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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耽美之风

    我被小白抱起去唐家养伤,在病床一躺就是半个月,幸得温柔的御姐唐茹雪衣不解带细心地照料。

    那只已经认我为主人的二阶灵兽绿麒麟,在病床前也守了我半个月,变得如同大狗一般温顺乖巧。

    灵兽们总是这样,一旦认主,便忠心耿耿,绝不叛主!在忠心这点上,绝大多数人都比不上禽兽。

    坐在病床上养伤,侧身抚拍在认主后,因我伤势十分愧疚的二阶灵兽绿麒麟的脑袋,觉得这其实很可爱的灵兽的两只耳朵好好玩,于是,我捉住它的双耳摇啊摇,嘻嘻道:“可爱的小家伙,你还没有名字!你长得这么像饕餮,和饕餮一样爱吃,以后就叫你‘小饕’怎么样?是不是很威风!”

    小饕呜呜咽咽,挺不乐意!灵兽在某些方面比人有悟性,天生能懂得人的意思。不像人族很难懂兽语。它嫌弃我取的名字太随意,撒娇打滚闹腾好一番,又去向唐茹雪求助!唐唐从小爱极了小动物,经常与小兽小鸟说话,无师自通,慢慢懂了各种兽语,令自诩懂小动物,但丝毫不懂兽语的我敬佩不已。因此,整个青羊小镇,只有她一个人,丝毫不怕绿麒麟。唐茹雪笑着说它要更好的名字,但无奈我想不出,一个劲鼓吹“小饕”好极了,小饕只得嘤嘤地应了,委屈地生无可恋。

    见唐唐掩唇直笑,小饕幽怨地朝她呜呜叫。唐唐翻译说是:“你这个翻译不给力!都不帮我说话!”

    唐茹雪笑道:“好啦,好啦!名字只是个符号,何况,小饕听起来又朝气、又霸气,很符合小家伙你的气质!”虽然已经和狮子一样大,可实际上还是幼崽的绿麒麟小饕闻言,这才高兴、满意。

    唐唐是个忙人,每天为我精心熬煮治疗内伤、外伤的汤药,都要劳碌四个时辰。还要花一个时辰,为我烹饪精致可口的菜肴作为伤号饭。小饕是个大胃王,自从小家伙认主,吃了唐唐做的菜,就爱上了熟食,每天夜里悄悄上山捉野鹿、野羊,回来让唐唐帮忙收拾了用瓦缸炖,也得耗费唐唐一个时辰。唐唐从无怨言,她实在是我这一生的好姐们!尤其是我收服小饕重伤回来后,因为受了很重的内伤,昏迷了好几天,大夫说我的肺里有淤血,排不出来,唐唐为此,差点就哭瞎了。

    十四岁的我,十分感动于唐茹雪温柔、细致的照料,却又哪里能够猜到,唐茹雪已经被我通杀了。

    在天虞仙山的相思林时,我闲来无事涉猎过不少耽美的话本子。除了断袖之情,当然有百合之爱。

    这是因为,好日子过久了的凡人,认为才子佳人故事太烂俗,开始追捧耽美之风,以至于,平均十部话本子里,有九部是写耽美情,断袖与百合,平分秋色,此外鲜有别的可看。风气席卷仙界!

    在这半月之中,温柔的唐茹雪,与在病榻上养伤,叶公好龙的我,深入探讨了极多经典的耽美文。

    我这才知道,原来,手帕交指的就是百合之爱!也恍然大悟:“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这句哀婉深情的千古绝唱,出自《越人歌》,说的是断袖情,和男欢女爱一点关系都没有!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原来如此,妙啊!好一段断袖情!”我那会不禁不吝赞美,甚是赞赏道:“这位渔夫对王子一见钟情,王子感其深情,坦然地接受其爱意,与之携手相惜,走上了断袖的不归路,实乃后人楷模!”

    百合之爱,无疑比细思极恶心的断袖情,更加温柔、细腻、缱绻,更加符合耽美之情唯美的本意。

    不仅凡间女子痴迷,天虞仙山一脉亦如此!我美若冰霜的掌门师姐,不知婉拒了多少门中姐妹。天虞仙山这四百多万年里,打破了所有的陈规陋习,讲究的就是率真二字。只是,掌门师姐清心寡欲、也不爱百合。在天虞仙山上这种人,只还有我,是以,我那亲亲师姐,素来与我更加亲近。

    唐茹雪闻言,十分欣喜,执著地为我找来更多的耽美话本子,闲时同我探讨,与我感情日益深厚。

    第十六日天刚放亮,经历过死斗,又因为重伤卧床,每日必须认真运气疗伤八个多时辰,我洛洛终于小小晋级!伤势大好!总算可以离开病床!和日日守着我的唐唐和灵兽小饕,去外面散散步。

    因我身上还有些小外伤,穿再保守的衣服也遮不住,作为女孩子出门太不雅观,而若做男孩子打扮,出门招摇,一副毫不在意,是男孩子就该总有新伤,十分潇洒的风范,反倒很帅气!唐茹雪这位细心的御姐,为我找了翩然的公子服。粉妆玉琢的我,天生是衣服架子,穿什么都好看,也极适合做翩然少年打扮,英俊里透着精致。唐唐看了赞不绝口。对着镜子一照,我立即也对自己的翩然公子形象叹为观止!嘻嘻,女扮男装的我,丝毫不输小白,走到街上不知要迷死多少女子!

    大美女唐茹雪很快收拾妥当,却翘了芊芊玉指提出了一个疑问:“洛洛,你就不觉得奇怪吗?好多女子不惜倾家荡产,往脸上涂抹各种昂贵的护肤品,结果,身上任何其它部位,肌肤都比脸好!”

    “……”我如遭雷击,瞠目结舌,佩服地道:“茹雪姐姐,这真是千古绝问!鞭击到了世间多少女子的灵魂!我也甚是同情那些饱经呵护,却也是饱经折磨的脸!”绞尽脑汁想了想,我才道:“想来,这是因为,人们总爱自以为是吧!就如同凡人以为兔子爱吃胡萝卜,实则,兔子只是偶尔尝尝而已!如果,天天吃胡萝卜,对兔子而言,无疑是天大的折磨!好比人偶尔吃泡菜开胃还行,但如果,天天吃泡菜,连米饭都不给,将泡菜又当菜又当饭,这人定然会生不如死!苦不堪言!”

    唐茹雪被我的精辟言论折服,满眼都是崇拜的小星星,携住了我的左臂在怀中,温柔着道:“洛洛,你真是太有见识了!就和你合得来!可喜我们只差几岁,不必遗恨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我闻言看向唐茹雪,满脸皆是精致的困惑!聪明如我,睿智如我,何以,听不太明白唐茹雪的话?

    唐茹雪在我错愕间,用左手拎了盛放小柠檬胎灵的篮子,又用兽语交代了小饕要乖,不准吓唬人。

    滑稽的小饕,被我与唐茹雪精心乔装,穿着节日里舞的锦绣狮子服,浑如一只可爱又喜气的舞狮。

    今天,天总算是放晴了!自小长在温润的南方,我实在不知“春雨贵如油”何解。因为,南方的春季,最不值钱最讨厌的就是雨!春天,总要下得南方泪汪汪的,筷子、砧板、柜子、木床、饼子,统统都要在阴雨连绵的春天里发霉,衣服、袜子洗了几天不带干的,被子、褥子都总潮潮的。

    是以,我小时候常常问师姐,我们天虞仙山所在的南方,是不是养了龙,一到春天就哭个不停,太阳嫌烦跑去北方度假了?直到现在,南方的春天,也只不过好了一点点。在此前的十五天里,下了两场春雨,一场七天,另一场也是七天!不像我小时候,阴雨连绵,每天都至少有一场春雨。

    看来,老天都很给我洛洛面子!知道我洛洛要出门,立马把云收了,把太阳召了回来!小饕出门狩猎,再也不用弄一身泥浆,劳累唐唐每天给它洗啊洗。别人在家也都憋了很多天,趁着天晴都出门上街透气、晒太阳,都沾了我洛洛的光!果然,街上无数人都对我洛洛报以十分友好的目光!

    女扮男装,潇洒翩然、光彩照人的我,带着唐唐以及被打扮成舞狮的小饕,非常吸引街上行人的眼球,走到哪都是焦点。少女们三五成群,都热情地塞给我们东西,花痴地嗤嗤一笑,然后羞答答地跑掉。围观者越来越多,街道逐渐成了少女的河流!各种水果、香囊、丝带,越来越密集地向我洛洛抛来!原来,是我洛洛女扮男装太帅了!很快,整条大街水泄不通,花痴密集到一定程度,就会嚣张无比,不复一个人时的羞涩、扭捏,整条街上少女们越来越疯狂,开始大声呼喊雀跃,使我懂了“看杀”二字!小白都未曾享受这等待遇,被更加精致、英俊的我遭遇到!满天的糕点、水果,随着大街上少女们的惊叫声,如同冰雹般向我抛来,离得近的更是拼死要捏我一把。

    狼狈不堪的我,被唐茹雪拼死护持,逃回了她家里喘息不已,心中后怕地要命,只觉得浑身被无数少女揩油,捏摸地青一块紫一块,可谓是遍体鳞伤!青羊小镇的少女们却不依不饶,她们心中,有了一位骑着彩狮子的白马王子,堵在唐家门前,摩肩接踵,挥汗成雨,挥袖成云,齐声呐喊“王子!王子”不已,声震云霄,好一个热闹的旷世场面,千年难遇。惹得唐父、唐母震惊不已。

    其实,那些少女绝大多数,并没有看清甚至看见我的面容,看杀一开始,我为了减少麻烦,就低头举了小折扇遮了半张脸。正所谓“犹抱琵琶半遮面”,顶多只让她们看半面,越是看不全、看不清,越是神秘,她们越觉得完美极了,越是一万个想看,很快蔚然成风,变成千年难遇的看杀。

    唐父、唐母因为没有见我与唐唐出门又回来,更不知我女扮男装,以为那些花痴叫的“王子”是小白,眼见自家的门与墙全都要被成千上万花痴挤塌了,只好去求小白出来,见一见他的粉丝们。

    一头雾水的美男小白,玉树临风地出前门一露面,客气地抱拳向花痴们问候,别的方向的所有少女,立时疯狂地涌到了前面,把对面梅花书院的外墙挤塌了,霸占了书院里偌大的院子,作为粉丝朝觐地,一个个疯狂地呼喊:“王子!王子!我们爱你!”一把鼻涕一把泪,欢喜地不成样子。

    在二楼的闺房,我与唐唐小心开了窗户缝,这才发现,耽美大军也来了!只是这些家伙朝觐美男,从不呼喊,集体站在最远处,骚包地轻摇折扇,只挤眉弄眼做暗号!一副“你站在桥上看风景,我这个看风景的人在远处看你!快快和我目光相对,寂静欢喜……”的意味。耽美大军的人数远比花痴们多,毕竟,花痴基本是少女,而耽美大军,下自翩翩少年,上至白发老翁,杀猪的、卖古董的、唱戏的,看不出职业,正在挖鼻孔的……什么样的人都有,笑得那么猥琐,老的老,丑的丑,邋遢的邋遢,粗鲁的粗鲁……看得我与唐唐立时都要吐了!小白一定会被重重地恶心到。

    我连忙趁机换下惹祸的男装,和唐唐、小饕贼溜溜地开了后门一条缝,一个人都没有!溜之大吉!

    这世间的耽美之风,实在是一股歪风邪气,着实可怕!咦,不过,我洛洛今天男女通杀的原因呢?

    人说,要想俏,三分孝!真是诚不我欺!小白气质逆天,无疑也有穿那好似孝服的白袍的大功劳!

    穿孝使人变俏,想来,是穿孝能让人像雪山一样肃穆圣洁,更能衬托出美人或美男出尘的忧郁美。

    三分孝,那就是三分白啦!就是明明没有死家人,偏偏要伪装出哀伤来,起到穿孝才有的效果……

    小白的高冷,绝对是附庸风雅装出来的!今天,被我洛洛无意间发现了穿纤尘不染的白袍的秘密,我看这家伙以后怎么再高冷?除非他厚颜无耻!我暗自腹诽一阵,顿觉如吃了蜜,心胸极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