黄金当下的市场价,两颗,起码是八万朝上。

    出手如此阔绰,这是哪一家的公子哥?

    皮肤白皙,五官俊俏。身上是手工缝制的,仿古款式的湛青色套装,脚上一双千层底。

    周边的富豪家族,实在想不起来,有这么个人。外州外郡来的,黎明时分,在这乡村小道,踽踽独行,就不怕碰到歹人见财起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