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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不小心惊艳众人

    在地岸头烧麦子现吃,这是从生产队时就传下来的吃法。

    当年,人的肚子总是吃不饱,大队小队的干部,就经常坐在地岸头,点一簇火,烧着新麦穗吃。像王宏这个年纪的农村娃,都记得小时候跟着大人下地,凑过去混几口麦香味浓郁的烧新麦。

    点着火,随便什么干柴和麦秸,都是很好的燃烧物。

    其实,所谓的烧新麦,就是抓着秸秆,把麦穗在火苗上浅浅的烧一下,把麦芒,或者麸皮烧一下,让麦粒感受一下火,有一点热度,再放在手里搓一下,就算是成了。

    重点是趣,而不是吃得有多香。

    杜馨刚刚扎好架势,也就刚扒拉了几个和弦,这边小立成已经往嘴里塞好几把烧麦粒了。

    就是关思思的嘴巴也都还是有了黑乎乎的颜色。

    杜馨那还顾得上耍吉他,直接随便丢一边,就一把从王宏手里抢过来:“这么简单,还以为有一阵呢!”

    “等着呀,等晚上回去,姐再让你见识见识吉他。懂吗?”

    吉他呀,这个时代,上大学带一把吉他,然后坐在女生楼下面,弹唱一曲扣动心弦的情歌,绝对是这时代大学生最骚包的行为。

    当年王宏上地区卫校后,宿舍里也有省吃俭用买一把吉他的,他也是学过的。并且,可能是他跟候筱雨对于人生遗憾的不满意,让他俩的儿子,后来专门学了吉他。

    王宏的吉他水平,算是经过了两轮的调教。

    真不想打击杜馨,还不如陪着他们烧新麦。

    “王宏,那是什么?好漂亮的老鼠!”

    这一次,都不用王宏鄙视她,就是关思思也鄙视杜馨。居然连毛圪令,也就是松鼠都不认识。这丫头到底怎么长大的?在哪长大的?

    见没人回应她:“怎么了?我就是不认识又怎么了?哼!”

    “馨姐,那是松鼠,又叫毛圪令。小时候上学,就是县城的同学也有在袖筒里带着去上学的。”

    “这玩意儿可以当宠物?”

    关思思也不知道是不是可以当宠物养,只记得小时候是有同学玩过。那时候,自己也特别想摸摸······

    这是暑假刚开始,正好是金花松鼠出窝(指松鼠幼崽可以离开母鼠的时间)时期,这时候要是能刨一窝松鼠,养起来最合适。

    看着杜馨那样子,再看看关思思的神情,王宏不由的叹一声,也不知道这些人的童年是怎样过的。

    “行了,先吃烧麦粒,今天收了麦子,明天带你们挖一窝。”

    瞬间,就是杜立成,也觉得这散发着浓郁麦香味的麦粒不香了。

    “王宏,要不咱们现在就开始挖松鼠吧!”

    “王宏哥,它咬人不?”

    “哥,真的可以挖到小松鼠?”

    “不吃了!说定了现在就干!别墨迹!”

    想法是好的,热情也高涨。可当关秀芬开着小厢货来拉第二趟时,不得不跟着车回村,准备下午打麦。

    村里还是互帮互助的老习惯,收仓后,直接拉到了县城的家。

    杜馨没能实现挖松鼠的目的,觉得气不愤,晚上洗刷完,一家人坐在院子里乘凉,杜馨毫不客气的就拿出来吉他,继续她震一下王宏的想法。

    很笨很粗糙,却还是赢得来大家的赞叹。

    “王宏,你会吗?嘿嘿,终于有你不会的了吧?”

    真的不想显摆呀,也真的不想让人觉得自己妖孽了。可杜馨直接把吉他塞进了王宏的手里。

    “馨姐,你总得告诉我叨来咪分别在哪吧?”

    无中生有,根本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说服人。可作为跟着老爸学过唢呐,学过二胡的王宏,对乐理初窥,经过指导,能掌握吉他,可以以聪慧来联想。

    杜馨倒是有了初为人师的觉悟,很用心的指导,然后看着王宏笨拙的拨动,那声音简直了!

    不由的就多揶揄了王宏几句。

    可是,根本留给她耍宝的时间很少,很快,王宏已经能熟练的找准了音,然后再听杜馨说几个和弦,王宏顺手就能轻松的驾驭。

    再然后,不管是节奏还是和弦,仿佛王宏就是一个学了很久的老手一般,越来越让杜馨惭愧了。

    自己学了一个学期,几乎每天都不曾断过,居然感觉还不如王宏这一阵熟练且精通。

    “王叔,你家这个孩子出生时,是不是天降神雷了?还是说有五彩祥云正好落在你家房顶了?”

    真的有点不可思议了,天下居然有这样的天才。

    “疯丫头,瞎说什么!他四五岁就被他爸教着学二胡,吹唢呐了,十岁不到,每年正月十五闹红火时,他都能跟村里的叔叔大爷一起组乐班玩了。”

    而此时,王宏越玩越有状态了,越显得有感觉了。

    这时候,如果自己在这种情形下,弹奏一曲,应该不会太惊人吧?

    于是,王宏轻轻的拨动几下,找了找风吹麦浪的音,似乎不太对:“馨姐,音都没调好······”

    今天在地里,王宏在田野里时,就想起了那首风吹麦浪,甚至都在心里哼哼过。

    一直觉得有些事得忍住,走别人的路让人无路可走,这不是王宏的信条,更希望都各自安好,各走各的路。

    又觉得,借一下路让自己走的灿烂些,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合适。有才气的人,总是能冒出头的,不会因为一首歌,就让那些惊才艳艳的人物泯然众人了。

    所以,王宏还是无耻了。

    前奏起······随着指尖拨动音弦,王宏感觉脑子里一切都熟悉起来,还相当的熟练。

    远处蔚蓝天空下

    涌动着金色的麦浪

    就在那里曾是你和我

    相遇的地方

    当微风带着收获的味道

    吹向我脸庞

    想起你叮嘱的话语

    曾打湿我眼眶······

    王宏没敢将这首歌全盘的搬过来,也没有全部唱出来,并且做了修改,让人乍一听,不再是关于爱情,而单纯的是关于麦田的感受,甚至可以转而为亲情。

    到后面,王宏直接都用哼哼来代替了,没出声一个字,还似乎一直在调整着曲调。

    即便如此,依然让整个院子里的家人听得如痴如醉,就是会拉二胡吹唢呐的王富庆,也得承认,儿子这时候这感觉,也只有这样的西洋乐器才契合。

    而关秀芬坐在所有后面的阴影里,此时再一次满脸泪痕,她仿佛想起十多年前,自己跟凌长河相遇的时光,如今却已经沧海桑田。

    关思思的眼睛亮晶晶的,根本无心去关注她妈妈的情绪,全心都在王宏身上,或者在这种意境,这种感觉之中。

    杜馨瞪圆了眼,完全的不可思议!

    这么还可以这样,一个刚刚接触吉他的少年,用了不到一个小时熟悉,然后就这么随便的弹唱一曲,还是自己原创的!

    杜馨敢确定,就王宏弹唱的这曲,绝对是属于校园民谣一类的,可在京城那些大学里传唱的民谣,绝对没有这一首!

    也就是说,王宏是原创,还是对今天收麦情景的现场创作······还有什么能难住这个骚包的孩子?以后可还怎么压得住呀?

    再看看就跟无知小迷妹一样,痴迷的看着王宏流哈喇子的关思思······这傻丫头,应该还不知道,如此惊才艳艳、多才多艺,还帅气逼人的小子,等到了京城,会是怎样的招蜂引蝶!

    就知道崇拜,有你受的。

    王宏还在装模作样的调整着后面的旋律,这时候,大门口却传来单调而突兀的鼓掌声。

    是杨柳,带着惊讶,缓缓的走进来:“王宏,你真的让老师惊讶了,真的无法用词汇来形容你的优秀!”

    杜馨看了看走进来的杨柳:“王宏,你老师?你老师都这么漂亮?小子,我又想喊你小子了,你真的很够骚!”

    王宏无语,这时候不能跟这疯丫头斗嘴,只能先迎接并介绍。

    “考研?上京城?”

    杜馨想的是,又一个进京的大姐!

    “没问题,随后我去了就帮你收集。明后年我也准备试试······”

    原本从来没想过考研的,这一刻,杜馨突然觉得,多留在京城几年,有王宏这个妖孽,日子应该不会单调,肯定会有更多好玩的事。

    “馨姐,你专业学什么?若不是钛合金,考研时,最好选择这方面的专业。”

    “知道钛合金?”

    “你家是做医疗器械的,你说我是不是应该了解一下?前段不是参加作文比赛吗?学校的图书馆对我敞开,我就留意了一下。”

    王宏也觉得今晚自己有点飘了,不自觉的忘记了自我设防,顺口就说出来了。

    这个概念,自己憋很久了,一直都忍着没探询。

    “可钛本身的毒性是有害于人体的,会造成组织坏死。学校里,包括整个学术界,对于钛合金是不是最终医疗器械的主流,一直都有争议的。”

    争议?没人比王宏更清楚后面三十年骨科器械材料的走向。三十年后,整个骨科的器械,完全都是钛合金的天下。

    “馨姐,只要解决了钛对于人体的毒性,以钛适应人体的特性,你觉得还有什么金属比钛合金更适合骨科器械原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