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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馒头引发的血案(上)

    一个正常人,每天需要“一手捧的水果,两半握拳的蔬菜,三拇指的素油,四拳头的谷薯,五手心的蛋白”。一个人不吃食物可以坚持十多天,甚至二十多天,但不喝水,最多只能生存五至七天。当然,这是基本生存,在极限生存下,上述数据指标都会相应延长。

    作为人的长期生存属性,以及从小到大生长养成的各种条件反射,每次到了饭点,哪怕没有什么饥饿感,都会下意识的走进餐厅。这也是无论上一餐是多么巨大的暴饮暴食,到下一餐还是按时按点坐在餐桌前的自然规律。

    虽然对数字有着高度的敏感,丁喜对着美食的热爱开始与日俱增。在没拿着那封介绍信走进方寸公司之前,即使口袋干净得像刚洗过的脸,他也尽量在手头稍有宽松时,通过菜场、便利店或网送菜等途径,借助一个平底锅给自己改善伙食。

    各种改善的结果,就是他的两个朋友在经历最初的期待和惊喜之后,面对他一再尝菜的邀请,都面无人色,视若危途。他还记得自认为水平有所提升后,第一次邀请他们用餐的情形。

    劳勃满怀期待的用叉子将香煎豆腐送入口中,脸色骤变,然后只说了一句:“你是帝国派来的间谍么?这么着急想干掉一个年青有为的联邦军官、后起之秀?”

    与劳勃随即吐出来灌了几大口水不同,唐宛如享用最顶级牛排的姿势,极具绅士的吃完以后,沉默半晌,慎重的作出判断:“我又成功的躲过一次暗杀。”

    与两位朋友的悲观相比,丁喜信心百倍,每一次用量都在上一次作改进与调整,经历一个多月的尝试,周边菜场都知道有个喜欢吃豆腐的大学生,他终于可以煎出一道火候、味道、颜色三者兼具的香煎豆腐。

    满足的将香煎豆腐送入口中,用一只馒头蘸了蘸余下的汁水,盘子几乎光亮如新。馒头是“老友记”的,松软得宜,也有筋道,这种价格便宜的大众食品,在大学城周围很有市场。

    “老友记”是一对几十年共同创业的伙伴创办的,真是良心出品,两个人创业的故事连同价廉物美的商品,给小店带来居高不下的人气。

    两个进入首都圈赶考的学子,一个突发疾病,一个却是吃坏了肚子,双双失手于入学考。面对人生的重大挫折,他们没有灰溜溜的跑回老家,而是因为住在医院的相邻床位,一见如故,立志创业。一个性格外向,做起了销售;一个性格内向,做起了制作。据说两人曾经创业十多次,也失败很多次,最终却是凭着这个家传手艺,在首都圈大学城站稳了脚跟。

    丁喜对馒头的制作有相当的好奇心,在智能化发展的星际时代,手工都是极其昂贵的。用手工制作这些价格极低的食品,利润无限接近于零的时代,这一对好兄弟却几十年如一日销售这些食品,莫非这就是“道”么?

    两个不是兄弟胜似亲兄弟的人,一个圆圆胖胖,见到每一个人都是笑嬉嬉的,这个笑容甚至都印到了“老友记”的招牌上;一个高高瘦瘦,每天都在不停地捏馒头,不苟言笑,看着一个个馒头从他手中产生,放进蒸笼。

    世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可是作为手工产品的“老友记”馒头,其每一个馒头的口味和流水线上出来的几乎一样,这个一样是指每个口味一样,手工的毕竟比机器出来的多了一种其他味道。这是令丁喜极为不解的地方,这种精确,就是他对数字如此敏感,也很难做到每个都分毫不差,毕竟人不是机器,受身体指标、情绪变化、环境因素等多种指标影响。

    在产生如此兴趣之后,丁喜觉得兄弟两人更加了不起。虽然不是亲兄弟,一个和善,一个少言,但去了十几次买馒头之后,十几次之后的感受和第一次见到的感受还是一样,这种“专业”,真得很专业。

    “来六只馒头。”丁喜对着贾亦——那个整天笑嬉嬉的。

    “好嘞!”贾亦的圆脸绽开一朵花,“今天又有朋友来?”这个家伙真是会做生意,凡是来过一次买馒头的,他都记得。丁喜这个近期常常来光顾的“大户”,印象更深。凡是超过买两只馒头的,基本都是有朋友来的。“老友记”的馒头份量颇足,普通人一只就够了,至于两只完全可以撑一天了。

    “是啊。”丁喜接了一句,接过六只馒头走回校园。

    夜色低垂,训练房的一角冒出一股油香。作为一名训练房的“老赖”,丁喜利用视角盲区,成功的在训练房西南角搭起了一处“违章建筑”,将之刷成与训练房同样的颜色,门与墙同色,锁与衣服挂钩同色,使之看起来就像是一堵承重墙,上面放了一个挂毛巾的扣子而已。然后,丁喜就在这里做毫无人性的“黑暗食品”。

    过了一会,唐依旧拎着箱子,慢慢走过来,依旧静静地坐在旁边的空桌旁,然后掏出一个七巧结。这是一种连环结,在解开一个结的时候,不能触摸别的结,是一种手工游戏。唐在闲暇时间,就是不停的解,最快时要做到七个结一起解。

    又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人未到,就一连串“抱歉,抱歉,临时有个会,被拉了去做了一会分析,不好意思,不好意思”的话语冲进房间。劳勃一边走着,一边说着,手里还拿着一瓶红酒,“橡木红酒,虽然没有9913的名气,但口味一流,绝对值得。”

    丁喜和唐对红酒不怎么感兴趣:丁喜对红酒的那点知识几乎全部来自于星舰上秦羽那套说辞,对于这种略微有点涩还死贵死贵的饮料,敬而远之;唐出生于皇室,对红酒知识颇为了解,各种礼仪训练有素,但作为一个大狙不离身的人,对一切酒精类饮料也是敬而远之。

    惟一感兴趣的是“联邦军界之耻”(用唐的话)劳勃,对红酒的追求乐此不疲。这家伙既能对价格昂贵的说得头头是道,对酒吧里那种几十块钱一支的,也喝得津津有味。用他的话说,没有红酒的人生是缺憾的。

    受到这种损友的带动,丁喜和唐虽然对红酒没什么兴趣,也只能偶尔被动的尝一尝,只是在他们的口中,几十块与几万块的真是没什么区别。

    “早知道你带红酒,我就不买馒头了。”丁喜端出三盘香煎豆腐,与以往不同的,还有三碟龙利鱼,这是他的最新试验产品。

    看着六只放得整整齐齐的馒头,再看看手上的一瓶红酒,劳勃耸耸肩,“这有啥,我就喜欢红酒配馒头,谁规定红酒不能配馒头。将来我做了联邦元帅,就规定红酒配馒头。”

    倒好红酒,劳勃深深的抿了一口,过了半晌,“真有股橡木的清香,有一种走在深秋原始橡木林的感觉。”

    唐皱着眉头喝了一口,听到劳勃的感叹,从箱子里掏出一个托柄,“咬着,这是超过120年的橡木做成的,味道更正宗。”

    橡木生长周期比较长,一般30年左右才可开采,成材需要60-100年左右。拿着这个树龄达到120年的橡木手柄,劳勃再看看手中的红酒,哭笑不得。

    “你这就甭装了,人家是皇室贵族。再说了,谈起装,我有一个熟人,比你可要强多了。”丁喜忍不住,一边笑,一边讲起了秦羽的故事。

    “一瓶冰水也能装这么大个象?”劳勃深为佩服,颇有一股同道知己之感。

    “咦,今天这道新菜口感不错。”一边叹着,劳勃又叉起一块龙利鱼。尽管香煎豆腐味道已经有了极大的提升,但吃了十几次,就是龙肝也有点审美疲劳了。

    “不错!”旁边的唐也表示了肯定。

    丁喜搓着手,脸上流露出笑意,一理通百理顺,对于厨艺,他感觉有些摸到门道了。高兴之余,随手倒了一杯红酒,一饮而尽。

    “你这小子,不喜欢喝还牛饮?”劳勃怪叫着,又给自己和唐加满,非要三人共同庆祝“黑暗厨师”终于有所成就。

    不一会,一瓶红酒就差不多了,最后还有一点点的时候,劳勃豪气大发,“谁说红酒不能配馒头,今天我就要蘸着红酒吃馒头!”将剩下的红酒倒在了馒头上,然后抓起一只馒头就准备开始大嚼。

    正要送入口中时,旁边的唐,一手抓着他的右胳膊,另一只手变抓为拍,将他手中的馒头打倒。馒头落到桌上,滚了一下,还是停在桌边上。

    白白的馒头上,印着酒红色的渍,本有一种惊艳的美,此刻,却慢慢呈现了一种朦胧的黄。这种黄很淡,如果不是太在意,并不那么显眼,只是黄中隐隐开始变黑。

    “馒头坏了?”众人第一个时间冒出这个答案,又迅即被否定了,才出笼的馒头,不会坏出这种颜色。

    “有一种叫氯氯素的物质,进入口腔之后,和唾液混合,会迅速刺激咽喉,然后堵塞气管,在两秒之内让人无法呼吸,最后让人窒息而死。”看着那只馒头,唐缓缓说道。

    “幸亏今天带来了红酒。”一脸冷汗的劳勃,刚在鬼门关走了一圈,脸色已经恢复正常,听了唐的叙述,接着说,“这种氯氯素无色无味,只是与单宁结合,就会发生反应。单宁主要来源于葡萄的果皮,每升红酒中大约有0.1-2.5克。”

    丁喜也是阵阵后怕,吃了十几次的馒头,居然出现了这种毒药。作为一个谨慎的人,馒头出笼以后带回家,根本没有离开过自己的视线,那么原因只有一个。

    想到这,眼前再次浮现那个和善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