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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鬼才

    因多出这一刻钟,石遇逃得无影无踪。

    他一腔悲愤无法发泄,神色萎靡,一脸丧气相,如行尸走肉般一路往南走,只觉得自己犹如无根浮萍,又像孤魂野鬼,天下虽大,却无处可去,亦无容身之处。

    他已跌入命运的深渊,救赎遥遥无期!

    “如果我不撞他就好了?如果我不和绿珠出门就好了?如果我不跑就好了!……”

    每一个念头都是扎向他的利箭,每一句念叨都是他的忏悔,悔恨在每时每刻折磨着他的灵魂,只有在梦里才能得到片刻安宁。

    尚源道以西是伏龙道,两道被横贯南北的东夷山相隔,之间无道路相通,鬼不能过,神不能跃。

    东夷山南起韩关,北入须茶森林,地域广大,山脉繁多,地形复杂多变,奇峰怪壑数不胜数,其间珍禽异兽不胜枚举,更有传闻说,山岭深处有修为通天的山精兽神,管辖无数飞禽走兽,如人皇一般统治一方领地。

    如此过去三日,石遇才想起斯呈义临终前的嘱托,才略微恢复点精神,决定先去白武道千云山。

    他一路向南,风餐露宿,弄得形容枯槁、衣衫褴褛,再不复先前模样。无意中,他发现自己已被通缉,悬赏二百两银子,也不敢再走大路,只挑乡村小道赶路,歇息在荒郊野外。

    过了尊定城,他走上七八日,进入百夏城的地界。

    这天中午阳光正烈,石遇走累了,坐在河边的树下休息,怔怔地看着水面出神。

    约两刻钟后,有个乞丐远离官道,特意来河里面洗澡。

    一个乞丐居然那么爱干净?石遇不禁多看了两眼。

    乞丐身高堪堪一米六,面黄肌瘦,骨瘦如柴,衣服上打满乱七八糟的补丁,洗干净之后看着五颜六色,丑陋又滑稽,他的脑袋明显比别人大一圈,两只眼睛有神且灵动,瘦削的脸颊衬托出他的脑门又大又突。

    如果单看脑袋,这应该是个聪明人。

    乞丐慢悠悠地洗完澡,也不急着赶路,光着屁股,径直走到石遇跟前,开门见山道:“兄弟,你是逃犯吧?”

    石遇吃了一惊,想不通他是怎么看出来,看他脚步虚浮,显然没有一点武力,反问道:“你想干什么?”

    乞丐很聪明,立马明白对方误会,摆摆手道:“兄弟不要误会,你这样一副模样,别人一看就知道你是逃犯。我只是想提醒你换个装扮,否则早晚会被抓。”

    “你怎么不去告官?”

    “如今官无好官,即使我去报官,也难以拿到赏银,碰到心黑手狠的,说不定会诬陷我是同伙,来个屈打成招,那我得哭死在牢里。我上叶下仲奇,请问兄弟贵姓?”

    听他说的在理,石遇略微放下戒心,脑海中转过千百个念头,片刻后道:“我叫谢斯,谢谢的谢,斯人已逝的斯。”

    从前的石遇已经不存在,这个名字终将响彻天下!

    “谢兄弟,你总是走在荒郊野外,缺衣少食,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我走南闯北(四处要饭)多年,知道怎么避开搜捕,看你是往南走,不如我们同行,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谢斯一无所有,也不怕被他使手段,想了想便答应了。

    叶仲奇穿上衣服,从包里拿出一件更旧的乞丐装让他换上,这才重新上路。

    他带着谢斯,大摇大摆地走在官道上,走到人烟多的地方,便趴在路边乞讨。

    叶仲奇面黄肌瘦,可干净的衣服太过显眼,也不吆喝,施舍他的人并不多,反倒是谢斯虽然比他高大,但蓬头垢面,神情愁苦,衣服又脏又破,得到不少人的施舍。

    一旦得到足以果腹的施舍,叶仲奇便停止乞讨,和他买上食物边吃边走,晚上则是到哪睡哪,日子过得如九九六一般充实。

    有时两人走得好好的,叶仲奇突然拐到小道上,也不作解释,谢斯也懒得问。

    一连三天,他们没有碰到一个检查的官差,也没人盘查两人的身份。

    谢斯方信同伴有真本事,心中疑惑也达到极点,忍不住问他:“叶兄弟,你穿得太干净,会要不到饭,干嘛不弄得脏一点?为什么我们要一直赶路,你有急事吗?”

    “当乞丐只是迫不得已,我从未把自己当成乞丐,弄脏衣服简单,可再想洗干净就难了,我不想一辈子得过且过,所以一直在用这身衣服提醒自己。”

    叶仲奇缓了缓,深沉道:“死后自会长眠,我想在活着时多做点事,多去些地方,不想把时间浪费在琐碎小事上。”

    “说的好,大丈夫不坠青云之志,叶兄弟胸怀大志,又有见识,日后必定不是一般人。希望兄弟飞黄腾达之后,能为穷苦人做些事情,让这世间少几件悲惨事。”

    “旁人只会说富贵了,别忘记老兄弟,你怎么让我不忘穷苦人?看来兄弟也不是一般人。谢兄弟,你说的正是我的志向,我也希望世间有公道,百姓安居乐业。”

    一番话说完,两人都对彼此刮目相看,关系拉进不少。

    其实事实远叶仲奇说的那么好听,反而充满了阴暗。

    叶仲奇是宁乾道人氏,叶家是富甲一方的大家族,家资巨厚,田地阡陌连横,兼经商行货,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

    可惜在他五岁时,祖父得罪了贵人,获罪入狱,家道自此衰落。之后,遭灾遇匪等恶事接连不断,干旱、水涝轮流而至,资产骤然减少,亲戚好友相继病故,家族人丁开始凋零。

    到九岁时,家里连吃饭都成了问题,再过两年,父母一齐病故,叶仲奇只能外出自谋生路。

    他天资聪颖,有过目不忘之能,在别人刚会说话的年纪,他已经会识字,不论学什么,都是进步神速。

    从简入奢易,从奢入俭难,难有例外,至少他不是。

    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到食不果腹,叶仲奇挨过无数白眼和冷嘲热讽,对“世态炎凉”四个字有着刻骨铭心的体会。

    在每况愈下的绝望中,他的认知被扭曲,心理变得偏激,开始怨天尤人,痛恨世道不公。

    外出谋生时,叶仲奇能识字,找的工作还不错,但只能勉强糊口,这不是他想要的。换了几份工作后,他发现这样一辈子只能混个温饱,毫不犹豫地走上犯罪的道路,有时也会做最危险的勾当——造反。

    在危险诡谲的犯罪生涯中,他没学武艺,一方面是吃不了苦,另一方面是觉得武艺不堪用,倒是学会了贪财好色、阴险诡诈和不择手段。

    干过那么多坏事,他一次没被通缉,可以想见他有多狡猾。

    从十三岁开始,他不是在犯罪,就是在当乞丐,寻找犯罪的机会,至今已有十年,称得上经验丰富。

    总之,他叶仲奇不是一个好人。

    这次他是去尊定城寻找机会,可是须茶森林中罪恶之地不久前被六里堡犁过一遍,如今情形极度混乱,让他望而却步,只能无功而返,半路上碰到谢斯,见他身体强壮,想求个庇护,相邀结伴同行,自此带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第二天,两人走在乡间小道上,途经一个村庄时,都感到口渴,便想进去讨一碗水喝。

    这是一个非常普通的村庄,立在河流边上,建有二三十个村舍,俱是土墙茅草顶,只有一条小路与外界联通,周围不是荒草地,就是矮树林,农田在更远处。

    走到村口,听到附近草丛里有轻微的异响,两人走过去发现杂草中躺着一个妇女,显然死去多时,身旁散落着一捆干柴。

    一个婴儿闭着眼睛,身上落了很多苍蝇,嘴里全是血,扒开胸膛上的衣服,吸的非常用力,胸口那两块已经血肉模糊,正是声响来源。

    不需要讲解,两人一看便明白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