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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爱

    我将事情的经过和想法都告诉了粉红熊。最近我越来越喜欢将自己所经历的事情告诉粉红熊了,她也是如此,我们都在保持着诉说与倾听的最好状态。有时我会有她给我发消息的错觉,忙着拿起手机查看。就连晚上睡觉的时候也要争着让对方睡觉,自己好发送最后一句。

    我和她共同的话题虽然没有血色那么广,但性格相投,因此什么事情都大致能够想到一起。譬如她也有朋友是混混,“玩”的东西和我们都差不多,听了她混混朋友的“英勇事迹”,我们不免哈哈大笑。

    记不得是多久的清晨了,我带好了同学们的早餐,来到了学校分发昨天代写的作业,偶然看到范文焯的桌子上贴了一张相片,我走近一看,竟然是小菜!?

    有一段时间没见到她了,但样貌还是记得住的。我以为范文焯只是一时兴起,没想到竟然能单相思这么长时间,心中还是有些敬佩他的。

    课后一起抽烟的时候我提起了这件事情,杨俊阳笑着拍我道:“他这傻狗已经有马子了!”

    我一怔,不自觉说道:“不会是小菜吧?”

    只见范文焯得意地笑了笑,用手拍着自己的胸脯,最后竖了一个大拇指。我回想起那天遇见小菜发生的事情,小菜只认识杨俊阳,因此我们这边叫的人都是杨俊阳一手操办的,而范文焯当时的表现可能有些突出吧,再加上杨俊阳的有意无意撮合,两人在一起了。

    好白菜都被猪拱了。我心里这么想到。因为我实在是不觉得范文焯能够配上杨俊阳。

    回了教室,我依稀记得是星期五,因此那一天大家的兴趣都很高昂。班里有个女生,叫赵建容,个子很漂亮,长得也很不错,清纯无比,在班里的关系来说,我和她还算不错。

    振华是有高中与初中的,高中部的形体队想要来初中招人,一眼就望见了赵建容的身材,便发出了诚挚的邀请,赵建容喜欢参加这些活动,于是刻苦训练,终于有了一个校庆的表演机会。

    为了那一天能够走好,她几乎每天都在训练,我也很乐意看她训练。我总觉得她走起路来很优雅,有知性女人的味道,穿着一身洁白衣服,一脚一步之间似乎都挥洒着指尖的阳光,不经意的瞟眼都是妩媚的爱心。

    她几乎每次训练我都会去看,遇见了走得好的,撞进我的心扉时我会拍手叫好,而她也会歪着脸说道:“你懂个屁!”

    似乎从言语上,她是不喜欢我来看的,但有时我因为自己的“业务”繁忙而忘记看她时,她也会来向我发出邀请,不自觉间心里都穿出一阵暖意。

    我一个人看时是很安静的,只静静地欣赏。但文斯阳偶尔来凑热闹,文斯阳这人是很具有幽默细胞的,而在那时我们的幽默多半来源于对于同学之间的玩笑,譬如“赵建容,你走慢点,你脚好臭,庞臭!”类似的话语。(文斯阳比我开的玩笑要有水平得多了,不会这么低俗,但效果差不多。)

    于是每次我和文斯阳观看赵建容走路时,都会有说有笑,这似乎是打扰了赵建容一般,她有些生气,说道,“你不看你就出去!”

    她用的是“你”,而不是“你们”,当时不自觉心里有一些暖意,脸蛋都有些微红了。

    “不看就不看,走,厘州,敲圆卡去!”文斯阳从兜里掏出了一把圆卡,这游戏到了初中就被淘汰了,那时只能够怀念了,没想到文斯阳兜里还有,我手痒一阵,立马跟着文斯阳跑到了门口去打圆卡了。

    敲圆卡的期间,我向内望了望赵建容,她一身洁白,脸上的表情因为阳光的折射而看不清,不知道是开心还是忧伤的,但脚下的步伐是一刻也没有疏漏。

    星期六的时候,澳大利亚金丝猴向我发出了下午喝酒的邀请,我欣然答应,觉得和他们喝酒要比班上那群小混混喝酒有意思得多了。

    那时是中午,我正享受着躺在床上而舒展身体的快感,恰巧赵建容给我发了一个讯息,似乎是很匆忙,她对我说“我的衣服沾了油墨!”

    她说的衣服,是校庆的演出服,下周二就是校庆了,正是她表演的日子,现在再向学校购置一套衣服时间肯定是不够了,我让她稍安勿躁。那衣服是什么材质我也不清楚,摸起来有些像婚纱,虽然我没有摸过婚纱,但我就是这么觉得的。

    后来我和赵建容见了面,我观察着那油污,比较大,而且比较长。赵建容说这是她吃饭时不小心滴落的,我心想赵建容肯定是对这次演出太过用心了,周末的时候除了吃饭其他的时间都在练步伐。

    我安慰她别急,这么大一块油污肯定不是说一下就能解决的。这衣服洗不了,于是我想到了一个办法——找和这衣服相同材质的布料,将它缝着,或者贴在衣服上就可以了。虽然近距离看还是会有些瑕疵,但总要比那一大块油污好得多了。

    于是我和赵建容在商场来跑来跑去,就为了寻找那块布料。我忙得时间都忘记了,一直到澳大利亚金丝猴发消息问我到哪儿了我才意识到我下午有了酒局的约定,于是我编辑了信息表示不好意思,说手头上正有些事。他们很通情达理,说有什么帮得上忙的尽管说。

    我们逛了一下午,几乎将两三个商场都翻得底朝天了也没有见到相同的布料,我认定这材质就是婚纱的材质,因此是比较昂贵的。

    “实在不行的话,就找白色的布料吧,只要外观接近就好了,反正你在台上这么远,大家也看不到。”我们坐在石凳子上,一人手里拿着一瓶饮料,这天气实在是太热了。

    “要是真的找不到,也只能这样了…”赵建容手里抱着那白色的演出服,无奈地说道。我递给了她一张纸巾让她将汗拭去。

    那一天我们直到了晚上才通过多番的比对找到了相似的布料。我们走在路灯开着的街道上,冗长的蝉声飘荡在我们耳边,除此之外就是静悄悄的夜色了,霓虹灯在远处闪耀着。我们事情得到了解决,心情一下放松起来,一路上有说有笑着,我提出送她回家的想法。

    没想到她家这么远,而且她也没有丝毫坐公交的想法。我们硬生生走了一个半小时才走到,不过这一路上倒是还挺开心的,颇有些女生之间好闺蜜的味道。我也才知道原来赵建容也是喜欢看书的,不过看的大多都是小说,而且网文比较居多。我将自己喜欢的一些小说都推荐给了她,她因为那些小说的名字的原因知道我喜欢古风的,于是请教了我一些历史的问题,我都笑着回答了。

    那一天,说实在的,也算是悠闲轻快的,赵建容家就在世外酒馆附近,这是让我有些没想到的。我在她家楼下和她告别了后,进入世外酒馆,发现三人组还在抱着酒瓶子聊天侃地,便加入了他们的对局中,将今天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他们。

    “你小子不会要谈恋爱了吧?”奥尔良大鸡腿笑着说道,此时的他酒瓶子都拿不稳了,在我眼前晃来晃去。

    “怎么可能…就是普通的同学情。我有喜欢的人了。”我吹了一瓶酒,感觉这一天的疲惫都立马被消除了一番,太爽了。

    “那女孩儿分明就是喜欢你,你可不要辜负人家了啊!”花果山美猴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

    “没错,女人的直觉往往是很敏锐的!”澳大利亚金丝猴伸出酒瓶与我碰杯。我怔了一下,难道赵建容喜欢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