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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好一个俊俏的小姐姐

    自有人类开始,他们与自然斗,与野兽斗。各部落之间也时常斗争,史前人类并没有那么多想法,只是为了能让自己饱腹。为了这个目的,哪怕流血,哪怕死也在所不惜。没有吃食本就生不如死,那饿着的、一点点死去的感觉是任何生物都不想体会到的。

    几千年争斗,人类不断进化、摸索和掌握新的技能,发明武器和工具面对各种袭扰。

    据传,大约500年前,第一代神农在尝百草途中,一只小鸟把嘴里衔着的一株谷穗扔到了神农面前。

    神农大喜,认为这是上天赐予的谷物。

    神农舍不得吃,便把谷穗种到了地里。第二年就有上百亩的稻谷成熟。神农在稻谷地里举行了盛大的祭天仪式。

    众人诚心跪拜,感谢上天赐予。

    有了粮食,自然有其他部落归顺,神农的部落渐渐壮大,一直占据着大河中上游地区,其他部落莫敢不从。又因神农发明了火,众部落尊称“炎帝”。

    ……

    “而我就是炎帝第十代子孙。”

    只见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吧啦吧啦给鸣哲讲述一段神话故事,眼神里崇拜之色溢于言表。

    女孩瓜子脸,脸蛋儿红扑扑的。嘴角微微上扬,有一双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笑起来眼睛弯的像月牙儿一样,仿佛那灵韵也溢了出来。一颦一笑之间,高贵的神色自然流露,让人不得不惊叹于她清雅灵秀的光芒。这便是炎帝最小的女儿—精卫。

    鸣哲心中好笑。

    “谁还不是炎黄子孙似的。从小爸爸妈妈就教育我说,我们都是炎黄子孙。”

    说完他就后悔了,因为他抓住一个重点。“炎帝十代子孙”。

    鸣哲嘴巴哆嗦着,手指指向精卫。问到:“你,你,你是炎帝十,十代子孙?那现在是什么时代?”

    精卫拧眉,没有解释鸣哲的问题,因为她也不知道,更不知道什么叫时代。对于自己不知道的问题,直接选择无视。

    “炎黄子孙?炎是炎帝,黄是什么?”

    “是了,土地是黄色,我们都是生活在土地上,那炎黄子孙到也没错。”不等鸣哲说话,精卫就脑补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鸣哲无力垂下手。

    心想:希望黄帝你老人家看到我时轻点砍我,我身板小,扛不住。

    嘴里却说:“啊,对,对,对,大姐,你说的都对,你赢了。”说完还对精卫竖起大拇指。

    精卫不知竖起大拇指是什么意思,听到鸣哲的夸奖嫣然一笑。

    这一笑,让有些暗的矮房里充满了光亮;这一笑,鸣哲看的有些痴了,他第一次看到还有比小青儿还俊俏的小姐姐。

    “头还疼吗?”

    “有点。”

    “那我换药的时候轻点,我以前没给别人换过药。”

    “好。”

    想起换药,明哲心里难受。第一次换药的时候,这位小姐姐手脚很是麻利,一圈一圈扯下麻布,到最后一圈时,头皮粘住了麻布,手稍微用力,麻布连带着结疤一起扯了下来。疼的鸣哲嗷嗷直叫,立马在石头上站了起来。

    精卫满脸歉意的站在一旁,委屈的说道:“对不起,对不起。”

    鸣哲只能摆手,表示自己无事。

    这一次拆麻布,精卫明显温柔了很多,到贴着头皮那层麻布时,拿出事先准备的骨刀,一点点拆掉。

    “呼”

    拆完麻布之后,精卫松了一口气,也不再有紧张的神情。

    “父亲说,再换一两次药就不用换了。”

    “嗯。”

    “父亲说,还得继续喝药,不然伤口会烂。”

    是啊,没有碘伏,没有酒精消毒,一旦感染,可不是会烂。

    “嗯。”

    …

    精卫一边说一边从背篓里拿出一只装有治外伤草药的小陶罐,在一说一答间涂抹完伤口。

    然后,又在背篓里拿出麻布,准备包扎伤口。

    鸣哲扭过头,制止了精卫的动作。

    “麻布消毒了吗?”

    “什么是消毒?”

    “那没事了。”

    鸣哲要过来麻布,把水煮开后,把麻布放到了开水里。

    等凉了以后,把麻布给到精卫手里。

    “以后包扎伤口以前,用开水煮煮麻布,这样伤口就不会烂了。”

    “为什么不会烂?又没有喝药。”

    “因为麻布上没有了细菌,伤口就不会感染,不要问我什么是感染,也不要问我细菌是什么,因为我也不知道。”

    “哦!那我去问我父亲。”

    精卫心想:对于治病救人,没有比父亲更厉害的人,父亲一定知道。一定!

    “去吧去吧,你开心就好。”

    鸣哲无耻的想:炎帝也不会知道的,如果炎帝问我,我就说梦里梦到的。嘿嘿嘿…

    ……

    鸣哲是三天前醒来的,醒来的时候,精卫就躺在他身旁。

    鸣哲没有声张,怕打扰身边熟睡的小姐姐。小心翼翼的扭头看向门外。

    “嘶!”

    疼痛感让鸣哲倒吸一口凉气。

    微微抬头,用手摸后脑勺,伤口处缠着麻布。

    这才想起自己为了救炎帝而受了伤。

    “真倒霉,醒的时间还没有昏睡的时间长。这叫什么事啊?谁没事看个死人啊?”

    鸣哲吐槽,无奈叹了口气!

    皎洁的月光洒满大地,月光透过窗户照进屋内。

    鸣哲忍着疼痛观察房屋。

    木质框架,墙壁是用稻草编织的草帘。门口处有几级台阶,看样子,房子应该是在地平线下边。墙壁上挂着不知什么动物的风干肉。地面上推满了各种骨头,还有用骨头制作而成的工具、武器。一个小小背篓在精卫旁边。如此,再无它物。

    而他们躺在草席上,铺着一整块兽皮,身上盖着麻衣,旁边还准备了一张兽皮,如果冷的时候,就能随手盖在身上御寒。

    尽管鸣哲如此小心翼翼,响动声还是吵醒了精卫。

    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眼神与鸣哲对视。房间里虽然黑暗,但是在瞳孔里都能看到彼此的身影。

    如果两人十年后这样对视,可以用一句话形容:确认过眼神,遇见对的人。

    可惜,没有如果。

    “呀,你醒啦。”

    声音悦耳动听,仿佛百灵鸟在欢唱。

    鸣哲没有回答。

    因为爱情,啊,不对,小屁孩懂得什么是爱情。是因为肚子“咕咕”响了,而且声音特别大。鸣哲一脸尴尬。

    每次遇到陌生人,肚子就不争气。他也不想想,自己多久没有吃过饱饭了。

    听到明哲肚子里的声音,精卫“噗呲”一声笑了。

    在小背篓里翻出两个绿色的菜团子递给了鸣哲。

    鸣哲接过菜团子小口小口咀嚼起来。此时的他感觉这是世上最好吃的食物,什么蛋糕、饼干通通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