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5章 岛国的起诉制度
“姓名。”
“浅羽清志。”
“性别。”
“男。”
“年龄。”
“22岁。”
警员犬丸佑辅正准备问下一个问题时,突然有人敲门,接着走进来一人,在他耳边小声说了句什么。
犬丸佑辅耸了耸肩,什么也没说,起身招呼了下一旁负责打字记录的桑本敏之。
两人一同走出审讯室,顺便关上了门。
走到吸烟区,犬丸佑辅点上一根烟,吸了一口后,将烟气含在嘴里一会儿,接着一点一点吐出。
这时,同样点了根烟的桑本敏之开口道:“听说嫌疑人和被害人是亲戚?”
“嗯。”犬丸佑辅应了声。
“伤势如何?”桑本敏之问道。
犬丸佑辅叼着烟道:“两名被害人都是全身多处挫伤、骨折。其中,那名女性被害人伤势更重一些,除了肋骨外,鼻梁骨也断了,医学鉴定结果是轻伤。嫌疑人身上也有多处挫伤,另外,右手骨折。不过,比起两名被害人,他的伤势明显轻了许多。”
常人眼中的伤势跟医学上的伤势其实是两码事。
在医学上,脏器功能出现严重损伤才算重伤。
骨折么,以现代的医疗技术和营养水平,躺两个月就好了,只能算轻伤。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么……”桑本敏之吸了口烟,道,“触犯刑法了呢。”
“确实。”犬丸佑辅抬手捏着烟,猛吸一口,接着将其吐出后说道,“但这起案子,检察院大概不会提起刑事诉讼。”
“啊?”桑本敏之一愣。
在岛国,公民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但无权提起刑事诉讼。
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被完全分开。
刑事起诉权由检察机关独占,被害人可以通过提出控告来推动公诉,但最终能否进入审判程序,仍然由检察院决定,检察官有自由裁量权。
“《刑诉法》第248条规定,检察官根据嫌疑人的性格,年龄,境遇,犯罪的轻重,情节,以及犯罪后的情况,判断没有必要提起公诉时,可以不提起公诉。”犬丸佑辅随手将烟头掐灭,道,“也就是经常被人怀疑滥用的‘起诉犹豫’。”
岛国的“起诉犹豫”并不是缓予起诉制度,不存在什么考验期。
甚至,起诉犹豫和无罪的不起诉在法律后果上没有任何区别,连犯罪前科记录都没有。
“没详细了解过这起案子吧?好好了解下吧,特别是昨晚抓人时的情况,菜鸟。”犬丸佑辅有些感慨地拍了拍桑本敏之的肩膀后,转身离开了吸烟区。
根据他听来的消息,昨晚抓人时,现场停着几辆豪车,其中一辆加长版轿车起码价值好几亿円,还有人带着一群保镖。
当时带队抓人的同事直接懵了!
这是哪来的大人物啊,怎么跑他们这小地方来了?!
最后是小心翼翼地询问了对方,征得同意后才敢把人带走的。
有时候,就连同为警察的犬丸佑辅都不得不承认,岛国警方的胆子是真的小,难怪时不时会爆出遇到持刀歹徒,警察不敢上前的丢人新闻。
这不,他才问了三个问题,上司就火急火燎地让人把他叫了出来,说让他等局长的指示。
可局长去哪了呢?
不知道。
反正今天还没露过面,可能是去见什么人了,又或者请人打听对方来历去了。
怎么说呢,或许这就是现实吧。
这世界就是这样运转的,不是吗?
而且,事情经过他大致了解过了。
那个脸颊高高肿起,手上腿上全是淤青的小女孩,他昨晚在局里见过。
相依为命的妹妹被那样欺负……嘛,只要血管里流动着的血还是热的,都会做出跟那个年轻人一样的选择吧。
……
犬丸佑辅以为,那两名带着保镖的少女会介入。
但事实上,浅羽清志并没有让竹月和子插手这件事。
拿漫画作抵押,向她借钱,请她帮忙介绍一名厉害的律师,这两件事,他可以开口。
一来,双方虽然认识没几天,但现在是合作关系,算是商业伙伴。
二来,抵押贷款、举手之劳,不算什么过分的请求。
要知道,他原本准备拿出来作抵押的漫画,在前世的岛国,单行本销量一卷破百万,动画播出前,没有动画加成,漫画卷均销量就达到了近两百万,就俩字——离谱!
拿这样一部作品作抵押,向合作伙伴借一笔钱,这请求不过分。
但,请她疏通关系,到警局捞人,甚至帮忙消案,这些事浅羽清志是不愿开口的。
哪怕到了这种时候,他也只愿意请人帮忙,不愿意求人帮忙。
就好比之前在Comiket上,好不容易遇到个愿意看他稿件的人,可察觉到对方眼中不加掩饰的轻蔑和傲慢后,他立刻收回了手。
浅羽清志这人其实非常骄傲。
只不过他的骄傲很内敛,不像南木智夫那样流露在外。
这次的案件,他准备自己解决。
他的打算很简单——打官司!
打官司是一件非常耗时的事,只要肯花钱,拖上个三五年不是问题。
至于三五年后……打架斗殴而已,又不是杀人放火,倘若三五年后,他还解决不了这件事,那他这个穿越者干脆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要知道,这可是一个为了利益,能把核废水往大海里排放的国家啊!
浅羽清志看似冲动,其实想得非常清楚。
他只需要一笔钱,一名厉害的律师,帮他把官司先拖着就行。
给他点时间,他有的是办法解决这件事。
可进了局子后跟律师一交流,他发现——啥?!岛国公民无权提起刑事诉讼?!
在华夏,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般是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检察院审查起诉。但如果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的可以自己到法院起诉。
可好家伙!
在岛国不行的么?!
检察院垄断了刑事起诉权?!
浅羽清志不准备跟原主的那对伯父伯母和解,而他揍人这件事呢,又证据确凿,所以,当他以前世华夏的司法程序代入时,觉得一场刑事官司在所难免。
但现在看来,未必。
按照竹月和子介绍给他的那名叫作安江茂典的律师的说法,只要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责任这块基本就结束了。
“浅羽清志。”
“性别。”
“男。”
“年龄。”
“22岁。”
警员犬丸佑辅正准备问下一个问题时,突然有人敲门,接着走进来一人,在他耳边小声说了句什么。
犬丸佑辅耸了耸肩,什么也没说,起身招呼了下一旁负责打字记录的桑本敏之。
两人一同走出审讯室,顺便关上了门。
走到吸烟区,犬丸佑辅点上一根烟,吸了一口后,将烟气含在嘴里一会儿,接着一点一点吐出。
这时,同样点了根烟的桑本敏之开口道:“听说嫌疑人和被害人是亲戚?”
“嗯。”犬丸佑辅应了声。
“伤势如何?”桑本敏之问道。
犬丸佑辅叼着烟道:“两名被害人都是全身多处挫伤、骨折。其中,那名女性被害人伤势更重一些,除了肋骨外,鼻梁骨也断了,医学鉴定结果是轻伤。嫌疑人身上也有多处挫伤,另外,右手骨折。不过,比起两名被害人,他的伤势明显轻了许多。”
常人眼中的伤势跟医学上的伤势其实是两码事。
在医学上,脏器功能出现严重损伤才算重伤。
骨折么,以现代的医疗技术和营养水平,躺两个月就好了,只能算轻伤。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么……”桑本敏之吸了口烟,道,“触犯刑法了呢。”
“确实。”犬丸佑辅抬手捏着烟,猛吸一口,接着将其吐出后说道,“但这起案子,检察院大概不会提起刑事诉讼。”
“啊?”桑本敏之一愣。
在岛国,公民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但无权提起刑事诉讼。
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被完全分开。
刑事起诉权由检察机关独占,被害人可以通过提出控告来推动公诉,但最终能否进入审判程序,仍然由检察院决定,检察官有自由裁量权。
“《刑诉法》第248条规定,检察官根据嫌疑人的性格,年龄,境遇,犯罪的轻重,情节,以及犯罪后的情况,判断没有必要提起公诉时,可以不提起公诉。”犬丸佑辅随手将烟头掐灭,道,“也就是经常被人怀疑滥用的‘起诉犹豫’。”
岛国的“起诉犹豫”并不是缓予起诉制度,不存在什么考验期。
甚至,起诉犹豫和无罪的不起诉在法律后果上没有任何区别,连犯罪前科记录都没有。
“没详细了解过这起案子吧?好好了解下吧,特别是昨晚抓人时的情况,菜鸟。”犬丸佑辅有些感慨地拍了拍桑本敏之的肩膀后,转身离开了吸烟区。
根据他听来的消息,昨晚抓人时,现场停着几辆豪车,其中一辆加长版轿车起码价值好几亿円,还有人带着一群保镖。
当时带队抓人的同事直接懵了!
这是哪来的大人物啊,怎么跑他们这小地方来了?!
最后是小心翼翼地询问了对方,征得同意后才敢把人带走的。
有时候,就连同为警察的犬丸佑辅都不得不承认,岛国警方的胆子是真的小,难怪时不时会爆出遇到持刀歹徒,警察不敢上前的丢人新闻。
这不,他才问了三个问题,上司就火急火燎地让人把他叫了出来,说让他等局长的指示。
可局长去哪了呢?
不知道。
反正今天还没露过面,可能是去见什么人了,又或者请人打听对方来历去了。
怎么说呢,或许这就是现实吧。
这世界就是这样运转的,不是吗?
而且,事情经过他大致了解过了。
那个脸颊高高肿起,手上腿上全是淤青的小女孩,他昨晚在局里见过。
相依为命的妹妹被那样欺负……嘛,只要血管里流动着的血还是热的,都会做出跟那个年轻人一样的选择吧。
……
犬丸佑辅以为,那两名带着保镖的少女会介入。
但事实上,浅羽清志并没有让竹月和子插手这件事。
拿漫画作抵押,向她借钱,请她帮忙介绍一名厉害的律师,这两件事,他可以开口。
一来,双方虽然认识没几天,但现在是合作关系,算是商业伙伴。
二来,抵押贷款、举手之劳,不算什么过分的请求。
要知道,他原本准备拿出来作抵押的漫画,在前世的岛国,单行本销量一卷破百万,动画播出前,没有动画加成,漫画卷均销量就达到了近两百万,就俩字——离谱!
拿这样一部作品作抵押,向合作伙伴借一笔钱,这请求不过分。
但,请她疏通关系,到警局捞人,甚至帮忙消案,这些事浅羽清志是不愿开口的。
哪怕到了这种时候,他也只愿意请人帮忙,不愿意求人帮忙。
就好比之前在Comiket上,好不容易遇到个愿意看他稿件的人,可察觉到对方眼中不加掩饰的轻蔑和傲慢后,他立刻收回了手。
浅羽清志这人其实非常骄傲。
只不过他的骄傲很内敛,不像南木智夫那样流露在外。
这次的案件,他准备自己解决。
他的打算很简单——打官司!
打官司是一件非常耗时的事,只要肯花钱,拖上个三五年不是问题。
至于三五年后……打架斗殴而已,又不是杀人放火,倘若三五年后,他还解决不了这件事,那他这个穿越者干脆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要知道,这可是一个为了利益,能把核废水往大海里排放的国家啊!
浅羽清志看似冲动,其实想得非常清楚。
他只需要一笔钱,一名厉害的律师,帮他把官司先拖着就行。
给他点时间,他有的是办法解决这件事。
可进了局子后跟律师一交流,他发现——啥?!岛国公民无权提起刑事诉讼?!
在华夏,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般是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检察院审查起诉。但如果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的可以自己到法院起诉。
可好家伙!
在岛国不行的么?!
检察院垄断了刑事起诉权?!
浅羽清志不准备跟原主的那对伯父伯母和解,而他揍人这件事呢,又证据确凿,所以,当他以前世华夏的司法程序代入时,觉得一场刑事官司在所难免。
但现在看来,未必。
按照竹月和子介绍给他的那名叫作安江茂典的律师的说法,只要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责任这块基本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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