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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芳心渐冷晚风急

    慕容熙的心如坠冰窖。

    分明昨晚还好好的,那般甜蜜那般快乐,此刻却只觉着自己与心爱的女子之间,平添一条沟壑,越来越深,越来越远。

    “小诺,我从来没有喜欢过安阳公主。自从遇见了你,我才知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我记得你说过的每一句话,你做过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表情。看不到你我就开始想念,与你在一起,我就快乐。你不要这么残忍,不要离开我,好吗?”

    慕容熙喃喃的,像是说给自己听,又像是说给对方听。

    言小诺也喃喃似梦呓:“残忍的不是我。我曾经告诫自己不要靠近你,不能对你动心,可是我没有管得住自己的内心,果然,低贱的女子不配拥有爱情。你放过我吧。”

    “我是爱你的!小诺。你在我心里最最高贵,毫不低贱。”慕容熙泫然欲泣。

    言小诺却笑了:“我知道了,王爷。不过我言小诺与别的女子不同,我不要尔虞我诈争风吃醋的过日子,与其如此,我宁愿一辈子不嫁。”

    慕容熙看着突然浅淡笑起来的言小诺,只觉得心里一阵抽痛,他永远看不透这个女子,他感觉自己要失去言小诺了。

    言小诺允许自己伤心了一个晚上。她不是一个轻易服输的人,寻死觅活那种事,只有懦夫才会为之。既来之,则安之。好好的将现下的生活过好吧,她对自己说。

    绮罗目前生意很稳定,是时候开辟新的市场了。颜氏如今很是信任这个之前斯文懦弱谨言慎行的侄女,侯府能拿得出来的铺子,她都把地契交给了言小诺。当然,她学了言伯安的那一套,铺子里众人的卖身契攥在自己手里。你放心去做,大伯母不会如同你父亲一般扯你后腿,颜氏如是说。言小诺没有说什么,强求不来的事情,大家心知肚明即可。男装,鞋,内衣,三个方向之间她犹豫了三秒最终决定选择鞋,高跟鞋。那时代的女子穿的都是平底布鞋,当然,富贵人家的布,是绸缎。她要做的是高跟鞋,把男人能穿的麂皮鞋的麂皮,用到女鞋来。没有塑胶,幸而生铁是有的,虽然成本是贵了些,但是她要做的本就是高端产品。谁让她一睁眼,就在都城长安呢,这里不缺显贵和富人。

    言小诺经过两天的筛选,选了西街的一家鞋店。因为绮罗也在西街。高跟鞋的打造比衣服难多了,幸而店里的工匠缺的其实不是手艺,只是创意。十天后,第一双高跟鞋面世,言小诺试穿了五分钟,还行。她画了几个鞋样子出来让工匠每种款式做几双出来,尖头的,圆头的,方头的,三寸的,五寸的,六寸的,都有。

    做好鞋子言小诺去了绮罗,时值八月,天气渐凉,是时候让长袖旗袍出场了。

    穿上第一双高跟鞋的言小诺,很有些回到了现代的感觉。高跟鞋这种东西,天天穿,会想念平底鞋的舒适,然而乍一穿,那种优越感是不言而喻的,而且穿上高跟鞋后整个人的气质和身形都有了改变,当言小诺穿着第一双高跟鞋和第一件旗袍走上大街时,那种轰动,不亚于绮罗的第一件新衣上市。

    言小诺将颜氏鞋店改名足之秀。

    从足之秀回府的颜氏特别高兴。看言小诺的眼神都多了几分慈爱,连带六少爷回府时都变得不再冷嘲热讽。

    六少爷言志谦,三房嫡出,是府里除了祖母外,唯一一个对原主笑容和煦温暖的哥哥。汉朝的为官之道,除了举荐,还有岁考。岁考若是能进得了太学,则有望踏入仕途。与言志谦一道回府的还有长房嫡出二哥言志勋。颜氏对自己的长子颇为倚重,一心想要其考个功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其送去母家洛阳的学堂里,言志谦是祖母拿出嫁妆里的一箱珠宝给了颜氏换来的陪读机会。今岁九月,有一次考试机会,二人一同回府备考。

    这日的晚膳,颜氏派人通知所有主子一起去往大食堂聚餐,迎接两位少爷回府。熙熙攘攘坐了五大桌,吃着吃着言小语突然干呕起来,颜氏直觉有异,虽不是自己所出,毕竟也是大房的,当即不动声色道:“如今天气渐凉,这裙子再好看,毕竟是个短袖,还是要以保暖为重,既是感染了风寒,你便回自己院子里去罢。”

    言小语如临大赦,赶忙见礼告退。众太太姨娘虽然心中疑惑,终也不敢驳主母意见,纷纷低头进食只是不语。饭毕,着大夫查了,竟是怀孕一月有余,言小语扑通一声跪在颜氏面前:“母亲,我与文三少爷真是一见钟情,情不自禁,请母亲做主!”

    “哪个文三少爷?你们何时苟且在一起了。”颜氏冷冷盘问。

    “是永安侯府文郡守的三公子文俊秀。我们七夕那夜偶遇,互生好感。”言小语怯怯的答。

    颜氏听了心中暗喜,文俊秀虽是庶子,其父文其昌也是酒色之徒一个,借着文老太爷太学博士的声誉被荐了个郡守,虽名声不甚好听,毕竟太学博士如今健在,若能攀上这门亲事,或能为志勋谋得个出路也不无可能。

    “那文三少爷可有说过娶你?”颜氏故作冷漠的问道。

    “说过的。只是俊秀不知我已有孕在身,想是还来不及禀告文夫人。”言小语虽然忐忑还是壮起胆子回答。

    “既如此,那我便抹了这张老脸,替你走一趟永安候府,只是你如今已有了身子,凡事不要期望太高,你可懂?”

    “女儿知晓。谢谢母亲!”

    颜氏回了自己院子,边走边犯难,文府她上次带着言小柔去过,那个文邹邹迂腐至极的文博士,最重女子才情,就因言小柔诗词不够出众,上次碰了一鼻子灰。想想自己府里,除了言小诺常年养在老太太身边读的书稍微多些,其他女儿哪有博读诗书的。思及此,颜氏转身去往了鸿雁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