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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文章出现的作品,会设定里做一个总结,方便有兴趣的朋友对应去看。

    因为接下来会有一个小高潮,涉及一部作品,有感而发写了这段文字,还在免费期,估计也没多少读者,所以就任性发个单章了。

    就是不知道会不会被404。

    首先提示,因为本人是个不懂艺术的普通人,浅谈即止的言论只是个人浅见,后面的述实部分只是讲述实事,因为情绪较为激动,就把很多实事说了出来,不是针对谁,谢谢理解。

    文中的所有作品,尤其音乐方面的作品,我会标注原创和作品,翻弹翻唱我也会说是谁唱的版本。

    若文中忘了标注,或者因为错字误注,请大家提醒指点我(也有可能河蟹了部分字眼导致不准确)。

    我非常喜欢这些伴我入眠的音乐,以前失眠都是有他们的存在才得以入睡。

    很多作品大家熟知,但不知道原创是谁,尤其很多曾经不显声色的原创家,因为自身名气不足,大家只知其作品,却不知其人。

    作品被盗用侵权,反而侵权方死不悔改;盗用上传后甚至海内外商用挣钱捞名;被发现后舆论造势抹黑原创者(因为有了很大粉丝基数),最终闹到打官司的情况下,石锤了还不愿道歉,将维护原创作者的粉丝全部拉黑,哪怕自己粉丝,说真话也会被拉黑。

    这种现状,三猫真的很难受。

    看到这里,熟悉的朋友应该能想到近年最具代表性的案件,高老师(高志豪老师的小破站有打官司到打赢的详细过程。)和2、B纠纷【此处先认怂,不写全称,是怕被爆破,本身两个大些首字母也够代表性了,缩写只是为了避嫌,不存在第二层乃至更多层意思(此处求猫猫护身,羡慕别人有粉丝)】。

    真相和是非结果大家去看,我不做评论。

    不敢了,光小破站就百万粉丝基数,我怕说完人没了。

    以前是很喜欢2、B的作品,后来发现真相后,整个人都幻灭了。

    划重点,被发现之前,大部分的作品不标原创作者,直接商用,然后收费,原创作者都不收费她收费!

    离谱不?

    其实对我们这些不懂艺术只是自己听个响,代入情绪的小老百姓来说,谁弹得更触动自己(不是好坏,技术高低),就喜欢听谁的,不一定非是知名大家。

    其实排开版权纠纷,只从曲子本身来说,我个人是很喜欢2、B(以前叫老师)的演奏方式的,但底线就是底线。

    你这样搞他这样搞以后大家都这么搞,那谁还原创?

    最起码我觉得先做人,其次再做事。

    这跟看盗版书不一样。大部分写手知道自己的书被盗版,免费读;但他们对读者是宽容的,只要不是直接照抄了还跟自己抢饭碗,都不会警告;最多就是吃土的时候,求求各位读者佬爷能来原创支持一下自己。

    但这位可是直接拿人家的作品来挣钱吃饭,吃完还想把蒸饭的人用舆论摁死,这就不对了。

    艺术创作并不容易,尤其是传播度高的艺术作品,很可能多年才有一次,而灵感往往来自于创作者的生活经历,甚至是自己的目标、志向、信仰。

    最让人看不懂的是,通常只要态度正常的向原创者提交使用作品的正式文书,大多数作者是愿意配合给授权的,甚至很多时候口头就同意了。

    高老师在这件事件中,态度温和,是同意的,在打官司前,多次沟通对方未果;甚至高老师没有要音乐的授权费(这很离谱,大部分传播度广的作品,授权费是很高的,以高老师这首作品来说,如果要几万块钱授权费是很正常的,只不过沉心创作作品的人,往往不懂,他们也没时间去懂这些商业和法律方面的知识,都交给经纪公司),只是按照自己经纪公司的帮助,授权只收了商用的分成费用,然后还被拒绝了。

    可偏偏,有人就是头铁,侵权使用,商用挣钱,被发现后舆论相逼,最后原创不得不打官司,甚至打赢了还得不到一个正式道歉,支持自己的粉丝(也包括很多对方粉丝)被删评拉黑。

    可怕的是这位2、B女士,侵权商用的不是这一首,而是N首!

    包括但不限于幻昼老师的《Shirfine-IllusionaryDaytime》(听了就熟悉,这首曲子原创作者直接在微博发的,没发小破站,当时自己早就标注了不授权,依旧被侵权了),甚至有很多周董的歌!(其他还有)

    最后还被杰威尔公司警告不情不愿的才下架了。

    实在是太玄幻了。

    好了,这只是一个典型,多说了些,大家就当我发牢骚好了。

    以后的作品都会放在作品设定里持续更新,不熟悉名字的曲子,大家搜一下一听就会发现很耳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