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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芝麻酱

    来回的车马行程,使得三人真正坐下来已靠近中午,是京城数一数二的羊肉馆子。

    门内有个汉子举刀现切羊肉,肥瘦适中,一片片随着汉子的刀在案板上飞舞,煞是好看。

    沈夜要了二斤肉,一壶“不过春”,两个爽口的小菜,再配上烧的热腾腾的碳火炉子,够三人吃了。

    黑子早已卸了雨具,站在桌边上始终不敢坐下。

    这不是少爷说能坐就可以坐的椅子,要是回去被家里管家的主事知道自己和少爷同坐,那就真的要被打断腿了,更何况对坐的还有天下闻名的寄舒公主。

    为此他已经用眼光恶狠狠地回敬好几桌食客投来的好奇目光,少爷虽然还没和公主怎么样,但经过早上那一场经历,他已经丝毫不怀疑少爷将来能和公主怎么样了。

    “师父,喝点吗?”

    秦朝婉皱了皱眉头“你才多大,就要喝酒?”

    “过完今年生辰,也要十四了。”

    “虽然酒不影响修行,但喝多了误事”

    “喝不多,也才一壶,当年我在饭桌上可是能喝一斤半的。”

    “胡诌!”

    “嘿嘿,还能骗师父不成?”沈夜熟练地掀开软木酒塞,给秦朝婉倒了小半碗,见对方没有拒绝,又添了些。

    “够了,我喝不了多少,再说这是什么酒?”

    “这酒你可别小瞧了,叫不过春。”

    “不过春?”

    “对啊,顾名思义,就是卖的太好过不了春天就卖完了。”沈夜也给黑子倒了一碗,一壶酒也不过三碗,京城消费不低啊。

    “这,少爷我消受不起啊。”黑了连赶带推都没拦住沈夜的手,无奈看着身前的酒碗却不敢再动。

    “让你喝就喝,别和个娘们一样。”沈夜话说出口,才想起对面坐着的秦朝婉,有些尴尬。

    心虚的抬眼打量,不料秦朝婉举碗仰脖子,一碗“不过春”一饮而尽。

    “不错。”她抹了一把那鲜嫩的嘴唇,像极了那种不拘小节,饮酒如喝水的糙汉子。这种反差在让沈夜情不自禁地咽了口口水。林青霞的东方不败也不过如此。

    “你们俩看着我干嘛?!喝啊!娘们都喝完了。”秦朝婉其实早已习惯这样的注视,身边男子难得有几个对她不在意的。

    沈夜,黑子一刻也没等,一壶酒三人转瞬就喝完了。

    “小二!再拿三壶不过春来!”沈夜又要了酒,指挥着黑子烫肉,心情极为舒畅。

    秦朝婉朝小二挥了挥手,示意等等,随后说道:“我不喝了,你也最好别喝了,下午便要回宫,指点不了你几招。”

    “听师父的,那就都不喝了。”

    黑子一听这话,顿时急了。他本就是好酒之人,这不过春自己早就听说了,只是苦于价钱一直没机会喝。难得有少爷请客,到嘴的酒飞了,怎么能忍。

    当下鼓起勇气,用手指了指自己道:“少爷,我还能......”

    “黑子!”沈夜提起筷子,佯装要打。

    黑子急忙护住脑袋,却听沈夜又说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懂吗?”

    “懂了!”黑子急忙应道,虽然觉得少爷说的话很奇怪,但却有几分道理。

    “行了,吃肉吃肉....”

    沈夜夹了块肉,放在一旁不知何种酱料里沾了一下,放到秦朝婉面前的碟碗里。“快尝尝,这家羊肉特别鲜。”

    秦朝婉看着碗中,被黄麻色酱料包裹的羊肉迟迟不敢动筷。

    “吃啊,可香了。”

    “这是什么蘸料?”

    “毒不死你,吃就是了。”

    最终,秦朝婉还是将信将疑地夹起羊肉放到在口中。

    鲜嫩的羊肉加上充满芝麻香气的蘸料,在秦朝婉爆发出惊人的且前所未有的美味。皱着的眉头也慢慢舒缓下来,渐渐变得愉悦和惊讶。

    “这是...”

    “嘿嘿,怎么样?没骗你吧?”

    “的确好吃,这个蘸料是?”

    黑子此时已放开了手脚,站着也夹了块肉蘸着酱料,像是不怕烫一般塞在嘴里,大呼好吃。

    “为了你这顿,我特地让掌柜的调的芝麻酱。”沈夜继续帮秦朝婉烫着肉,一边吹嘘道:“芝麻加花生,捣碎成酱,再用冷鲜鸡汤调成浓稠状调匀,加香油、盐、白糖、再撒上香菜末。我们老家吃涮羊肉都用这个蘸料。”

    “嗯,不错。”对于秦朝婉来说这已经是最高的评价了。她自小吃过的山珍海味不算少数,即使是顶级的北方羊肉也吃过不少,但之前大多只是沾着酱油或是辣子,这般温柔的芝麻酱是第一次。

    “师父你多吃些。”沈夜又朝着秦朝婉的碟碗里夹了两筷子羊肉。

    “行了,你也吃。”

    “嗯”

    ......

    三人大快朵颐,大多都是黑子在吃,而沈夜开始慢慢循序渐进地问秦朝婉一些练武的基础。

    秦朝婉有问必答,耐心地给他讲解,即使是一些十分入门的问题。眼前这个书生模样的少年,听的很认真,甚至还掏出随身带着的小册子用一根包着黑布的,头磨尖的碳棒记录,想来又是他自制的奇怪玩意儿。秦朝婉瞧了眼册子上的字迹,十分工整,只是有的字书写地太过简单,不联系前后文居然还不认得。

    莫不是什么故意隐藏的办法,防止被他人看了去,所以写得很奇怪。虽然是些粗浅的武学基础,但在秦朝婉看来,这个小徒弟的确十分细心。

    细心是学武的必备条件,每一个顶尖的武者都对细节的把控极其精准。高手之间,分毫之差便要分生死。

    秦朝婉刚想夸奖一番这个细心的徒弟,店门口一个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

    “刘三!刘三!”

    喊叫的是一个老者,白眉白须,身板挺拔,举手投足间透露出文质彬彬之感。

    店内的小二应声而来,见了他笑脸相应,感情是个老主顾。

    “去!抓一只不足三个月的羊羔子,杀洗干净了送到我沈御史府上。”

    “得!我这就去办。”刘三将一块汗斤搭在手臂上,给老者请了个安,笑意更盛。

    “哦对了,不过春还有多少,全给我一并拉去得了,帐我月底来算。”

    小二听到不过春,顿时面露难色,小心地指着沈夜一桌的方向道:“林大人,不过春还剩些,只是都被那边那位公子包了。”

    老者顺着方向看去,见一个少年书生笑眯眯地看着自己。

    “小子,是你?”

    “老先生咱真有缘啊!”

    老者喜出望外,这少年临分别前,念了首诗。遣词造句之精炼世间罕见。林录朝本就是爱才之人,还想着下次遇到定要好好问一下这个少年地来历,没想到居然在这里碰上了。刚要迈步上前,却见少年同座上有一貌美女子。

    寄舒公主---秦朝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