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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金沙城(下)

    进入金沙城后,繁盛的商业气息扑面而来。这里的每一条街道都像是漠城的市场,街边是商贩,有的打开了店铺的大门,把货物摆放在街道边上;有人干脆在地上铺一块帆布,把马车上成袋的果干拖到帆布上,很快就会有人和他们交易,用一两枚银币就可以带走一大袋果干。

    在塔玛斯沙漠中,果干是非常畅销的商品,这里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都保持着干旱,虽然沙漠农庄也能种植果树,但终究无法满足庞大的需求。那些普通的商人就以低价在外国收购果干,到金沙城换取香料,然后再转手把香料卖回自己的家乡。

    黄金大裂谷横亘在金沙城的中央,裂谷上修建了许多的吊臂,那些乘船而来的商人们在裂谷脚下卸货,又通过吊臂和滑轮把这些货物拉到金沙城的城区,一部分足够胆大的商人也会坐在货物上,让那些吊臂把货物连带着人一起拉上去。

    如果顺着黄金大裂谷望去,就能看到一座高大的城堡矗立在裂谷上方。

    那是一个白色的城堡,它如同桥梁一般,连接着裂谷的东西两侧。圆形的穹顶和四角的柱子都由白色的石料砌成,这些石料有着类似鹅卵石和玉石的光泽;整栋建筑大量采用这种石料,在阳光下给人柔和优雅的感觉。

    这就是门萨城堡,也是奥德公爵的府邸。季雨遥遥地看着城堡,眼底闪过一道金色,整条裂谷崖壁的形状都被他尽收眼底。

    门萨城堡修建裂谷最窄的部位,这里的崖壁没有太多的内弧,季雨不需要用双手吊着向上爬。但是由于底部较窄,玛瑙江在这个窄口水流湍急,几乎没有落脚的江滩,如果采用方案二,就需要重新选择路线。

    更糟糕的是裂谷崖壁的岩石几乎全是金砂石,这种用来建造漠城城墙的岩石十分坚硬,哪怕以季雨的指力也很难把手指刺入,这让攀爬的难度变得更大。

    “嘿,这位爷,要不要来试试开罐,运气好的话能开出一块金子哦!”一个年轻的把季雨从沉思中唤醒,转过头,一个蹲在路边的青年正嬉皮笑脸地看着自己,面前的黑布上摆着数十个陶罐,跟在季雨身后的一行人也停了下来,顺着季雨的目光望去,看到一块木板立在他的小摊前,上面用炭笔黑黢黢地写着:五枚铜币一次,最高奖励金块。

    季雨扫了一眼地上五颜六色的粗糙小陶罐,里面放的东西尽收眼底,忍不住摇了摇头,这个青年看起来年纪不大,但心思可真不少。数十个陶罐中没有一个放着金子,反而那几个看起来工整漂亮的陶罐里,竟然分别放着羊屎球和一只蜈蚣。

    青年的肤色和五官有着明显西部帝国平民的特征,看来是仗着自己本地人的身份,经常干这种坑骗外地商人的勾当。

    看到眼前这个人蒙着脸,把自己包裹得密不透风,所以青年才把他误当成了怕晒的外地人,打算狠捞一笔。

    季雨笑了笑,随手拿起一个陶罐,摸出五枚铜币递给青年,没有接过青年手中的小铁锤,而是轻轻一捏,陶罐就碎裂在手中。这种陶罐都是用太阳暴晒得到的粗劣产品,中间的泥土还呈现颗粒状,不需要太用力就可以捏碎。

    一颗糖果落在季雨手中,糖果用白纸包着,上面印着金花,散发着淡淡的可可香气。

    这种叫做巧克力的糖果是漠城的皇家制糖工坊的产品,据说使用可可果的精华制成,很快就风靡了西部帝国的贵族阶层,当然巧克力的价格也是相当不菲,这样小小的一颗就要一枚银币。

    “这位爷运气不错哦,这可是好东西,要再来一个罐子吗?”青年脸上的笑容依旧灿烂,但眼底有着明显的悔意。

    季雨,笑着摇摇头,把手中的巧克力递给云娜,汇入人群走开了。

    迪沃斯看着这一幕,有些迷惑,难道季先生和云小姐真的是情侣关系?

    身后的青年似乎还有些不甘心,但看着季雨离开的身影也没有什么办法。这时一个络腮胡的高大男子走了过来,很豪气地把一枚银币拍在青年的手中,道:

    “小兄弟,我要开两个罐子。”

    青年看着这个被满脸胡子捂得满头大汗的外地傻帽,赶忙又挤出一个笑容,让新来的冤大头随意挑选。

    这个络腮胡大汉很明显是从其他国家赶来的商人,这些人提心吊胆地躲过了强盗和野兽,把手中的货物换成了一枚枚钱币,总会生出消费娱乐的欲望。

    络腮胡大汉的笑容在他砸出一个干瘪的马蜂窝和一块惨绿的铜锈后瞬间荡然无存,脸上表情阴沉,却又无可奈何。

    当然这一切都和季雨无关,虽然他不喜欢青年坑骗他人的行为,但他也不觉得自己高尚到有资格揭穿他并对着他指指点点。

    菲可跟在季雨的身后,像是一条尾巴,虽然眼眶还是红红的,但已经不流泪了,金沙城的热闹景象很快吸引了她的注意,菲可的心里年龄比她的外表年龄似乎更年轻一些,很快就把刚刚伤心的事情忘在了脑后,像是切开后很快愈合的伤口。

    可惜伤口会愈合,但疤痕不会。或许在某天,当菲可再遭遇这样的经历时,今天守卫的话语或许就会像那些干涸的回忆一样,悄然复活。

    季雨一行人牵着马在熙攘的人群中走了很长时间,才决定在金沙城市中心的一所酒馆落脚休息。

    比起喧闹熙攘的城门,金沙城的市中心反而显得有些安静。这是金沙城的居民们居住的地方,离闹市很远,不用担心人多眼杂。

    推开白桥酒馆的门,酒馆中只有寥寥几个客人,酒馆的看门人看到季雨一行人,主动地从季雨手中接过马绳,把马匹迁到一边的马棚,酒馆的老板一脸笑容地迎上来道:

    “几位贵客是来投宿的还是来用餐的?”

    “投宿,我需要两个房间,打扫干净,我们需要长期居住。”季雨走进屋内,把一小袋钱币搁在柜台上,老板小心地打开钱袋,露出一道小缝,看到里面金闪闪的色泽,脸上的笑容更添了几分谄媚,点头哈腰地把季雨一行人往楼上请。

    酒馆的角落里,三个正在喝酒的男子注意到了这一幕,尽管老板已经很小心了,但那小袋中金色的光还是没有逃过他们的眼睛。

    其中一个留着胡子一脸皱纹的苍老男人目光扫过季雨一行人,三人很有默契地对视了一眼,迅速喝完杯子里的啤酒,擦了擦胡须上的泡沫,起身离开了酒馆。

    老板把季雨和迪沃斯分别带到他们居住的房间,便乐呵呵地掂量着手中的钱袋离开了。

    推开房门,房间看起来没有居住过的痕迹,但很整洁,陈设简单,只有一条帘子隔开了浴桶和床铺,季雨放下挎包和马鞍袋,稍作休息,吃完午饭后,下午就要开始行动。

    昨夜连夜跋涉,云娜放下行李后便倒在床上熟睡了起来。季雨盘坐在云娜身边,稍微灵思了一会便睁开了眼,亲昵地拨弄着云娜的头发,觉得这张面具戴在云娜脸上有种别样的喜感。

    日头已经攀到了穹顶,季雨轻轻唤醒云娜,到楼下时,迪沃斯三人已经围坐在了餐桌边,面前摆着丰盛的午餐。

    “这是什么新鲜菜?一盘沙子?”季雨指着一个铁盘笑问道,铁盘里装满了金黄的沙子,沙子还冒着烟气,明显是刚刚加热过了。

    “嘿嘿,这可是道大菜,就看你敢不敢吃了。”托克阴恻恻地看着季雨,嘴角勾起一抹坏笑。

    “阴暗鬼。”菲可对着托克不屑地撇撇嘴,转过头焦急地对季雨道:“你可千万别上当,他们非要点这盘烤蝎子,吃了会蛰舌头的,反正菲可不吃。”

    季雨这才发现沙子里埋着些黑乎乎的东西,原来是烤熟的蝎子。

    “好东西,避日蝎。”迪沃斯捏起一只蝎子尾巴,把烤蝎子整只放进嘴里,咀嚼起来,“你知道他是用来做什么药的吗?”

    季雨和迪沃斯相视一眼,同时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刚坐下的云娜也身体一震,很明显她也知道这种蝎子是用来做什么药的。

    “什么药?”全场只有菲可迷迷糊糊,举起手,一脸好奇地问出了这个问题。

    “嘘~”季雨把食指放在嘴唇上,对着菲可比划着,“有些东西,小孩子不应该知道哦。”

    菲可刚想要反驳,但还是没有问出口,有些委屈地看了季雨一眼,尾巴烦躁地在椅子上拍了拍。

    季雨抓起一只蝎子,像是完全感受不到滚烫的沙子,放进嘴里,咀嚼起来,似乎是刚蜕壳的避日蝎,外皮薄而酥脆,带着油脂的香气,里面则汁水充盈,有种牛肉炙烤后的特殊味道,在嘴里越嚼越香,季雨不禁大为赞叹。

    “怎么样,不错吧。”见季雨和迪沃斯满意的表情,托克为自己的口味被认可而倍感骄傲,顺便对着菲可挑衅地努了努嘴。

    “确实称得上珍馐。”迪沃斯赞叹地点点头,转身对云娜道:“云小姐,你也尝一尝这盘烤蝎子吧,这可是不可多得的美味,抓蝎人可不是每个时节都能抓到刚蜕壳的避日蝎。”

    云娜伸出两个手指,有些犹豫地捏起一只沙蝎,看看迪沃斯,又看看季雨,还是不放心,又看了看捂住眼睛的菲可,才面无表情地塞进嘴里,果然算得上是珍味。

    迪沃斯看着云犹豫小心的动作,竟莫名觉得有些可爱,迪沃斯觉得自己最近的情绪有点奇怪,明明云娜这张冰冷又粗糙的脸跟可爱没有半毛钱关系,可他偏偏就越看越顺眼。

    季先生和云小姐,应该不是情侣吧?肯定不是!季先生肯定不缺女人!而且一块巧克力也说明不了什么!

    迪沃斯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心里会经常冒出这样的想法,他感觉是什么东西蛊惑了自己的心智,自出生到现在三十年,迪沃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渴望拥有一个云一样的妻子。

    这顿午餐迪沃斯吃得百感交集,单身三十年,迪沃斯从来不觉得自己老了,再加上常年习武,迪沃斯的体力正处于鼎盛时期。但此时此刻迪沃斯突然感觉有些寂寞,周围和自己同龄的人大多数早就有了自己的家庭,只有自己还是孑然一身。

    吃完午饭后,众人又坐在餐桌边休息了一会,躲过了太阳最毒辣的时候,一直到日头偏西,一行人才开始了行动。迪沃斯和云娜顺着运桥去到裂谷东侧,季雨则带着托克和菲可从市中心向城外走去。

    季雨一行三人没有顺着大路走,而是选择了巷中小路。金沙城建筑密集,房屋和店铺高低层叠、错落有致,有些建筑和门萨城堡紧挨着,顺着这些小巷走,或许就能够找到能够进入门萨城堡的缺口。

    三道身影很灵活地翻越了石墙和院落,菲可和托克轻松地跟上了季雨的速度,托克的确有作为大盗的天赋,在院墙之间辗转腾挪如履平地,菲可每次落地都会微微蹲下,几乎不发出声音,强大的听力让她很容易就听得到周围的声音,提醒季雨和托克躲避居民的目光。

    托克每翻上一堵高度合适的墙都会跨坐在墙上眺望,把能够看到的岗哨和周围院落的道路用简单的笔画绘制在手中的羊皮纸上,季雨和菲可则靠在墙根上帮他警戒。

    直到这个时候季雨才真切地感受到菲可和托克恐怖的侦察能力,每一次托克从墙壁上下来,都会找出一个新的岗哨位置,甚至把岗哨中可能驻扎的士兵个数都记录在纸上。街道图虽然简略,但是却把每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都标注了出来。

    季雨倚靠在墙上,看着蹲着气喘吁吁的菲可和坐在木箱上满头大汗的托克,点燃了一支凉草烟,吐出一口烟雾,道:“休息一下吧,进度已经很快了,我们不需要着急。”

    托克灌了一大口水,抬眼看着季雨道:“你怎么会喜欢这种烟草的味道,简直像是把辣椒和冰块同时塞进嘴里,真是令人窒息。”

    “菲可喜欢这个味道!很好闻!”菲可举着手抢答,却被托克嫌弃地挥手打断。

    季雨呵呵一笑,道:“我吸烟可不是为了享受烟草,只是因为心里总是不安,需要时刻用一些药草来平复自己的内心罢了。”

    “菲可懂菲可懂!”菲可用力地点点头,两眼放光地说:“这就叫忧愁,托克这种阴暗鬼是不会明白的。”

    托克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懒得和菲可继续计较。又喝了一口水,酷热的温度、干燥的空气,再这样的环境下剧烈运动,对体能和毅力都是一种考验。

    季雨有些宠溺地摸摸菲可的脑袋,他觉得这个半猫人少女实在是有些可爱,看起来十六七岁的样貌,心理年龄却好像只有十二三岁。很难想象她是怎么在那么多的恶意中依旧保持着如此的单纯和善良。

    或许是因为迪沃斯和托克真的是很温柔的人吧,所以才能呵护住这样一颗温柔的心,让它不至于在恶意的风沙中逐渐变得坚硬。

    菲可内心的感受和季雨完全不一样,她眼睛睁的大大的,好像又看见了那些闪耀的流星。

    “菲可...菲可...”菲可的嘴巴嗫嚅着,想要说些什么,但是突然又憋了回去,最后才挤出一句话:“菲可想吃那个。”

    季雨顺着菲可的目光看去,是一个推着木车的小贩,木车里装着水,水面漂浮的木板上摆着一块块夹杂着鱼肉的鱼冻。

    在作为建造在玛瑙江周围的繁华城市,鲜鱼并不算是什么稀少的食材,但鱼冻的制作却实在不简单。不仅仅要借着沙漠夜晚的低温把熬煮好的鱼汤冻成鱼冻,还要在切成块后保存在水中,不然沙漠白天的气温能够顷刻间把鱼冻热化。

    季雨拦住了小贩,付了钱,小贩小心地把一块鱼冻铲起放在一片叶子上包好,递给季雨,就推着小车继续沿街叫卖了。

    菲可接过季雨递来的清凉软弹的鱼冻,轻吸了一口,眼中充满了光。午餐时菲可因为害怕造型危险的蝎子就什么也没吃,在这样饥肠辘辘的时候来上一口鱼冻,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叫人感到幸福的事情吗?

    菲可一脸幸福的表情让季雨感到有些好笑,果然猫永远改不了吃鱼吗?

    “你有没有发现,这一片区域竟然连一口井都没有。”托克恢复了体力,对季雨道。

    “确实,目前为止看到的唯一一口井在市中心的金沙广场,看那里排队打水的人数,似乎是一整个城的人都在那里打水。并且那口井的旁边还有守卫看守。”

    “这说明,很有可能整个金沙城就只有那一口。那想要从地下水溶洞进入门萨城堡内部的想法恐怕要落空了。”

    季雨沉思道,这种情况对于季雨而言非常不利,全金沙城只有一口井,并且还被严密地看守着。奥德公爵的警惕超过了季雨的想象。

    一般一所城市的井水都取自同一片地下水,而城堡里一定会有一口独立的水井,所以只要井底连通的地下水水流不是太过湍急,季雨就可以从城市的井中潜入到城堡内部,但奥德公爵却连这种可能性都考虑到了,直接禁止了金沙城的居民私凿水井,全城共用一井水,严加看守,不给心怀鬼胎的刺客任何可乘之机。

    季雨心里隐隐有一种预感,这次任务,恐怕比他预期的还要艰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