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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四国联盟

    连续喝下一坛烈酒,黎金友才下定决心般的道出了实情。

    不出方寻所料,安南国确实和其他国家组成了联盟一起攻打大唐。

    联盟国有安南、吐蕃、吐谷浑和西域的三国小国。

    方寻觉得最有可能参加的突厥,这次反而不在同盟的名单中。

    至于同盟是怎么结成的,以黎金友的地位并不得以知晓。

    方寻不解道:“经过这段时间的交战你们也看到了,贵国的伤亡率是大唐的十倍以上,而且根本就不可能攻克一座城池,明知这只是徒增伤亡为何还不肯退兵?”

    黎金友笑了笑,道:“无法攻克,徒增伤亡,呵,不见得吧,你们无非就是有火龙弹助阵罢了,那火龙弹的材料不就是灯油么,火海中的灯油味如此之重,只要有鼻子的人都能闻得到。”

    方寻也没有否认:“就算这样那又如何,想如法炮制吗?”

    黎金友摇了摇头:“那倒不会,你们那个床弩太强了,就算我们的真这么做,投石车也是还没到达射程就已经被摧毁,但你也别忘了,你们大唐的灯油可不是无限的。”

    这点黎金友确实说对了。

    唐朝的灯油只有两种,一种是菜籽油,一种是桐油。

    前者产量不高,不过由于燃烧时黑烟比较少,所以一直都是贵族照明的首选。

    每年的油菜季节一到,各个榨油坊就被预订满了,根本没有多少流入到民间的市场中。

    而桐油虽然产量比菜籽油大了很多,不过也不是无限的。

    油桐树在现代虽然是比较重要的战略物资,不过在古代的种植量并不多。

    在老百姓眼里,吃饱才是重中之重,有地还不如多栽几棵果树,多种一点蔬菜。

    所以桐油的库存量同样不多,因为桐油不止是用来照明,还是建房和做家具的重要材料。

    这也是为什么冯智戴下令焚城的原因,他打算是以疑兵之计做出一副大唐现存的灯油数量充足的假象,可惜却被敌人看穿了。

    其实这也正常,如果大唐的灯油真的充足,敌军根本就无法靠近玉山州,更别提爬上城头上了。

    然而大唐这边却是只有防无可防时,才会动用到燃烧瓶,又怎么不会被人看穿?

    所以安南那边得出结论,大唐的灯油库存已经不多,最起码百越郡的存量已经到了告急的状态。

    只要撑到百越郡油尽灯枯,大唐朝廷又无法分身支援,届时百越郡就是囊中之物了。

    方寻无奈的摇了摇头,笑道:“你们就这么肯定吗,谁告诉你灯油就一定得是用菜籽油和桐油了?”

    黎金友也笑道:“古往今来不都如此吗,你就别故作玄虚了,没用。”

    方寻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走出牢房,边走边道:“那你便拭目以待吧。”

    方寻刚走出牢房,迎面就撞见了放心不下而前来查看的冯智戴。

    冯智戴:“打听得如何了?”

    方寻:“回去再说。”

    回到军营,方寻就把刚才和黎金友的谈话详细的说了一遍。

    当冯智戴得知敌国竟然结成了同盟,朝廷无法分身前来支援时,脸色瞬间变得铁青。

    在听到安南看穿百越郡已经没有多少灯油存量后,更是面如死色。

    “大唐危矣。”冯智戴捏着没有,无力的说到。

    方寻:“小侯爷无需忧心,草民自有办法应对,现在目前的困境不就是灯油不够么,再制作出来便是。”

    冯智戴苦笑道:“如今一不是油菜开花季,二不是油桐结果天,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方寻指了指屋顶上的房梁,笑道:“然而松树却是一年四季都有的。”

    冯智戴抬头看了看方寻,不解道:“子昂此话何意?”

    方寻伸出四个手指,道:“四个字,松香制油!”

    说完就跟冯智戴借来了文房四宝,挥笔在纸上画了起来。

    半炷香后,方寻把画好的图纸递给了冯智戴:“小侯爷明天你把此图纸交给冶炼坊,让他们尽快制作出来,草民就能制作出灯油!”

    冯智戴拿起图纸看了一会,皱眉道:“你确定你这画的不是黑夜?”

    “怎么会是黑夜。”方寻夺过图纸说到:“这不是……”

    还真的就是黑夜!

    作为一个现代人,除了文科生和书法家,可能懂得用毛笔的还真的没几个。

    方寻正好就是不会用毛笔的那个。

    一张纸就这么大,方寻画的东西也比较复杂,在不会收墨的情况下,画完后墨水都连成一块了。

    现在整张纸被墨水染得一片漆黑,这画的不是黑夜是什么?

    方寻尴尬的挠了挠头,不好意思道:“抱歉抱歉,第一次用毛笔,画得有些潦草了。”

    冯智戴白了方寻一眼,这根本就是已经不能说是潦草了好吧,简直就是无字天书的对应版,全墨天书!

    “没用过毛笔,那你以前怎么写字……不对啊。”

    冯智戴回想起什么似的,说到:“救白石城城主时,你不是还写了一份假的军令状吗,字还写得挺好的。”

    方寻:“那是找人代写的。”

    冯智戴:“那你以前如何书写,你可别告诉本侯你不识字。”

    如果大字不识一箩筐的人都有这种才学,冯智戴可能会受不了打击。

    方寻急忙摆手:“那怎么可能,只不过是不用毛笔罢了,草民以前都是用圆……”

    方寻刚想说圆珠笔,却突然想起这个时代根本就没有这玩意。

    就在到方寻冥思苦想怎么解释时,突然在余光瞥到挂在墙壁的鸡毛掸子,灵机一动道:“草民以前都是用鸡毛笔写字的!”

    “鸡毛笔?”冯智戴想了想半天也没个印象,只能摇头道:“没听说过。”

    天下之笔,不外乎羊毫、狼毫、鸡毫、猪鬃吗,怎么又冒出了一个鸡毛笔?

    原本冯智戴猜想方寻说的有可能是鸡毫,但鸡毫一样属于毛笔,当即推翻了这个想法。

    方寻:“小侯爷可否叫人送来一根公鸡尾巴上最长的一根羽毛过来,到时侯爷一看便知。”

    “那本侯爷可真的要长长见识了,来人!”

    冯智戴叫来了一个侍卫,吩咐对方去伙房挑一个最大的公鸡,然后把它尾巴上最长的一根羽毛拔掉送到这里。

    接到命令的侍卫脸上明显的抽搐了一下,但还是没有多问什么,领命后直接跑去了厨房,没过多久就把羽毛送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