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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地狱

    “真惨啊,将近六百人,三十多支佣兵队,说死就死绝了。”

    “可不是么,那狗皇帝许下重金召集佣兵,我们所有人趋之若鹜,可他还设了门槛,人位队伍都不要,必须得是地位往上走。”

    “幸好我不是地位,不然我也要死于烛天的魔爪下。”

    “话可不能这么说,韬晔也算行守承诺,一千两黄金也确实是给了。”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哎,你们记得白蟒吗?就魏良辰带的队伍,他们一队虽说也死了几个,可剩下人跟着皇室一起回来了,相传整个队伍现在都是韬晔的侍卫,最近也是风生水起。”

    “知道,前几天去了逐神城,他耀武扬威的从我面前走过连声招呼都不打。”

    “这就是有头脑,懂得审时度势。”一位老猎人砸着酒红红着脸带着半分醉意说道。

    “哼,我看他是忘了咱们佣兵的规矩。当年和山狼李云白大打出手,我们就瞧不起他。”

    “可他现在活着,还是皇上身边的人,李云白呢,他带的山狼呢?那些去杀烛天的人呢?都死了吧。”

    “说的也是,出发将近三千多人的队伍回来连一半都没剩下,这东荒丛林我是不敢去了。”一个年轻人摇摇头。

    “怕什么,东荒丛林可怕的又不是凶兽也不是烛天。”一位老佣兵斜视着他。

    “那什么最可怕?”

    沉默良久,老佣兵缓缓开口:“同类。”

    “有的人为了一点点利益不惜对自己多年同伴痛下杀手,所以佣兵才有不成文规定,可以争斗,但不能下杀手。”

    “可这佣兵里什么货色都有,这规矩不是空谈?”

    “这就是每个队长的责任了,自发组织的小队伍,成员都是队长点头才能进入队伍。队员的秉性队长要拿捏好。”

    靠近门口的位置,一男一女一犬安静地饮酒,太仲出门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一家酒馆,尝尝这里美酒的同时也先打探山狼剩下几人的消息。没想到最近酒馆了讨论的都是关于韬晔带着佣兵讨伐烛天的消息。

    “全部陨落吗?定是回城的时候出了意外。韬晔答应我的一点儿没做到。”太仲紧紧握着酒杯,整个右臂随着用力开始发抖。

    “你怎么了?”温姑娘柔声细语问到。

    “你刚才听到他们说的了没?我就是那个死去的山狼队长李云白的手下。”

    “那你的同伴都死掉了吗?”

    “现在看起来是的。”

    “那你准备怎么做?你要去复仇吗?”

    “走,去逐神城。老板结账。”太仲扔下钱币,和温姑娘一起走出了酒馆。

    在他们走后,酒管里依旧热火朝天地讨论着。

    关乎佣兵家里面得了一千两黄金,谁家的钱不翼而飞,谁家又遭了匪,谁家又被杀了满门,最后的结论是,跟着去杀烛天的人,什么也没得到,反而全家人跟着遭殃死了个干干净净。

    回到老房子里,坐在餐桌前,多比端来了准备好的饭菜。

    “多比你的手艺还不错,烤的肉和老姜一样好。”太仲一脸称赞。

    “不要拿多比和高贵的君王相提并论,卑贱的地精怎么能和国王相比。”

    “你知道老姜是谁吗?就说国王君主之类的话。”

    “多比窥见了未来,他就是这个国家未来的王。哦不,多比不能说未来。”

    “真是个疯子,你下去吧,我们明天就走了,把你的疯言疯语给下一个人说吧。”

    “听候您的吩咐,我的主人。”

    多比弯下腰,本来就半人高的地精弯着腰,几乎要趴在了地上。他关上门,下楼梯的时候嘀嘀咕咕:“姜自成确实是未来国王,不过要拿现在主人的命来换。哦不,多比不能让主人丧命,多比发过誓。但是多比不能改变历史,多比发过誓。”他拿瘦小干枯的拳头狠狠捶打自己的脑袋,“谁能告诉多比,多比该怎么做,没人愿意和可怜的多比讲话。只有主人愿意。”

    从楼上,白沁雪跑了下来冲着多比欢快的跳跃。

    “多比喜欢这个未来的兽王,可未来的人皇活不过百年,你为什么要跟着人皇。哦不,人皇是现在的主人,多比不能让主人丧命,多比发过誓。”多比一对大大的眼睛漏出怜爱抚摸着白沁雪,“女人天生就和主人一对,可是亡命鸳鸯也活不过百年,哦不,多比不能让主人和女主人丧命,多比发过誓。”

    “你的妈妈一直在后面跟着你,她和那丫头的仆人一起跟着,跟着有什么用,还不是会死去。哦不,多比不能让主人丧命,多比发过誓。”

    “可多比只能小小地帮助主人,因为只有主人愿意和多比讲话,多比要帮助主人。就算违背了誓言,多比要被送下地狱,多比不能要主人死去。”

    “让多比给你改变改变。”

    多比抱起白沁雪,手指点在白沁雪的额头,在手指和脑袋接触的地方一个绿点荧荧发光。

    “好了,多比要下地狱了,再也没有愿意和多比说话了,可是多比不能要主人死去,主人是最后一个愿意和多比说话的人。”多比说着,轻轻放下白沁雪。

    白沁雪已经失去了意识。多比走到楼梯后面,在楼梯转角的一个小空间,这就是独属于多比的位置。

    多比躺下。双手十指交叉放在了小小的胸脯上面,闭上了眼睛。

    “多比!我们走了。”第二天,太仲站在门口高声叫喊,多比并没有出现。

    温姑娘怀里抱着白沁雪。不知道为什么,白沁雪一直在昏睡,“也许是这两天跑来跑去太累了吧。”温姑娘揉揉小家伙的脑袋。

    看到多比没有出现,太仲还是关上了门,“多比这家伙还蛮可怜,等逐神帝国的事情结束,回来把他一起带上。”

    “好,我还挺喜欢这个神神叨叨的小家伙的。”

    “小家伙?他活了几千年。”

    “啊,我家的地精最多没有超过百年的。传说地精实际很恐怖,年龄越大能力越强,所以我们那里每有地精活到百岁,就会被杀掉,不过我都会把他们偷偷放走。他们不是人类也不是兽类,人们害怕等他们能力足够强就没有办法控制他们,可我觉得他们虽然有些丑陋,可还是很善良单纯的。”

    “什么无稽之谈,这只不活了几千岁什么事也没有,地精,也不知道为什么世上会有这种生物,好像天生就是拿来给人类奴役的。”

    “书上看过一句话,存在即合理,大概他们有他们自己的用处吧。”

    “我倒是想和地精交朋友,可要理解他们说的话太困难了。”

    “是啊,我第一次看见地精的时候吓得要死。”

    两人一路说着,走到了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