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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 邀请

    按照之前我们说好的那样,金丝猴默然退场,而后女老板上台来帮忙搞话筒,她在我耳边说道:“吹得真不错!”

    “过奖了,我好几个音都吹错了。”我抠着脑袋打着哈哈,老板娘说道:“我也听出来了,不过不影响整体的旋律,反而有创新的感觉,你的失误也很厉害!”

    而后不知道她同美猴王说了什么,到底是些赞美的话吧。

    一切准备就绪,美猴王深吸一口气,唱道:“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她的那“天”字声调和声音都极高,我站在音响旁边,感觉地面的灰尘都在震动,耳朵都要被刺穿了。这巨高的音让美猴王也有些掌控不来,因此有些走调,但不妨碍底下的人都站起来为美猴王喝彩。

    她唱完一句话,我立马接上笛子,这次我用的是轻快的半音来吹奏,由《flowedance》配合着《稻香》自己改编而来的小曲子,我和美猴王之前在家里闲出屁来,总是研究一些小曲子,这曲子我尤为喜欢,并且十分配合美猴王唱的青花瓷磅礴的气势,有种“富强国下灵气溢动”之感。

    老板娘听到美猴王那高音,也是立马直起了背,听到我的笛声后更是站了起来为我们喝彩。

    我吹完一小奏笛子独奏后,美猴王的声音接踵而至,她唱的是《青花瓷》的高潮,仍然保持着那磅礴的气势,我在后边儿也将笛子的音拉得很长,以来配合着她。

    台下已经有人为我们鼓掌来打着节拍了,这声音起初很小,而后渐渐变大,一直到几乎全场都为我们加油。

    这种感觉太舒服了,让我的笛声不自觉都浮现出了些欢愉的感觉。

    “你眼带笑意…”美猴王最后一段唱得有些轻,加之我的笛声也轻而长,让人不自觉以为演奏还在继续,一直过了三四秒后大家才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我拉着美猴王站起来,又招招手让一脸郁闷的金丝猴上台一起对大家鞠了个躬,而后下了台。

    老板娘激动地抚着美猴王的肩,说道:“你太厉害了!”

    “没…我都唱跑调了…!”

    “太厉害了,跟你们去喝点酒!”

    “行啊!”我开心说道,而后开玩笑般说道:“那老板,你喝的酒可不能算在我们账上呀!”

    “给你们打五折!”老板大手一挥,让我有些懵,我和美猴王对视一眼,她眼神里也尽是写满了这样的意味。

    看来老板是个性情中人啊,这就好说了嘛!我们几个也都是性情中人!

    我们一路笑着同那些客人打着招呼来到了座位上,有两个青年模样般的人拿着手机想要来加美猴王的微信,可都被她挽着我的动作劝退了,她将一缕头发拉过耳后,笑着说道:“他是我男朋友啦!”

    老板就在旁边看着我们那样子,给我使了一个眼神,仿佛是在说:你小子刚刚还骗我呢!

    后来的谈资中就是裴澄对金丝猴一顿哈哈大笑,说他上去是做了个反面铺垫,好让美猴王的效果更好,大鸡腿说金丝猴身高没我高,而且唱歌表情都扭曲了,都被录下来的了的种种,让他心情更加郁闷了,不得已多喝了几次酒,而后一脸痛苦地对我说道:“说实在的,以后我再也不想和你们一起上台了。”

    大家一齐大笑起来,金丝猴明显是开玩笑说的,大家也都没有在意。

    后来老板娘又问了我们一些基本的信息,得知我们才初一初二初三后更是惊掉了下巴——她一直都认为我们是大学生。我从美猴王的包里拿出镜子好好地看了一眼,我长得有这么成熟吗?

    美猴王成熟倒是真的,本就漂亮高挑,今天还特地化了妆,穿了旗袍,你说她是个中年女性我都信。

    “以后假期闲的没事儿了,来我这酒吧驻唱怎么样?我们可缺人了!”老板拉着美猴王的手语重心长地说着,让美猴王措不及防,她眼睛在眼眶中打转,似乎是在思考着什么。

    “价钱好说,我先出个底,上一天歇两天,一个月六千块钱,你觉得怎么样?”老板娘一出手就是这么高的价钱,让我惊掉了下巴,不由得左右环顾了周围的装潢,看起来都没那么昂贵呀…?

    莫非这老板娘是隐形的富二代,开这酒吧就是为了丰富娱乐生活?难怪整个酒吧就只有一个服务员小翠…

    美猴王不好推脱,于是便加了微信,约定以后再谈。接下来就到我了,老板娘如法炮制,给我出了一样的条件,和美猴王一起表演,不过一个月只有四千元。我也同美猴王一样保持着观望的态度,毕竟上班不是那么容易的,我们一晚上得唱个七八九次。

    我们又问了一些镇远旅游的景点,我想这老板看起来是个不是一般的文青,自然不会推荐什么博物馆,某某大桥一类的。她问了我们此行的目的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说道:“旅游就该这样!”

    接着,她给我们推荐了蕉溪镇一些适合拍照的地点,给我们介绍了一位农家,推荐了一个农家乐,说这三个地方能让我们玩得很是开心。这些推荐正合我们的意,我用备忘录记下来后好好地感谢了老板娘。

    老板娘过了一会儿后就离开了座位,我们也继续回到自己的话题中,只是中途偶有人因为裴澄或是美猴王长得迷人经常来我们这儿,都被我和张喻梅统统挡住了。这让金丝猴更加郁闷起来,大鸡腿还趁着他唱歌的时间,把那BJ烤鸭最精华的部分吃了,烧鸡的最精华部分也吃了。我感觉他要化身怒目金刚了。

    因为是旅游,明天没有什么硬性要求,我们喝了个痛快,将醉酒程度控制在将要大醉前头,大家都能够正常走路。老板也正如她所说的给我们打了五折,并承诺说若是我们假期的时候来这里驻唱,酒随便喝的种种条件,我们还是保留着观望的态度,没有贸然答应。

    走出了随风酒吧,外头的冷风吹得我骨头都疼了起来,我从袋子中拿出了美猴王的外套披在她身上,她那套旗袍很薄,生怕她感冒了。

    没走几步美猴王便觉得受不了了,她穿的是高跟鞋,之前没有太多经验。之前和我逛街的时候脚就已经被磨肿了,现在又生出了水泡,扶着我在台阶上看着血肉模糊的伤口,我看得一脸心疼,弯下了身子,让她上了我的背。

    那旗袍很怪的,背不了,否则会露出隐私部位。我们几人都还想再继续逛逛,美猴王也是如此,于是便上楼,找老板娘要了一个杂物间,我站在门外守着美猴王换衣服。

    不多时她便出来了,还是那个青春的女孩儿,少了端庄的气质,却更平易近人,让人敢于生爱起来了。我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披在她的身上,弓下了身子,将她载上。

    我们异口同声说道:“飞呀!”

    惹得酒吧中许多人都在观看,我们偷笑着赶快跑下楼,同大家一起逛街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