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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四十岁的老年人

    仍是没走出来多少人。

    “啊这……”

    华十二犯了愁。

    人群之外宛若死狗的众贼之首——‘三兄’心境本如死灰一片,突然听到华十二要招拿过刀子的人当什么领队,当即心境犹若死灰复燃,来了精神。

    ‘不论如何,我要活着,好好的活着。

    我要去争这个机会!’

    他抱定了念头,咬紧了牙关,无论如何也要去试一试。

    “都给我让让,我拿过刀子,杀过人!”

    他一声喊,顿时引人看去,见是这个贼子,都不愿意让路。

    但他身上臭气却叫人十分着恼,不让,就被他臭气熏陶;让了,又恐先生着恼。

    华十二觉察骚动,往骚动中心走去,问道:“发生何事了?”

    “先生,那贼想要做领队,大家都不愿意。”

    有人直指核心。

    华十二看了一眼,说话的人嘴角有颗痣。

    所有人都意识到了‘领队’的重要,相当于一个官职,可以借用先生权威来指使,派遣众人。

    “都让让,先生来了。”

    又是那个嘴角有痣的男人。

    人群一阵耸动,给华十二让出了道路。

    望着那个匍匐在地的男人,华十二问道:“你也想要做领队?”

    “想!”

    “那我给你这个机会,只要你能站起来。”

    “好!”

    又是一个字。

    这个男人喘着一口粗气,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一口烂牙几将被咬碎,全凭着心底里那股不服输的劲。

    华十二因此高看了他一眼:‘倒真是个汉子’。

    “好,那给你个领队又如何。”

    一切的惩罚都是为了治病救人,又有言曰: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告诉我,你的名字。”

    华十二道。

    “李宝。”

    两个字吐完,他身形连颤,眼望是站不住了,可他到底还是憋住了一口气,强行站定,尽管不住颤抖。

    “今日就容你休息,明日再上岗。

    贾风,人散后,给他一口饭吃。”

    说完这一句,华十二重又回到人群中心,道:“那领队就暂且这样定下,今日由这七人做领队。”

    随后,华十二又安排知晓首乡地理,且身体看起来更强壮的人做二领队,供指路之用,用桌布变出许多食物,安排七个领队平均分了,就由得他们去了。

    结果是好是坏,都容的他们去闯。

    华十二不是个保姆。

    ……

    “李大兄,我等这样扛着粮食去往首乡未免也太累人。”

    被称作李大兄的不是李宝,而叫李根。

    他们这一队足有三四十人,姓李的天然就成为了队伍中的骨干,其他姓氏也只能羡慕嫉妒。

    李根唾口唾沫在地,道:“不这样干,又能如何?”

    “依我看,可以找几辆大车,代替人扛。”

    “上哪找大车?”

    李根来了兴趣。

    “找姓雷的!”

    这群李姓都来自雷鸣乡,因此遇到这般事情,最先想到的就是那些姓雷的。

    雷氏祖上最先发现并居住在雷鸣乡,因此最先积累起了一笔财富,这一笔财富是干净的,用汗水换的。

    奈何后来发生天灾人难时,这雷家就不地道起来,为了增加自身存在的可能性,仗势欺辱他姓,行凶作祸,逐渐分出了四个里社。

    先前拜访华十二的四人,就分别来自这四个里社,是这四个里社的大家长,其中大脑袋雷进是总家长,更为燕京的叫法应该是族长,不过时下应不流行这个称呼。

    余者三人乃是分家家长。

    “雷家?就咱们这几十个人?哪能是人家的对手。”

    前文提及,雷家因上供许多粮食,所以人丁不曾损伤,时下,一家即是一里,更有甚者,一家即是一乡,乃至一县,古人说的家,从来不是家庭,而是家族。这也是皇权不能下乡的根本原因。

    出于生存的原因,大家自发抱团,而血缘带来的天然新人则使抱团的组织更加紧密,是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国法与家规同在一句中,由此可见家法威严,所以到了乡里,就是宗族家法的天下,

    “可以找其他领队,大家一起找雷家借大车,谅他一个里社又有多少青壮。”

    姓李的不停给李根出主意。

    “是个法子。”

    李根心动,他眼睛直转,道:“可惜今日大家都四散开了,只能明日,我找大家商量。且明日,我等送粮的队伍又能壮大,也不是等不起。

    首乡应该也有大户,哈,多借几辆,省的我等兄弟出汗了。”

    他举一反三。

    “还是大兄聪明。”

    一群姓李的围绕在他身边直拍马屁,其他人只能默默,无言的扛着食物赶路。

    这一情状,或可曰:人无伤虎心,虎有害人意?

    我实不能知晓。

    ……

    “阿翁,我要告知你一件喜事。”

    回到家中的贾风喜笑颜开,春风满面的模样叫人看了都觉得这人有大喜事在身。

    贾父见儿子一脸得意的模样,心中也不禁好奇:“我儿,是何喜事?”

    贾风先大笑了数声,然后才道:“先生收我为仆了,阿翁,这难道不是喜事?”

    “啊!”贾父惊叫一声。

    “阿翁?”

    正当贾风担心父亲的现状时,下一刻就见他父亲突然大笑起来,道:“果然是好事!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贾风也就跟着笑!

    贾母好奇的来探问,得知真相后,居然也跟着笑。

    这与人为仆一事竟如此值得喜悦,真是汉时一大怪现状,奈何时下人物皆如此,因此不觉怪异。

    笑罢,贾风忙想起华十二对他的要求,连忙下河去狠狠的洗了个澡,此时天尚热,河水温度倒也适宜,所以贾风毫无顾忌。

    洗干净了,换上华十二给他的一身衣服。

    “阿翁,你觉的我这一身如何?可算得好看么?”

    “好看,好看。”

    贾父连连道。

    其实他哪里觉得好看,只是因着大巫师先生也穿的这副模样,因此爱屋及乌,也就这般说了。

    “我儿有出息,日后地位定不下与那雷氏,我贾氏也要有大人物啦!”

    贾父欢喜不已,一张爬满皱纹的脸上满是笑容,就连雪白的头发也都染上了喜意,晃晃悠悠的,直欲高飞。

    其实他今年,才不过四十而已。

    而大汉天下,这般情状,比比皆是。

    人皆道我中华民族乃是种地民族,以为轻轻松松种下,就有收获。

    最多不过一些汗水和种子。

    而不知道,在千年之前,被先祖宗种入土地的,不止是种子与血汗,更是寿命。

    他们用命种下了一代代的繁衍生息,种出了今日的盛世中华。

    人们总高看帝王将相,看不到底下的芸芸众生。

    然则,历史,是由人民创造的。

    无有人民,那么一切的一切都不能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