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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五章 逛街

    美猴王这身旗袍一穿出去,那便是惹人瞩目的,将周围其他的旗袍穿者都压了下来,我同她一块儿走,感觉到无限地风光,看向她时,她总会笑颜如花。

    “现在开心了吗?”我笑着问道。

    “还行吧,稍微开心了一点!”美猴王双手交叉在腰间,说道:“这姿势怎样?”

    “好,非常好。”我竖了一个大拇指,看向了前方,确实是有一个摊子是卖发簪的,我拉着美猴王就走了上去,问道:“老板,这发簪怎么卖?”

    “三十八一个哈,统统三十八。”老板的普通话平翘舌音分得很好,一看就是个读书人,气质也不错,让我决定在此处买了起来。

    我蹲下身子望去,这儿的发簪分为两类,一类是银饰一类是木质,我摸着那木质,觉得不是特别光滑,便问道:“老板,这发簪感觉不太行啊?”

    老板是个清瘦的中年人,听到我这么说,他一拍大腿,说道:“怎么不行?我给你说,我家从以前就是做发簪的,到我这代还没失手过,都是自己慢慢磨的。你要是觉得好看就放心拿去,比机器的好多了!”

    听到这话,我心里总算是放心了,瞥眼一看,美猴王蹲的姿势不正确,露了一些隐私部位,我便说道:“穿旗袍不是你这么蹲的,你站起来,待会儿教你怎么蹲。”

    “哦…”美猴王像一个做错事了的孩子,拉着我的手慢慢站起来了,而后她坐在了我的背上…一大股沉力施加上来,让我差点倒在摊子上。

    我挑了大概有分钟,此时大家也都分作三队去各自买一些自己喜欢的好玩意儿了,时间充裕得很,够我挑选。

    到最后我选了一支头部较大,尾部细长的拐杖型发簪,拿在手中把玩许久,越看越爱不释手,当即决定买下这只发簪。

    老板也笑呵呵地接过了我的钱,说道:“买给女朋友啊?”

    “不是女朋友,朋友。”我笑着说道,起身,拉着美猴王走到老板身边,说道:“老板,我俩都没有用发簪的经验,你教教我呗!”

    这摊子都没多少人光顾,老板闲出屁来了,自然乐于教导我们。他手指轻轻地,力道却是很猛,一下子便将美猴王的头发尽数撩起,插入发簪,辗转反侧数道,最终盘成了一个美丽的小麻花状。

    在我的印象中,女士的发型无非就是马尾,辫子,妹妹头等,此等发型我还是第一次见,不觉新奇地很。我让老板拆了下来,自己重操一遍,但手法过于生疏,让美猴王连连叫痛,废了九牛二虎之力,那发型也不是特别好看。

    “这个得要多练嘞!”老板看我的样子不禁笑出来,脸都红润了不少。我不好意思地扣着脑袋,说道:“大概的方法我会了,请您帮她捆起来吧!”

    “得嘞!”

    老板的手法竟是一样的,盘成了刚才的那样,我想他家中的妻子或母亲一定十分贤惠,至少这发型就显现出端庄了,能让他不停练手。

    盘完了头发,老板又做了一些细致的梳理,譬如撩下一些碎发填补空白的区域,一阵小风刮过,头发纷纷飞动,像极了古代的美感,看着像一幅画或是电影那般。

    我们谢过了老板,离开了摊位。这老板的手法实在是高明,以至于我走在美猴王身边都觉得自行惭愧,自卑起来了。

    街上穿汉服的也有,不过大多都是些十分华丽的汉服,上边儿雕龙画凤,让人看了未免俗气,加之我们这地方的女生大多都是黑皮短身,穿着鲜亮衣服总有一种道不出的违和感,就像是朱元璋摇身一变皇上那般。

    不过美猴王的气质就非常好了,我们买了一些小吃,坐在护城河边,欣赏着江景。这水碧绿碧绿的,看不见一点垃圾,清洁工作做得确实很好,偶有一些游轮飞过,掀起白色水花,划过一道小线,又增添了不少的美感。

    “来拍张照留念一下吧,这样的机会不多了!”我递给美猴王一张纸巾,看着她对着镜子补妆,心中更是觉得惬意万分。若是我们以后的生活都是到处去旅游,去探险的,那我估计生活中充满的惊喜会多如天上之星辰。

    最后我拍了几组照片,美猴王扶着栏杆对着镜头笑那张我尤为满意,因为那时正起风了,她的头发吹起来要更为美丽一些,她的眼睛是闪着光的,纯洁无瑕。当然我们也照了不少的合照,但我大多都只露了半脸,长相实在是与她不般配…

    正在整理相片的时候,裴澄的电话打来,他说道:“我草!哥们发现了一个酒吧,复古的,我今晚整个僵尸服来,好好蹦跶他一晚上!”

    “哈哈哈哈哈哈哈!”美猴王的笑声从我身边传来,我开的是免提。

    “行啊,你先定个位置,我和琛琛再逛几圈,买点东西,记得和金丝猴他们说哈!”

    “妥了!”

    我挂断了电话,牵着美猴王的手继续往内走去。我们只是走到了古城的中部,算不上最为风光的区域,到了最末端还能看到一些政府倾力打造的古都形象,我想美猴王置身那里一定让人着迷。

    街边什么冰糖葫芦,棉花糖,烧烤小虾一类我们统统买来吃了个遍,每类都只买一些,单纯地尝尝味儿而已。美猴王吃了两个糖葫芦便不要了,剩下的那一大串都是我的,可让我肚子填饱了不少。从小到大我俩都没吃过糖葫芦,并不是家庭原因,只是单纯地不想吃而已,味道今天也是第一次尝见。

    继续向内走时,便看到了一些苗家独有的服饰,以女性为主,让人眼馋。苗族服饰在我印象中是分为两种的,一种是常服,一种是过节日才穿的银饰。我们看到的就是后者,头顶一个银质牛角冠,脖戴雕花圆环,身上大大小小都挂着银饰物品,以裙子的风格很好地掩盖了身材不足的缺点。我和美猴王看得如痴如醉,银饰苗女走起路来身上像是以铃铛一样响个不停,让人听了心里舒服。

    “我也想要!”美猴王激动地快要跳起来了,我擦了擦头上的汗。这银质服装是最贵的,动辄都是上万元,并且全身重二三十斤,即便是我们有钱,她也扛不住啊…

    “不是,你好好想清楚…就算要买咱们以后再买…”

    “哎呀逗你玩的啦,我怎么可能想买,你给我买这身旗袍我就很喜欢了!”美猴王一脸娇羞地靠着我的肩膀,说道:“再往里走应该就是文艺区了吧?”

    按照师兄给我的镇远地图来说,前方确实是文艺区,也是最为繁华的地方。我们继续往前走着,不久后就看到一个摊子前凑了一大群人驻足观看,有人指手画脚,有人唾沫横飞,我俩都是爱看热闹的人,便凑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