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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渊源

    “上谕族肯定没有对不起三师姐。”

    “何出此言?”到了埋酒的地方,殷琇停了下来。

    面前是一棵老桃树,枝干粗得有些诡异。

    桃树下是两具已经烂了一半的尸体,周围的味道混杂,有浓郁的花香,有花瓣腐烂的恶臭,还有尸体的腐臭。

    陆瑶真嫌弃地皱了皱鼻子:“因为三师姐很在乎上谕族。”

    她的师姐向来不是个软和性子,如果上谕族对她不好,她才不会乖乖地当什么圣女,更不会背负起上谕族的责任。

    殷琇看着两具腐尸,脸色也有些难看,但是他舍不得埋了许久的酒,纠结片刻,还是挪开尸体,将酒坛子挖了出来。

    看着浸染了血液的土壤,陆瑶真佩服又惊恐地看了殷琇一眼。

    殷琇无力地解释:“这坛酒埋了两百年。”

    陆瑶真还是摇头。

    殷琇忽然疏朗一笑:“坛子上面有阵法,那些脏东西靠近不了我的酒。”

    “你耍我!”陆瑶真瞪圆了眼,控诉道。

    “只是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

    陆瑶真嘀咕:“为老不尊。”

    虽然师父他老人家笑起来洒脱不羁,英俊潇洒,但是这也不是他恶整她的理由。

    殷琇笑吟吟地解释:“我可不会浪费我的好酒。”

    “行了,您还没解释呢。”陆瑶真已经习惯了自家师父的顽劣性子,这种无伤大雅的小玩笑没对她造成什么影响。

    “上谕族有个大祭司,他卜过一次卦,卦象显示她跟着为师离开,可以化解一次死劫。”

    为了自家圣女的命,上谕族那些人巴不得麦麦带着他离开。

    陆瑶真担忧道:“师姐的死劫是什么?过了吗?”

    卜卦这种东西,在修仙界非常盛行。

    向来天机难测,影响未来的因素有很多,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所以卜卦者从来不会妄言未来,他们所卜的,不过是个最大可能。

    死劫并不意味着死局。

    所谓“天衍四九,人遁其一”所指的不只是大道,卦象也是同一个道理。

    但是很明显,麦麦不跟着殷琇离开,那最后必死无疑。

    这唯一的生机,就在殷琇身上。

    见她忧心忡忡,殷琇连忙解释道:“别担心,已经过了。”

    “那就好。”陆瑶真松了口气,不自觉挺直的脊背也松懈下来。

    “跟我离开后不久,她体内的一股寒毒爆发,宗门里有一件收藏许久的至宝,名叫天火精晶,正是因为有它,才将你师姐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殷琇说得平淡,但是陆瑶真却知道他的所作所为有多么难得。

    那时候他与麦麦也只是初识,丝毫不知道她的性格和品性,重宝在身,一旦泄露,后果不堪设想。

    但殷琇还是把东西拿了出来。

    即使那天火精晶很有可能是羲和界最后一件的至宝。

    陆瑶真心情有些复杂,感慨道:“师父心善。”

    心善吗?

    不见得。

    殷琇不置可否。

    其实就连陆瑶真自己都不认可这个评价,说来说去,只是因为他将麦麦当成了自己人,所以自然而然地将她护在了羽翼之下。

    既然是自己人,那安危为重,再好的宝贝也及不上一条命。

    陆瑶真眨了眨眼,问道:“那四师兄呢?”

    “你四师兄啊……”殷琇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似是有些心有余悸。

    他没有继续解释,将泥封扒开,清冽的酒香溢出,瞬间驱散了其他令人不适的味道。

    殷琇深深地嗅了嗅,有些欢喜。

    他在地上铺了一块毯子,支了张小案桌,摆上酒杯和香炉,起身准备帮陆瑶真坐下。

    陆瑶真虽然没什么力气,但是动一动也不是不行,所以拒绝了他的帮助:“我自己可以。”

    殷琇还想说什么,但是面对她倔强的眼神,最后还是妥协了。

    虽然有些艰难,但她还是成功挪下了飞行法器。

    坐到殷琇对面,陆瑶真得意地看了他一眼:“又不是废掉了。”

    殷琇失笑,给她满了一杯酒。

    陆瑶真的被子就两指宽,但是殷琇手里的却是半个拳头大。

    她将酒杯推到殷琇的酒杯旁边,指着两个大小悬殊的杯子,不满道:“师父区别对待。”

    “为师并非吝啬,”殷琇丝毫没有妥协的意思,把她的小酒杯推回去,“为师是怕你故事没听完就醉了。”

    察觉到他语气里的不容置疑,陆瑶真也知道事情没有转圜的地步,但还是有些不甘心,小声辩驳:“修士哪里会醉嘛。”

    “这酒可不是寻常的酒,你可以喝一口试试。”

    陆瑶真将信将疑。

    小小地抿了一口,果然,灵力化不去酒力。

    见她服了软,殷琇得寸进尺,故作伤心:“唉,为师一片好心,拿出珍藏的美酒与徒儿分享,但是徒儿却用恶意揣测为师的行为,唉,真难过。”

    又来了,又来了。

    陆瑶真觉得心好累,但是最后只能满心无奈地认错:“好好好,是徒儿的错……”

    她话没说完,殷琇就笑了。

    显然也只是逗逗她。

    “师父别玩儿了,徒儿还等着您继续刚才的话题呢。”

    殷琇从善如流:“唔……行吧。”

    两人言笑晏晏,一人红裙,一人白衣,广袖流云,青丝入画。

    煞风景的腐尸已经被烧去,地面又被新的落花覆盖。

    桃粉如云,落英纷飞,衬得两人如同悠闲的隐世,自在如风,洒脱安逸。

    “你四师兄跟茅坑里的大石头似的,又臭又硬。”殷琇脸色有些发青。

    陆瑶真更好奇了,到底发生了什么,能让他露出这样吃瘪的表情。

    殷琇唉声叹气道:“你知道我磨了他多少年吗?”

    也不等陆瑶真回答,他自顾自地回答:“整整五十年!五十年啊!”

    看着他那副悲痛的样子,陆瑶真莫名想笑:“师父您怎么这么执着呢?”

    “其实也不怪他,那时候我修为比他还不如,他有疑虑是正常的。而且,他目标明确,早就确定了自己的道路,而且业已转世两次,夷天宗已是强弩之末,给不了他庇护与帮助。”

    陆瑶真嘴角微抽:“您怎么敢的?竟然连修为比自己高的人都敢去纠缠。”

    最开始她只感叹四师兄难缠,听完殷琇的解释,她就剩下了一个念头:师父他胆大包天。

    谁知,殷琇却是执着道:“他就该是我们夷天宗的弟子!”

    “您到底怎么确定这一点的?”

    陆瑶真满心不解,难道是卜卦?

    殷琇理直气壮道:“直觉。”

    陆瑶真:“……”

    她一口将小杯子里的酒灌下去,平复了片刻,才转移话题:“所以,最后您怎么打动他的?”

    只看李玉歌算计太初之境的毅力就能看出来,他认定的事情,一定是要坚持到底的。

    这样倔强的人,怎么会同意殷琇的软磨硬泡呢?

    “救命之恩喽!”殷琇得意道。

    陆瑶真不解道:“您不是说他修为比你高吗?何来救命之恩这一说?”

    “也是因为一个巧字,得亏我夷天宗收藏的珍品多,耗费了一件难得的珍品,才将人救回来。”

    陆瑶真嘴角微抽,直言不讳道:“师父,您这是挟恩图报么?”

    “是他自己同意的,加入夷天宗又没有什么损失,我们宗门也不会限制他什么,对外的身份,他还是散修。”

    当然,绑上夷天宗这条船,其实就是风险。

    毕竟宗门还有大敌和仇怨。

    不过殷琇自信不会牵连到其他人,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把其他人拖下水,夷天宗的仇恨是他自己的事。

    他之所以要拐带这些弟子,不过是不忍心师兄师姐的传承和风采断绝。

    他希望以后也要有人记得他的师兄师姐们有多么惊才绝艳啊!

    面对陆瑶真的调侃,殷琇解释道:“为师对李玉歌的救命之恩可不只一次。”

    甚至,布泽也救过他的命。

    李玉歌之所以被打动,是因为那次布泽将他救了回来,殷琇又贡献出了珍宝。

    他修炼的功法虽然可以转世,但也需要修炼到指定的修为,如果那时候他死了,就是真的死了。

    李玉歌从昏迷中醒来,看到陌生的布泽,满心疑惑,他问布泽为什么要就他。

    布泽笑着跟他说:“你是我的师弟,我们是同门,合该同舟共济。”

    那时间李玉歌根本不知道夷天宗有什么人,他甚至不认识布泽。

    可能是有所触动,他最终还是同意了入门。

    最后,殷琇总结道:“你师兄他啊,并非天生冷心冷情,不过是经历的太多,又被拖累了太多次,所以希望孑然一身。他认为没有羁绊和感情才能走得长远,谁知道后面对师弟师妹宠得最厉害的就是他。”

    星河璀璨,月影西沉。

    劳累一天的人早就睡去,牵牛村家家户户都熄了灯,将黑夜还给万物生灵。

    村口的大榕树下,一个矮小的身影绕着树干,跟驴似地,一圈圈地转动着。

    如果离得近了,还能听到身影口中的喃喃:“在哪呢?在哪呢?”

    癞子刚从村西头的刘寡妇家出来,提着裤腰带,哈欠连天地路过,骤然见到这一幕,吓得魂飞魄散:“有鬼啊!有鬼啊!”

    他尖叫着,连滚带爬地想要逃跑,可是这是,被月影拉长的影子爬到了他前面……

    “砰……”

    这么大一个人,摔在地上的动静一点也不小,施放歌拎起裙子,踢了踢地上人事不省的人:“这就晕了?真不经吓。”

    忽然冒出来一个人,施放歌也紧张,可是她更怕有人被吸引过来,幸好,癞子闹出来的动静不大。

    晕了好啊!

    晕了也免得她自己动手了。

    施放歌捏了捏自己软绵绵的小手,叹了口气,还是年纪太小了啊。

    要是搁她没穿越那会儿,癞子这种被掏空了身体的弱鸡,她一个能打十个。

    而如今嘛,她废了老大的力气,才终于把晕倒的癞子搬得远远儿的。

    将这个意外处理好,施放歌轻手轻脚地跑回大榕树前:“刚刚转了几圈来着?”

    她回忆了一下,想不起来。

    算了,重新开始吧。

    然后,施放歌再次围着榕树转起了圈。

    这是施放歌穿书的第二天。

    只用了一天,她就接受了自己穿书的事实。

    她本来是现代一个“平平无奇”的大学生,要说有什么不同,大概就是家里开着个武馆。

    她所在的世界,古武式微,但她那个暴力的畜生爹还算有点本事,被许多人尊称一声大师。

    哪怕再多人对他赞不绝口,施放歌还是觉得,那就是个畜生。

    对着有权有势的人卑躬屈膝,对着亲近的家人却拳脚相加。

    施放歌的妈,是个被老公当沙袋锤了那么多年依旧无怨无悔的恋爱脑。

    脑子里只有爱情,没有女儿,一度觉得孩子打扰了她和爱人的二人世界,于是,施放歌就成了她的出气筒。

    幸好,在施放歌二十那年,她爹一个失手,将她妈打死了。

    施放歌亲自报的警,在她爹上警车之前,她还痞里痞气地吹了声口哨。

    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耳濡目染之下,施放歌倒也成了个不大不小的高手,能打,就是有点厌世。

    厌世也不准确,她讨厌的是,自己现在的世界。

    看小说是她大学才养成的习惯。

    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

    遇到这本《九凤求凰》的时候,她是有那么一点儿预感的,大概是因为书里有个跟她同名同姓的配角?

    总之,一觉醒来,她就穿进了这本书里。

    书里的女主叫沈南歌,

    女配是个小可怜,虽然被娇宠长大,但是家里打着的主意却是将她养好了卖钱。

    穿越那天,施放歌蹲在田埂上,看着一辆马车将隔壁的阿花姐拖走,刘寡妇扭着帕子,问她想不想像阿花姐这样威风。

    施放歌看了刘寡妇一眼,然后吐了她一脸唾沫。

    刘寡妇气得哇哇大叫,可惜,她面对的是老施家的宝贝疙瘩,叫了半天,最后还是什么都不敢做。

    老施家人多,几个人将施放歌护着,刘寡妇只能悻悻离开。

    如果是书里的施放歌,肯定会很感动。

    可惜,她不知道。

    她家里人还真打着这种主意。

    施家在乡间还算富裕,虽然有余粮,但一个个都抠搜刻薄,本来绝不可能养个丫头片子。

    什么?

    你说生都生下来了?

    生下来又怎么样?摔死不就行了?

    施放歌是该被摔死的,可是第一次砸在地上,吓得哇哇大哭,愣是没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