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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九章 好想你呀

    又是一个宜嫁娶的黄道吉日。

    徐府婚宴上,众人正围着新郎敬酒不停。

    王三娘从女宾席间出来,隔着喧闹的宾客,举起酒杯,遥敬新郎徐恕。

    徐恕与她对饮一杯,两人隔着人海相视一笑,祝福的话虽未曾出口,但他已经明了了她的心意。

    从闹哄哄的徐府出来,王三娘登上了自家的马车,甫一站稳,便听不远处有嘚嘚的马蹄声传来,她转眸看去。

    “娘子,你在看什么?”铃铛问。

    “有一匹快马驶过。”王三娘目不转睛的答道。

    “马有什么稀奇的?”铃铛举首望去,街口早已空空如也。

    王三娘抿唇不语。

    那快马之上,有一白袍少年仗剑而行,端的是恣意洒脱,像极了他,却分明不是他。

    怅然一叹,“铃铛,我好想他呀!”

    亥时。

    王三娘提灯,穿行于一片光秃秃的桃园林中。

    圆月当空,她却形单影只。

    行至一颗桃树下,曾经做下的十字标记,似乎又“长大”了一圈。

    王三娘提起花锄挖土,这底下埋着一坛近五年陈酿的春桃酒。郑瑞与她一起将酒坛埋下时允诺,待桃花落尽,便回来与她共饮。

    可桃花都开落了五次。

    王三娘取出酒坛,往清溪里涤荡泥垢,望着水中细碎的倒影,苦笑。

    这个大骗子,又失约了啊!

    细细想来,他答应她的事,总会出些偏差。

    他曾答应她,定去参加她的及笄礼,却为了梅香的线索而失约;

    他曾答应她,定会在金榜题名后来提亲,却为了刺杀来俊臣而失约;

    他曾答应她,定要惜命……

    擦拭酒坛的手轻颤,王三娘深吸了口气,对着水中月影,恨声道:

    我都替你把仇报了,你也总该守一次约罢!

    那神情,仿佛月影能替她传讯一般。

    清晨,思源斋的后门吱扭一声开了,一人一马出得门来。

    却是一身胡服的王三娘,她腰系佩剑,马鞍上挂着一个包裹,一坛酒。她翻身上马,动作矫健利落,似是重复了无数次。她远眺西望,无声轻叹——

    罢了罢了,既然你不来寻我共饮,那我便去寻你罢!

    嘚嘚的马蹄声,踏着晨曦,载着一人一剑一坛酒,一路向西。

    与郑家商队约定了卯时一刻在西面城门处会合。

    王三娘抵达的时候,商队已经候在了出城的队伍里。

    “娘子,你怎么来了?阿莫呢?”黄掌柜上前与王三娘说话,他是来送儿子黄三郎的,三郎是此次商队的领队。

    “阿莫不来了,这次我随你们去凉州。”

    一听王三娘这话,黄掌柜眉心一跳,忙劝道:“娘子要孤身一人去寻郎君?这可不行,那里如今乱的很,某可不敢让娘子一人去涉险!更何况,咱们前前后后已经派了五批人去寻了,全都无功而返,娘子你也该……”

    你也该清醒了,郎君已经战死了!不过这后半句话黄掌柜没敢说出口。

    “掌柜的放心,我已将此行书信告知了耶娘,他们不日便会过来。耶娘来之前,对账之类的琐事,我都交给铃铛来办了,这几年你与铃铛和阿莫没少一起做事,当知他们都是得用的,且放心罢。”

    不知不觉间,王三娘已经转移了话题,黄掌柜只好应道:“铃铛算账仔细,阿莫做事机灵,娘子调教的极好,有他们在,某自然是放心的,只是……”

    “我跟着商队走,不会有事。”

    见王三娘态度坚决,黄掌柜自知劝不动,便反复叮嘱儿子黄三郎好生照看娘子。临走前还不放心,又将跟在队伍后面的郝笙唤过来,这小子人高马大有股子蛮力,便叮嘱他寸步不离的护卫王三娘,也算聊胜于无了。

    郝笙听话的点头,牵了匹马,乖乖的跟在王三娘身边。

    王三娘谢了黄掌柜的好意,默认了这番安排。如此,黄掌柜才安心目送他们出城。

    一路上风尘仆仆,长长的商队,蜿蜒的土路,似是没有尽头。

    王三娘却兴致高昂,每离洛阳远一些,她就觉得离郑瑞近了一些。比起在洛阳勾心斗角,她更喜欢这样简单又充满希冀的旅途。若是铃铛在这,必定会欣慰的发现她家娘子的精气神全都回来了,之前的疲惫萎靡已然一扫而空。

    郝笙却很没眼力见的提了一个煞风景的问题,“若是郎君他真得不在了……”

    王三娘不满的瞪他,随即也沉默了下来——

    若是郑瑞活着,怎会不来寻她;若是郑瑞没死,怎会数年里音讯全无?

    瞬间,好心情被打了个大大的折扣。

    望着前方出现的三岔路口,王三娘的眸中笼上了一片茫然无措。

    若是没有商队引路,她根本不知道该走哪条路。

    她自小有父母兄嫂宠爱,长大后又得徐恕、郑瑞喜欢,她享受着一切幸运,也无需规划自己的人生,所以她从来没想过,若是没有了他们,没有了郑瑞,她的人生该去向何方?

    若是问母亲和阿嫂,她们必定告诉她,再去找个好人家嫁了吧,相夫教子才是女子的最终归宿。这条路,她是万万不愿选择的,除了郑瑞,再没有哪个男子能入她的心。何况,她早已见惯了后宅女人们的生活,那是一眼便望到头的日子,着实无趣的很。

    王三娘无声叹息,她真是羡慕那些男子啊!

    若她和男子一样能选择,就可以像父兄一样入朝为官,为自己搏一凡前程,体验一番宦海沉浮;也可以像阿恕一样为自己的理想抱负上下求索,与贪官恶吏们斗一斗法,为百姓们谋一个公道正义;又或者像游侠儿,仗剑江湖,领略天下山河,阅尽世间百态,待年长走不动了,便将这些见闻撰写成书、绘制成图,流传百世……哪一样不比所谓的“女子的最终归宿”有意思的多!

    “郝笙,我幼年时曾有一个梦想,便是像楚素女侠一般,周游天下,当个行侠仗义的大侠!”王三娘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走的路。

    “哪有女子当大侠的?”郝笙劝道,“说故事的先生们都说,女侠楚素是前人编排出来的,当不得真!”

    王三娘自信道:“那便由我来开这先河,当世上第一位女侠!”

    “就算是当女侠,也得有一身好武艺。”郝笙脱口而出。

    瞧不起谁呢!王三娘不服,“平阳昭公主能建娘子军当女将军,屡立战功;武皇陛下能招贤纳士当女皇帝,开疆拓土;我王三娘为何不能练武艺当女侠,行侠仗义?”

    郝笙欲言又止,显然并不认为王三娘的异想天开能成真。

    话不投机半句多,王三娘气呼呼驾马与郝笙拉开了一段距离,并默默诅咒他娶不到他心心念念的白桦。

    一路上,她越想越不甘心,又将自己认识的人琢磨了一圈,不盘算还好,这一盘算,眸中的梦想之光瞬间就熄火了,这世上会真心支持她梦想的人是真没有,即便是郑瑞也会笑她任性吧。

    正当她为自己出师未捷的梦想哀叹之时,有个女子竟然坚定的站在了她这边,不仅对她的梦想心驰神往,还对她行侠仗义的决心表达了崇敬。

    这个与众不同的女子名叫冯莹莹,是个新娘。

    郑家的商队途径兰州之时,捎上了一支送嫁队伍。

    商队收钱捎人是常有的事,毕竟边地不太平,时有匪患,运气不好还会遇上异族军队入侵,商队常年养着一批训练有素的护卫,这才有一定的自保之力。故此,依托商队出行,才是普通旅人确保旅途安稳的上佳选择。特别是远途贩货的小商贩,若能搭上大商队,进出城时还能少些刁难。

    不过,捎带婚嫁队伍倒是罕见。

    可能是要行远路图方便,冯家的送嫁队伍很简单,一辆装点红绸的马车,和十几辆拖着嫁妆箱子的板车,再没有多余的东西。

    奇怪的是,送嫁队伍里不见任何女子,连跟车的丫鬟媒婆也没有,除了带队的新娘哥哥冯吉,就是赶车的车夫和看顾嫁妆的十几名健仆。

    行商远途本就无趣,一路上,马车内的新娘,便成了商队众人常拿来消遣的谈资。

    再加上冯家人将新娘看顾的密不透风,便是中途休息,都不曾让人下马车透透气。这越发引起了大家的好奇。

    有人因那队伍里全是男子,便玩笑说,那新娘子会不会也是个男子,立时惹得好事之徒们纷纷添油加醋,甚至开始猜测是哪个好男风的人家买了娈童掩人耳目,听得王三娘好一阵无语。

    直到某日,天降大雪,路途泥泞,商队中数辆车架泥足深陷,其中也包括那辆坐着新娘的马车。冯吉带着健仆们努力推车,费了好一阵力气也没能将车轮子拔出来,这才让车内的新娘下车,好减轻重量。

    柳叶眉,杏仁眼,粉面朱唇,纤腰不盈一握,约莫十八九岁年纪,这便是新娘冯氏。

    她着一袭青色吉服,俏生生立在雪地里,仿佛是从冬雪里小心翼翼探出头的嫩芽,柔弱纤细却又带着顽强的生机,令人眼前一亮。

    也瞬间吸引了所有目光。

    谣言,不攻自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