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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命运的诅咒吗?

    临走前,谢斯怀抱赛云霞,大声喊道:“我是黑塞山的雷鸣猎,今天来这里铲奸除恶,你们以后要遵纪守法,本分做生意,如果以后再有人告诉我,有谁在这里违法乱纪,欺压良善,我一定会带人回来取他狗命。”

    村里死一般的寂静,无人敢应声。

    他们走后,附近一年多再没有发生命案。

    出了村子,叶仲奇忍不住骂道:“穷山恶水出刁民,杀人放火的人最喜欢在这种小地方落脚,我们不该在这里买东西。”

    赛云霞脸色苍白,腰部已经被血浸湿染透,嘴唇一直在颤抖:“谢兄弟,我感觉越来越冷,是不是要死了?”

    谢斯不知道箭伤的可怕,左手按住伤口,安慰道:“不会,我见过很多伤得更重的人,最后都平安无事,我之前流血不止,感觉快要死了,现在也活得很好。我知道姑娘家身体娇贵,这就去找大夫治伤,这点小伤很快就会好起来,你别胡思乱想。”

    叶仲奇走到板车旁一看,轻轻地摇摇头,用口型示意道:“伤到肾脏,没救了。”

    谢斯的心咯噔一下,握住她的手,感觉明显僵硬了些。

    赛云霞确实快不行了!

    难得叶仲奇还有些人情味,哄道:“你别多想,有我们在,你死不了。前面的相国府是大城,我们有钱,一定给你找最好的大夫,你再忍一忍。”

    看着别人慢慢死去,谢斯感觉很压抑,就有些理屈词穷,干巴巴地附和道:“是啊,你肯定不会有事的。”

    赛云霞笑道:“谢兄弟,我见过那么多男人,你骗不了我。你的眼神那么难过,我知道自己活不成了,不用安慰我。”

    “对不起,是我们大意了,害得你变成这样。”

    “不怪你,人有命数,萧半仙应该看出我死期不远,所以没给我算卦。我那么脏,你都肯背我、抱我,你是个好人。我得告诉你一件事,不然没法安心地走。”

    她瞪大两只眼睛,也不眨眼,盯着谢斯看了好一会儿,缓缓说道:

    “之前我在骗你,我家里是穷,可爹娘舍不得卖我,十六岁时要把我嫁给邻村的一个后生。可是农村的日子苦啊,一年到头辛苦地干农活,可交完各种赋税后,家家不剩下什么粮食,我常常饿着肚子干活,是真的苦。我饿怕了,求着爹娘把我卖一个地主做小妾,抬不起头也没关系,我能有条活路,家里人能吃几天饱饭。

    到了地主家,一开始我能吃饱饭,可大妇太厉害,经常变着法子整治我。我试过逃跑,他们污蔑我不守妇道、出去偷汉子,把我抓回来卖进窑子里。

    那里的日子更不好过,至少能过得下去,可恨遇到夏成凉那畜生,因为我的价钱便宜,经常要我陪他,可着劲作贱我。我早就想杀他,哪怕同归于尽也行,直到遇到你们才得着机会。

    幸好碰到你,我才过上几天舒心日子,没想到我的福气那么快到头,可惜啊。

    说句心里话,我哪也不想去,好想回家啊,可是再也回不去了。我不干净了,不能回去给爹娘丢人,你随便找个地方把我埋了。

    谢兄弟是厉害人物,见识肯定多,你说我这辈子那么苦,下辈子能托生到有钱人家吗?”

    说那么多话,她很是疲劳,张大嘴巴呼吸空气,双眼渐渐失去神采。

    听她说到“再也回不去”,谢斯想起自己身世,悲从中来,不禁鼻子发酸,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好打岔道:”你家在哪?我替你去看下你的家人。“

    她的声音越来越低:“韩关外临水镇伤田村,我弟弟叫赛听风,不要…说…”

    谢斯领会她的心意,点头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不要说起你。”

    她露出满意的微笑,艳俗的面容重回本来模样,慢慢闭上眼睛,大约又过一刻钟,她的躯体终于停止抽搐,宣告生命的彻底终结。

    谢斯感觉力气尽数离体而去,躺倒在板车上,搂着她的尸体,强忍的眼泪慢慢流出,蓝色的天空开始模糊,天地间更显寂静。

    叶仲奇知谢斯心软重情,没去打扰他,牵着驴车闷声前行。

    眼看天色将黑,叶仲奇劝道:“谢兄弟,别难过了,我们得找个地方让她入土为安,这驴车也不能再用了。”

    两人先把板车推进河里,扔掉车上的粮食,洗干净身体,叶仲奇提议把灰驴杀掉吃肉,谢斯觉得灰驴有功劳,坚持把它放归山林,随它去了。

    谢斯打起精神,在远离道路的山丘上找到一块荒地,将赛云霞下葬,只堆起坟头,没敢立碑,把那只石锅也埋在坟前。

    晚上两人就睡在坟边,谢斯思绪万千,翻来覆去睡不着,突然问道:“叶兄弟,如果我一开始就出手击杀胖老板,赛云霞就不用死,这样一算,是不是我害的她?看来萧半仙说的对,越和我亲近的人,下场越惨。”

    叶仲奇沉吟半晌,道:“我确实信命,可更相信人是活的,只要实力足够大,完全可以逆天改命。她不可能一辈子跟着我们,又没有自保的能力,早晚也是一死,你非要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倒显得有些矫情。你错就错在心慈手软,只想着息事宁人,遇事只能被动挨打。要我说,做人就得狠,无毒不丈夫,凡事先下手为强,不给敌人半点翻盘的机会,你自然会立于不败之地。”

    见谢斯没有生气,他又试着道:“谢兄弟,看你平时一脸老实,没想到手段那么狠辣,怕是一般的山贼土匪比肩不上,当真吓我一跳。”

    谢斯有些后悔:“我恨极了他们不拿人命当回事,当时脑袋里一片空白,只想着为民除害。他们死有余辜,手段稍微狠点也没关系。”

    大多数现代人死后会变成一盒子灰,对尸体没那么看重,他想当然地以为别人也会这样想,其实大不然!

    古代人认为杀人不过头点地,讲究入土为安,他把人打成那样,拼都没法拼,入土也不能安,手段确实过于歹毒。

    不过既然他说没关系,叶仲奇也不敢反驳,心底已经认定同伴是一个偶尔陷入癫狂的亡命徒,不知该喜该忧,又奉承道:“不过最后那句话‘你是斗不过我’说得霸道,我听了十分解气。”

    谢斯诧异道:“我说话了吗?怎么没有一点印象?”

    叶仲奇两眼瞪圆,惊讶道:“兄弟,真的什么也不记得?那你应该是入魔了,只有入魔者才会心无旁骛地杀伐,不过你能自行清醒,可见入魔不深,问题应该不大。”

    其实问题很大,他擦了擦额头冷汗,觉得事情非常棘手,开始劝他:“兄弟面慈心善,犯不着和杀才生那么大气,人在江湖闯荡,打打杀杀是常事,你就当喝水吃饭一般,不要太过介怀。”

    劝人是这么劝的?

    谢斯懒得和他掰扯,闷闷的不说话。

    夜风徐徐吹过,野草会摇曳,树叶会发出哗哗的响声,偶尔会传来猫头鹰的叫声,远山的轮廓在黯淡的月光下模糊不清,和跟前的坟头融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