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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最大的不公平

    放下手机,浅羽清志刷牙洗脸,接着洗了个头。

    刚吹干头发,门铃响起。

    他去开门,门外是竹月和子跟竹月汐里。

    “浅羽君早。”竹月和子微笑道。

    “大色狼早啊。”竹月汐里道,说着还打了个哈欠。

    “进来吧。”浅羽清志道,“去喊下铃起床。”

    搬到这儿,有了厨房后,他第一时间去买了个中式炒锅,然后偶尔故意在众人面前看些教做中华料理的视频。

    因为他真的有点吃腻了日料。

    这个国家的人喜欢将东西细分,细分,再细分,一块橡皮都能鼓捣出几十种分类来。

    精致、专业,但没啥用。

    几种,还情有可原,但几十种,干啥呢这是?

    料理也一样。

    很多菜只是稍微有一点不同,就是另一道菜了。

    实际一尝,感觉就是“调味品放多放少”那种级别的差异而已。

    吃腻了的浅羽清志,只好自己鼓捣。

    在众人眼里,他的中华料理是根据网上的视频自学的,实际上一部分来自前世的记忆,另一部分……确实是看视频自学的。

    毕竟他前世也只是会做一些家常菜而已。

    当然,浅羽清志没有只鼓捣中华料理。

    毕竟他这一世的身份是岛国人嘛,所以也会弄一些日料。

    他甚至还会弄一些其他国家的料理。

    这一世托了前世记忆的福,不用再为几两碎银整日奔波,让他得了许多空闲。

    在周围众人看来就是,浅羽君突然喜欢上了料理。

    其中,对中华料理格外热衷。

    浅羽清志觉得自己的料理水平也就还行的程度,但竹月和子每餐都来。

    竹月汐里偶尔会来,看心情。

    小场音叶也偶尔会来,一般是晚饭,她是熬夜党,往往起床都下午了。

    “大色狼,灵能的事怎么办?再找个人合作吗?”竹月汐里一边吃着面,一边问道。

    竹月和子也看向他。

    见她并不疑惑,浅羽清志就知道,汐里已经跟她说过了。

    “嗯。”他点了点头,看向一旁的铃。

    在场四人,只有铃还不知道具体状况。

    他将昨晚的事跟铃说了说,接着看向对面的竹月姐妹,道:“换个人合作。至于版权的事,我考虑了下,就不给了。”

    浅羽清志觉得,自己当初或许太感性了些,也太草率了些,将对和子的心疼和照顾,毫无道理地扩散到了那些跟他没什么关系的人身上,以致于险些被反咬一口。

    幸亏事情爆发得早,若是晚一些,他解除协议需要赔的钱就不止那点了。

    至于捏着鼻子忍了,他才不干。

    惯着对方做什么?

    而在摒除那些感性思维,理性地进行思考后,他发现,他的作品版权确实不能分给作画。

    财帛动人心其实还在其次。

    真正麻烦的是——分散在外的版权会变成他和浅月社的弱点所在。

    提醒他这件事的,还是昨晚他自己的举动。

    他这次是依据协议中的约定条款解除了合作协议,但事实上,哪怕没有相关条款,协议这东西也是可以解除的。

    强行解除。

    因为说到底,这些都只是民事领域的事。

    只要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协议完全可以单方面强行解除。

    换言之,倘若给了作画版权,只要他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就可以靠手里的版权,给浅羽清志造成很大的麻烦。

    乍一看,这对作画来说毫无益处,损人害己。

    可……倘若有资本介入呢?

    倘若资本许诺了他好处呢?

    浅羽清志跟普通漫画家是不一样的。

    记忆中的前世经典作品,让他有能力将公司做得很大。

    而部分版权落在别人手里这件事,则有可能会在未来的某一天成为资本打击浅月社,打击他的突破口。

    倘若那些人暗地里被资本联合起来,某天突然集体爆发,绝对能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甚至,或许哪一天,除和子以外的那些合作者会主动联合起来,以版权要挟他,要求更多利益。

    并不是说这些事一定会发生。

    而是说,一旦给了作画版权,这些事发生的概率就不是0了。

    分散在外的版权,会成为他和浅月社的弱点。

    “合作?”竹月和子微微蹙眉,迟疑了下,道,“浅羽君,恕我直言……”

    “什么‘恕我直言’……”浅羽清志失笑道,“和子你有话就说好了。”

    “浅羽君是想只给分成,不给版权吗?”她问道。

    浅羽清志点点头。

    竹月和子摇头道:“我不太赞同。我觉得,学姐之前说的方法才是最合适的。最起码,在灵能这部作品上,是最合适的。”

    浅羽清志想了想,道:“原作与作画分享版权,不是常理吗?就像我跟你合作一样。不分享版权,也该分享收益才对,不是吗?”

    “但那是在无法确定作品商业前景的情况下呀!”竹月和子道,“打个比方,一般情况下,合作画漫画就好比是两个人各拿100万,一起创业,因为无法预知前景如何,顶多只是‘看好’、‘不看好’的程度,双方各占50%股份,没问题。但灵能这部漫画,却好比是浅羽君你一个人先把公司做到了一亿估值,这时你让另外一个人拿100万入伙,给他50%的收益,这合适吗?”

    “浅羽君,这世上辛苦的人很多。工地上的工人、办公室里的白领、火灾现场的消防员、烈日下巡逻的警员、半夜还在工作的出租车司机……这些为了生活奔波忙碌的人,他们哪个不辛苦?”

    “作画是辛苦,可真的辛苦到需要给他那么多收益吗?”

    “灵能是一部可以清晰预见到商业前景的漫画,为其作画的人不需要承担‘作品前景不可知’的风险,仅仅只是付出了劳动,而且并非不可替代,他的劳动值那份收益吗?”

    “这跟轻小说漫画化时,小说原作者和漫画作者分享版权又不一样,因为轻小说和漫画的受众不同,很多热门的轻小说,漫画根本卖不出去。可灵能不一样啊,灵能只要画成原稿,起码是一部卷均几十万的作品。”

    “浅羽君,你的做法,就好比是随机挑了个路人,然后塞给了他一笔海量的财富。”

    “可与其将那些财富送给某一位幸运儿,不如拿它们去发展公司,让钱流动起来,让自己受益的同时也能让更多人受益。”

    “或者,你也可以拿去做慈善。”

    “再或者,用来改善一下业界也好。浅羽君不是准备做动画吗?多给底层从业人员一点报酬,既能让作品变得更好,又能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或许,最终还能逼得其他公司也提高给底层人员的待遇呢。”

    “哪怕是从社会的角度出发,那些财富也该有更好的用法。”

    “或许你觉得,原作和作画五五分成是公平的,但在我看来,像灵能这样能清晰预见到商业前景的漫画,给作画分成是对其他人而言最大的不公平!”

    “将一笔巨大的、可预见的财富轻率地交给某一位幸运儿,这既不公平,也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我知道浅羽君喜欢华夏,我想说的是,华夏那边有句话叫过犹不及。”

    “浅羽君,大恩反成仇的事也并不少见啊。”

    竹月和子有句话说错了。

    对其他人而言,这世上最大的不公平是浅羽清志这个人。

    但她的意思,他明白了。

    看似公平的行为,因为作品商业前景能清晰预见的缘故,反倒成了不公平。

    因为作画没有承担任何风险,不是创业者,他只是付出了劳动,是搭顺风车的,是蛋糕做好后才过来分蛋糕的,是半路摘走一部分桃子的。

    他们的劳动与收益是极度不匹配的。

    竹月和子只是在谈灵能这部漫画的情况,但浅羽清志却知道,他所有的作品都适用这个道理。

    从这点上来说,他将版权分享给她,也是不公平的。

    但他乐意。

    至于其他人……嘛,确实草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