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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流行歌 有怨气的白晓茹

    大灾之年的祁州城内,花团楼牌,锦绣灯笼,美夜繁星洁月均竞不过人间荤光迷人,花楼内的姑娘们捣衣剪云萝,艳色依旧,热闹中处的王朴居然有些乐不思蜀了,因他的前身从小便在这座城长大,便有从前伙伴邀他席吃。他存心营造纨绔子弟,只是跋扈却无野心的人设。就应邀前往,本以为是个苦活,不想居然很多乐趣。

    长亭外,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

    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酒尽余欢,

    今宵别梦寒。

    长亭外,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还,

    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人生难得是欢聚,

    惟有别离多。

    听歌姬款款唱了这一曲民国风的流行歌,周围纨绔子弟纷纷叫好,王朴心里又喜又悲,喜的是他终于吃到穿越的红利了,果然人性共通,流行歌能令现代人迷醉,当然也能俘获古人。悲的是,这种流行歌在古人眼里是靡靡之音,香艳俗词,难登大雅之堂。他在世人眼里最多是个有点文墨,又有点怪才的武夫。想要凭这一手,一鸣惊人天下知,从此无数文人骚客敬为上宾,那是做梦了。

    “守心兄,这首词真绝,可惜总少了点冷僻字,不上档次。”坐在王朴左手边这位,来头不小,是徐敬亭,徐达之后,还是将来应袭公爵位的嫡长子,他看向王朴,自然一脸不太服气,但又实在比不过,只能鸡蛋里挑点骨头。

    果然在座有人就不满,叫道:“咱王哥是实掌兵权的武将,又不是穷酸书生,没得沾那些无病呻吟的坏毛病,咱们的词就该清爽,就该,额,文通简约,那些个读起来就费劲的玩意,本爷就一概不喜欢,王哥,您是我哥,敬你一杯酒。”敢当面怼徐大少爷的人,当然也来头不小,那是靖难功勋荣国公之后,张生。开国勋贵与靖难功勋向来不太对付,所以张生要维护同为靖难一脉的王朴。而且从称呼就可看出两人对王朴亲疏有别,一个拿王朴的表字,称呼守心。另一个却是直呼王朴为哥。

    “哈哈。”王朴听了也是开怀大笑,道:“我作词没有规矩,往往是先做了词,再现编曲,曲和词都随意,词牌什么的,我也说不清楚。有人喜欢,也有人不喜欢。”

    “不妨碍,如此好听的曲儿,我还想现编呢,可我这狗脑瓜子不灵,王哥这手本事,足够与柳永比肩。”

    “是啊,会作词的不少,会现编曲儿的不多见。”

    “那今儿就以此曲为牌,咱们每人各填词一首,胜出者,梅姑娘抱走。”

    当下各人果然认真填词,有好有坏,王朴一一过了目,确实没有一首词高明过他的。不禁苦笑道:“可惜没有大胸妹子。我说你们就好这等胸小眼小的,不是真丈夫,大胸,腿长,腰细,才是人间极品。”王朴来自后世,所以他的审美与时人迥异,不免以为这个时代的美女寡淡无味,不想,正抚琴浅笑的名妓梅语柔听了这话,脸色一变,差点要被气哭。

    “王哥好伟大,这个咱们都知道,想当初,王哥还放了豪言,要娶池家的二女儿池银屏呢。”众人皆恍然,相顾而笑。

    王朴听了不禁一呆,真王朴在祁州地界上说过什么,他这个假王朴如何能知,只好尬笑一下。

    “可惜,你来晚了,池教谕那位闺女已经许给了蒲臻那个呆子了。”别人看王朴发懵,就以为他犹怀旧情,就拿出来这桩八卦事儿趣弄他。

    “便宜这家伙了,池教谕不肯拿他闺女做妾,要不我也上门去,蒲臻这怂货倒是艳福,他家里居然随便他胡闹,没人管着他了吗。”众人听了连连称是,均惋惜不已。

    王朴仔细琢磨这些话,明白了大概,古人嫁娶讲究门当户对,在座的勋贵子弟只能听家里安排,明媒正娶的婆娘,美丑都是看命。只有对地位很低的人家,他们才能自己做主,拿一笔钱买了人家的闺女纳为妾室。然而教谕这个官,品级太低,对在座的勋贵子弟来说,与之联姻太亏,若要纳为妾,人家好歹是个官,还是学官,自有清高身份,当然不乐意。而且学官将自家女儿送人为妾,这在国家法度上,是个小小缺错。将来万一有人告发便是罪名。他们勋贵人家不会因为这种小罪落马,但是小小学官未必能顶得住,丢官就不妙了。故而,池教谕是死活都不肯拿女儿做妾的,不然也轮不到王朴他们惦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