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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不踢球之后的发展之路

    “欢迎大家来到我的个人演唱会,谢谢你们的支持,今后我会更加努力……”

    简单的开场白之后,珍妮佛开始唱歌。

    歌迷们此时自动聚集在舞台前,准备聆听今晚最美的声音。

    DueleelAlma-DulceNeus

    Mendigodelosbesos

    Esclavodelsilencio

    ……

    爱让人疼

    没有你的爱情让人受伤

    痛得要命

    ……

    《DueleelAlma》这首歌是西班牙女歌手dulceneus2003年发表的同名专辑《dulceneus》里面的一首歌。

    从名字就知道这是一首悲伤的情歌,不过从珍妮佛的口中唱出来却有另外一种感觉。

    珍妮佛的歌迷们在珍妮佛开口的时候就已经沉迷于其中。

    虽然林一歌也懂西班牙语,但是说实话他对西班牙语的歌并不感冒。

    在他心中中文歌才是王道!

    林一歌看向旁边的齐紫霄,发现她好像也没有认真在听。

    “怎么,你也不喜欢西班牙语的歌?”林一歌很小声,他不想打扰了珍妮佛的演唱会。

    “当然不是,我是单纯的不喜欢这种场合。”

    林一歌:“……”

    不喜欢你还来,林一歌觉得齐紫霄真的是很奇怪。

    “谁让她当我是朋友呢,既然是朋友,当然得来捧场。”齐紫霄自顾自道。

    林一歌能说什么,您高兴就好。

    话说齐紫霄说的对,既然珍妮佛把他当朋友,怎么着他也得给够面子才行。

    林一歌开始认真听珍妮佛唱歌,珍妮佛的声音无可挑剔,选的歌也非常适合她。

    现场来的人基本上都被珍妮佛的声音所征服。

    紧接着珍妮佛又唱了几首经典的歌,每一首都获得了歌迷们掌声。

    不过林一歌就有些不自在了,他除了第一首能勉强听完以外,其他时间都在梦游。

    如果让他看一场球赛还可以,但是现在就是在折磨他。

    不过林一歌还必须得好好演戏,得装出一副很享受的模样。

    因为珍妮佛在人群中发现了他,而且她时不时会向林一歌的位置看上一眼。

    “你装作很享受的样子真好。”旁边,齐紫霄不忘补刀。

    “你还不是一样,大哥别说二哥。”林一歌皮笑肉不笑,齐紫霄还说他,她还不是一样。

    就在两人互相拆台的时候,台上的珍妮佛终于停了下来。

    林一歌表情一松,总算不用再演戏了。

    就在林一歌刚刚松了一口气后,珍妮佛的声音便再次响起。

    “感谢大家能来我的演唱会,我很高兴,在这里再次感谢大家。

    另外,我还要感谢一个人,他是我来到这里的第一个朋友,因为他我才在这里安顿下来。

    今天他也来到了现场,我想邀请他上台唱一首歌,你们说好不好。”

    舞台低下一片议论,珍妮佛的歌迷炸了。

    “请问这个人是谁,是你的男朋友吗?”

    “对,应该不是你男朋友吧,如果是的话我就找个顶楼跳下去。”

    歌迷们纷纷开口,他们害怕得到一个让他们绝望的答案。

    “他不是我男朋友,我们只是朋友关系,此时他就在人群中。”

    珍妮佛话音刚落,歌迷们纷纷看向周围,他们在寻找珍妮佛口中这个人。

    此时林一歌已经慌了,他可以百分之百确认,珍妮佛说的这个人就是他。

    来到这里后的第一个朋友,因为他的帮助才安顿下来……

    种种描述纷纷指向了他。

    林一歌很绝望,他只是答应来捧场,他可从来没想过要上台唱歌啊。

    虽然他不怕在公共场合露脸,但是唱歌和踢球完全不一样。

    而且最关键的是他唱歌可以将死人唱活,这让他怎么办?

    这个时候林一歌第一时间想到了齐紫霄。

    “要不你帮我个忙,我真不会唱歌。”林一歌看向身旁的齐紫霄。

    “免谈。”

    齐紫霄默默离开林一歌五米远。

    炸了。

    林一歌原地爆炸,现在他发现答应珍妮佛来演唱会就是一个错误决定。

    “他就是林一歌,一名黄皮肤的中国人,很感谢这段时间他对我的照顾。”

    珍妮佛说话的同时,手指向了林一歌的位置。

    现场黄皮肤的人就只有林一歌与齐紫霄,再加上刚才林一歌的一系列动作,歌迷们马上就锁定了他。

    在看到林一歌后,歌迷们松了口气,他们相信珍妮佛不会看上一名外国人。

    所以现场的气氛一下又活跃起来,他们大喊着林一歌的名字。

    此时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林一歌只能硬着头皮走上舞台。

    同时他在脑子疯狂搜索歌曲,他到底该唱那一首。

    等会儿把歌迷吓出病来怎么办,林一歌一时心乱如麻。

    对了,中文歌!

    林一歌一下想到一个好主意。

    此时的林一歌完全不慌,他想到一个混过去的好办法。

    “感谢珍妮佛在这么重要的场合还记得我,我很高兴认识珍妮佛,并且很珍惜这个朋友。”

    说到这里的时候,林一歌还不忘转过头看一眼珍妮佛。

    “接下来我要唱的这首歌是一首中文歌,这首歌在中国非常出名,下面我要开始唱了。”

    因为是临时决定的,这里根本没有准备曲子,所以林一歌只能清唱。

    遥——远的东方有一条江

    它的名字就叫长江!

    遥——远的东方有一条河

    它的名字就叫黄河!

    古——老的东方有一条龙

    它的名字就叫中国!

    粗狂、五音不全、吐字不清……所有你能想象到的词汇全用在林一歌身上都不为过。

    如果将林一歌的声音搬到中国,那他绝对会一夜成名。

    如果要问怎么成名的,我只说四个字——气哭原唱。

    台下的齐紫霄已经笑得岔过气去,她第一次发现林一歌是个奇葩。

    而且林一歌到底是怎么做到每个字都跑调的,简直就是人才。

    不过其他人并没有向齐紫霄一样,他们好像觉得林一歌唱得还不错,竟然还有人打起了拍子。

    看到这一幕,齐紫霄差点给他跪下,这太强了。

    看到台下歌迷的反应,林一歌很高兴,难道他唱得还行。

    于是林一歌唱得更加卖力。

    同时他心里还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以后如果不踢球了的话还能发展发展唱歌事业。

    以后他就专门唱歌给西班牙人听。

    ps:皮一下,同时求一下收藏、推荐票,成绩太惨了,就跟林一歌的声音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