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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入乡随俗

    洗了一把脸以后,杜克就拿着钱来到了前台点了点东西,然后就找了一个地方坐了下去。

    一杯廉价的咖啡加上两个汉堡,这就是杜克的一顿饭,手头没有太多钱的杜克,他很清楚自己当前因为营养不良而导致的虚弱,必定会影响自己接下来的一些行动,补充能量才是他当前的首选,至于健康什么的,还是等到他能够住进豪宅以后,再去和自己找的营养师讨论健康的问题吧。

    因为有些过于饥饿了,所以杜克在进食的时候并没有注意自己的形象,本身就很是凶悍的造像,让本来就不大的餐馆里面,出现了好几位拼桌的顾客。

    杜克虽然注意到了那些人的举动,但他知道自己改变不了外貌协会的认知,而且他也不在意那些家伙会怎么看待自己,他需要做的,就是在这个世界中活下去,生存,才是生物的本能。

    付过钱之后,杜克就离开了小餐馆,刚刚看了一眼时间,现在还不到上午十一点,而且看样子并不像是阴雨天,这让杜克对于这座城市的情况很是好奇,为此他选择掏钱买了一份报纸,作为充实自己了解这个世界的起点。

    其中头版头条就是韦恩夫妇于犯罪巷被杀,根据他对于这则新闻的仔细阅读,他对于这对夫妇的死亡原因产生了怀疑,掌握着这座城市大部分经济命脉的资本家,竟然会在夜色中被枪杀,这对于一座城市的经济建设都会是一种巨大的影响,尤其是韦恩企业这个支撑了哥谭大部分工作岗位的用工大户,要是因为托马斯·韦恩的死亡而内乱,说不定就是一阵下岗潮。

    尽管杜克感觉这种事情在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发生,可仅仅这张报纸上的那些信息,让他感觉到这座城市的秩序好像很特别。

    “由罪犯掌控的城市吗?这可真是一个巨大的惊喜。”

    想到了自己当前的任务后,杜克突然对这座城市产生了兴趣,虽然心中的野兽已经被他关了回去,可现在他很想要进入黑暗好好观察一下。

    只是在报纸上,很多东西都是不会刊登出来的,为此杜克只能自己去寻找了。

    在简单地清理了一下自己的妆容后,杜克主动走进了警局,作为一个没有身份的人,他自然需要一个安全的身份,只是刚刚来到了这座城市的他,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也就只能按照自己最习惯的方式去处理问题了。

    一个只记得自己姓名的失忆者,这在哥谭市其实并不少见,只是看着杜克那凶悍的面容,负责接待他的警察还是下意识地查阅了一下通缉犯资料,结果他发现眼前这个看似凶恶的男人,并不是一位通缉犯,那么这个问题就很难处理了。

    现在的时间可是1988年,其他城市的户籍资料在哥谭根本就查阅不了,在无法确定杜克是哪里人的情况下,这位警察的心中有了一个想法。

    “你现在有住的地方吗?”

    “没有,当我有意识的时候,我倒在一个小巷当中。”

    “那么你先到我的朋友那里住一段时间,我会帮你联系一下附近城市的同事,看看有没有你的信息,如果没有的话,就只能想办法为你办理一个新的个人资料了。”

    在去给自己的“朋友”打电话的时候,那个警察还好好观察了一下杜克的身形,足够高大威猛,再加上那副凶相,绝对是当黑帮打手的好料子,而且加入了黑帮,自然也就有了在哥谭市活下去的希望。

    要知道,像是杜克这种没有身份信息的人,在这个时代可是太多了,各种各样的偷渡客,都会为了搏一搏,而选择来到美国发展,虽然不清楚杜克的失忆是真是假,但既然都来到哥谭了,那么让杜克体验一个哥谭的生活,是他这位哥谭警察的义务。

    等到那位“朋友”来接杜克的时候,那位警察拿到了五百美金的介绍费,而杜克自然也是注意到了这一点,不过他并没有声张,反而是跟着那个人上了车之后,才开口说道:“我是被他卖给你了吗?”

    “没错,兄弟,你的长相看起来比我更像是坏蛋,你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我失忆了。”

    “哦,兄弟,你不需要骗我,你现在已经是我们的一分子了,不要担心你过去的案子,在哥谭,那些案子只会成为过去。”

    “我真的失忆了,我醒来的时候是在一个小巷,在我准备走出来的时候,有三个混蛋想要拿走我身上的一切,然后我杀死了他们,紧接着我去吃了一顿午饭,在买了一份报纸之后,就来到了警局,我不清楚我是什么人,我只知道我想要活下去。”

    “老兄,你一定会喜欢哥谭的。”

    听到杜克的自我介绍,来接杜克的人露出了惊喜的表情,本来只是想要招一个看门的小弟,结果却发现找了一个能打的家伙,这对于他们这个小帮派来说,可是不错的消息。

    哥谭市虽然有着一定秩序,大人物们划分好了蛋糕,底层的小帮派们只是那些大人们饲养的狗,他们对于那些大人物来说并非必需品,哪怕是同一个帮派下面的小帮派之间也会有冲突,大家都是为了赚钱、潇洒,那么为什么自己不能拿到更多的利益。

    除了那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们,哪怕是干掉了自己的老大,成为了新的话事人,这对于哥谭的黑帮来说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只要不影响那些人赚钱,那么自己养的狗换了一个颜色,那又有什么区别呢?

    就这样,杜克被带到了一个酒吧的外面,在这里杜克见到了他的老大,一个名为布鲁斯特·马丁的家伙。

    “杰森,这就是你花了五百买回来的家伙,看起来脑子不太好用的样子。”

    “马丁老大,恩科街的那三个人是他杀的,他失忆了,他只想要活下去,所以那个迪恩那三个白痴就那么死了。”

    “哦?”

    马丁听到了小弟的汇报后,立即露出了感兴趣的表情,立即从沙发上坐正了身体。

    “你能够做什么?”

    “不知道,我说过了,我失忆了,如果你想要我帮你完成工作,最好先找个人教教我,马丁老大。”

    啪

    马丁将手中的酒杯摔在了地上,只是下一秒杜克就将铁钎插进了他的脖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