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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原是故人

    “你的全名叫什么?”

    郑瑞没有将这瘦子阿吴直接带回思源斋,而是带到了南市郑记商铺后院的一处空房子里。起初郑瑞没正眼瞧他,直至他被拾掇干净后再次出现在他眼前,他的模样渐渐勾起了郑瑞尘封已久的记忆。郑瑞神色冷峻的盯着阿吴,再次重复问道:“你的全名叫什么?”

    那阿吴被郑瑞森冷的眼神骇住了,低着头不敢与郑瑞对视,嘴里喃喃道:“我……就叫,阿吴……小的贱命一条,那,那有什么全名……”

    “不肯说?你在害怕什么?”郑瑞逼问道。

    “那,那有……”阿吴被郑瑞问得束手束脚起来,全没了方才的油滑惫懒。

    “把衣服脱了!”郑瑞干脆下令道。

    阿吴惊讶的抬头看向郑瑞,却见他一脸的冷肃,他摸不清这位郎君的脾性,心里七上八下的忐忑极了,暗自后悔自己不该为了贪几个钱跟着这两个不知根底的人过来,现在好了,居然要让他卖身么?

    阿吴还是有点骨气的,立马将衣服紧紧裹住,双眼一闭,牙关一咬道:“要杀要剐……随,随便,我……我不卖身!”

    钱辉在一旁听得忍不住吭哧一笑,心道,就你这德性,想卖身也得有人看得上才成啊!

    阿吴的自作多情没有让郑瑞的神情有丝毫的缓和,他霍地起身,几步来到阿吴身边,一把扭住他的一条胳臂,一手将他的衣服扯了开来露出了大半个肩膀,只见那皮包骨头的膀臂上有着一条狰狞的伤疤,从手臂一直蜿蜒到背部。

    看到这个,郑瑞的眼圈突然变得通红,脑海中隐约间有一把久违的稚嫩的声音响起,“阿瑟,别怕!”

    那阿吴被郑瑞扭着胳膊,龇牙咧嘴的喊疼,发现郑瑞竟半天没反应,不禁扭头去看,却见他盯着自己膀臂上的伤疤发愣,立时疑惑起来,心中似乎想到了什么,却不敢肯定,只偷偷的瞥着郑瑞的神色。

    “你真的忘记自己叫什么了?!”郑瑞揪起阿吴的衣领子,双眸赤红,好似一头受伤的嗜血猛兽,他一字一顿道,“那你可还认得我是谁?”

    听他这么一说,阿吴心中闪过一个答案,神情却是万分的不可置信,“你,你是……”

    “吴、韦、弦!”郑瑞一把将他掼在地上,居高临下的道,“这几年过得怎么样,逍遥的连自己的名字都说不全了?”

    “你,真的是……”吴韦弦傻愣愣的倒坐在地上,不可思议道,“你不是……不是被……”

    郑瑞却不再理会他,吩咐钱辉道:“你去外面守着,不准任何人靠近!”

    钱辉应声去了。郑瑞在一张胡凳上坐了下来,却不言语,就那么直直的看着吴韦弦,像是在打量他,又像是透过他在回忆着什么。

    吴韦弦仍旧一动不动的坐在地上,眼珠儿跟着郑瑞的身影转悠,神情从不可思议变成了欣喜激动,但最后却全部化作了灰败颓丧,还有几分畏惧和愧疚。他见郑瑞不说话,心里越发忐忑起来,嘴唇哆嗦了半天,才抖出了几个字来,“你,这几年过的……”后边却不知道该用什么形容词了,看郑瑞今日的穿着打扮、神情气度,自然是好的。

    郑瑞幽幽的叹了口气,道:“你可还记得,你这名字是怎么来的?”

    “自然记得。”听郑瑞问起这个,吴韦弦立刻恭敬的回道。

    他这个名字是郑瑞的生父,元家家主元益所取。他清楚的记得自己有了名字之后那种满满的欢喜之情。他还记得,那是一个秋日的午后,温暖的阳光洒在红色的枫叶间,枫叶随风而动,沙沙作响,几片红叶落在了树下的青袍男子身上,男子正在抚琴,双眼微闭,神情陶醉。

    一曲毕,香烟袅袅,余音不绝。男子睁开明亮而温和的双眸,微笑着看向一旁呆坐着的他,开口道:“大木,想不想要一个大名?”声音温润,让人如沐春风。

    “想想想,还请阿郎赐名!”他激动的不能自己。

    “吾酷爱这弦瑟琴音,故为吾儿取名‘瑟’,尔虽非吾亲子,吾却将尔与阿瑟一般看待,尔等应懂些礼乐琴音,做一个德才兼备的正人君子。故,取一‘弦’字……”男子顿了一下,似乎想到了更好的主意,转而道,“再取一‘韦’字,你看这‘韦弦’二字,如何?”

    “韦弦?吴韦弦!”他兴奋极了,反复念着自己名字。

    “可知何意?”男子微笑问道。

    他茫然摇头。

    “阿瑟可知何意?”男子又问一旁七八岁大的粉雕玉琢的童子。

    那童子露齿一笑,自信满满的开始吟诵起来。

    “古之人目短于自见,故以镜观面;智短于自知,故以道正己。故镜无见疵之罪,道无明过之怨。目失镜则无以正须眉,身失道则无以知迷惑。西门豹之性急,故佩韦以自缓;董安于之心缓,故佩弦以自急。故以有余补不足,以长续短之谓明主。出自《韩非子·观行》一篇。”

    郑瑞满是怀念的再次吟诵起了这段已然烂熟于心的篇章,眼眶微微湿润。

    “……佩韦以自缓……佩弦以自急……”吴韦弦反复的念叨着这两句,念着念着竟放声大哭起来,二十几岁的人却好似一个还没长大的孩子一般。

    “还记得是什么意思么?”待吴韦弦抽抽噎噎的安静下来,郑瑞哑声问道。

    “……人不怕犯错,就怕犯了错却还不自知,所以要时刻警醒自己,三省吾身,知错而改之……”元郎君对他说的每句话,吴韦弦都清楚的记得,或不敢忘。元郎君之于他而言,那是值得他一辈子尊重和怀念的人啊!

    “可你是怎么做的?”郑瑞冷眼看着吴韦弦。

    吴韦弦羞惭的低下头去。他,不配叫这个名字。

    元郎君惨死,他那当管家的父亲,不仅不替主家鸣冤,竟然卷着元家的家资躲藏了起来,后来听说元家成了英国公徐敬业谋反案的从犯,他父亲连元瑟也不敢收留了,竟然将他骗出去卖给了人牙子,然后带着他和母亲,逃回了西北老家。

    而他,虽有心去找元瑟,却是无能为力,就在西北浑浑噩噩的过了几年。也不知是不是他们家做了背主之事,所以才遭了天谴,后来几年,西北之地一片硝烟,战事频仍,父亲被强征去当兵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母亲则一病不起,耗光了家里所有的钱财也不见丝毫起色,没过几月就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从此,他无家可归,开始过起了四处漂泊的生活,成了一个无业游民、泼皮无赖,最近两年他又沾惹了赌瘾,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赌鬼。

    这样的他,不仅配不上元郎君为他取得大名,便是死了,也没脸去见元郎君。

    “……我错了,我,对不起阿郎,也,也对不起,阿……阿瑟你……”吴韦弦红肿着眼睛,跪在郑瑞身前,一脸的愧疚。

    郑瑞看着眼前这个瘦不拉几,一脸菜色的家伙,心中也满是酸涩。

    曾几何时,他们是最亲密的伙伴,最好的兄弟。他清楚的记得他为了从北邙山上的陷阱里救他,被布满尖刺的荆棘划拉出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嫣红的鲜血染透了他半个身子,他明明疼的死去活来,却仍旧死死的拽着他的手不放,还咬牙安慰他,“阿瑟,别怕!”

    小小的元瑟曾暗自发誓,不管将来如何,他吴韦弦永远是他的兄弟,永远!

    可是,他也那么清晰的记得,那个寒冷刺骨的冬天,阴霾的早晨,管家吴宜骗他说带他去官府打探消息,那个平日里总是陪着他的吴韦弦,却低着头躲在他母亲的身后,没有跟他说一句话。那时候,他该是知道的吧,他的父亲要将视他为亲兄弟的他卖给一个残暴粗鄙的人牙子!

    郑瑞站起身背对着吴韦弦,缓缓地闭上了酸涩的双眼,伴着一声长长的叹息,他的眼角悄然滑下了一滴冰凉的泪水。

    “你先呆在这里,我明日再来!”

    郑瑞走了,留下一句寡淡的话语,和一个冷漠的背影。

    吴韦弦哭了,悔恨、痛苦、自责……种种复杂的情绪交错着,折磨着他。多年来的浑浑噩噩,磨光了他所有的性情,他只是凭着本能活着,因为活着而活着,他很少回忆,也记不住什么,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日子,肆意挥霍着光阴,消遣着这条不值一提的烂命,他以为自己这个孤家寡人的心早已经麻木不仁了,但他今日却又品尝了一次心被掏空的滋味,那是尝胆之苦、剜肉之痛!

    他,失去了这世上最后一个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