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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奇毒椠霉

    “有!罕世奇珍,可遇不可求啊。我的祖师爷采到过一株,我和师父却是一直无缘得觅。”何九陵说道。

    他和五子木也曾经多次冒险进入深山密林去寻找,但数十年间一无所获。

    “听我父亲说,‘椠霉’虽有剧毒,但却有神奇的生肌活络功效,用它来做引子配制出来的药,传说能使断指复生,断筋自续。这是真的?”赵炎问。

    “‘断指复生,断筋自续’那也只是传说吧,不过它的功效确实无以伦比!我师父就是用‘椠霉’和百年红参做为药引,佐以龙胆军、松茸、火棘、灵芝等七十九种草药,经过秘法泡制,做出了神奇的尸药‘皙红毒’!”

    “皙红毒只需取几滴溶解于水盆中,将水涂抹在尸体的表面,这毒水暴露在空气中些许时间,就会汲取空气中的一切养分和大量的水分,并且与肌肤中的蛋白质、脂肪发生剧烈的作用,让失去水分的尸体表面临时聚集起热量和水,这样尸体的肌肤看起来就会有红润光鲜的感觉。”

    何九陵详细地向赵炎解释着尸体是如何产生变化的。

    “你师父把‘椠霉’用来配了尸药?可惜了可惜了!”尽管这次是神奇的尸药为他们立下大功,但赵炎依旧忍不住对稀世“椠霉”遁此道而消亡心疼不已!

    “是很可惜。当时师父迫于生计,一心想在赶尸这个行当做出名堂,所以竟然花费了将近七年的时间和精力,收全了所有七十九种草药和百年红参,用‘椠霉’配置了‘皙红毒’!这件事情别说是我,就是到了师父晚年,他自己都懊悔不已!”

    “是呀,‘椠霉’何其珍贵,它应该有更好的归属才对!”赵炎长叹道。

    “不过,多亏了师父的‘皙红毒’,不然也许除不掉这个恶霸,想想也算是‘椠霉’物有所值吧!”何九陵自我安慰道。

    不过这也是事实,若是没有“皙红毒”,这件事情恐怕还要多费周折。

    “我还有一点不能理解。就算是‘皙红毒’可以让尸体表面的肌肤看起来鲜活如生,那也不可能真的让它复活吧?那诈尸的一幕又是怎么回事?”赵炎问。

    “复活当然是不可能的事情。”何九陵不假思索地说。

    “这要从‘皙红毒’的药性说起。通过表层皮肤的涂抹,‘皙红毒’三十分钟后就可以渗入筋骨深层,令尸体的筋脉彻底软化犹如活人。不过,这药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不能受热。被‘皙红毒’软化的尸体,一但环境温度达到了一个临界点,药性就会在瞬间被猛然挥发,随之将尸体中的水分和体液抽离。这样,起初看起来还饱满红润的尸体顷刻之间就会变得干瘪吓人!就像是被放了气的皮囊!”

    “我明白了!你就是利用这种筋脉和肌肉的猛然收缩令尸体‘坐’起来的!围着尸体点燃的一圈大蜡烛是为了把空气中的温度升到‘皙红毒’挥发的临界点!”赵炎到了此时终于恍然大悟。

    “没错。尸体的背部不受热,所以那部分的筋肉都可以保持原态,而胸腹部、腿部中的‘皙红毒’却因空气中温度变化剧烈挥发,引起了尸体正面筋肉的突然收缩,它不想坐起来是不是都很难?”

    何九陵虽是轻描淡写,但却令赵炎佩服得五体投地!

    “想不到世间竟有如此奇异之药!如此了得之蛊!如此高深之人!谅那百来号帮会中人,就算是一人长了两个脑袋,也是绝对不可能参透其中奥妙的!”

    赵炎无限感慨。

    此时的欣语对何九陵充满了敬佩之情。在夏骏的故事里,爷爷虽然身世低微,相貌丑陋,却不失为一个深明大义的英雄。

    杨显的话虽然在她心里留下了一道阴影,但是她想,人无完人,谁都不能保证自己的一生不犯错误?即使是爷爷真的有对不起耿家的地方,那也未必就罪不可赦。

    更何况,事情也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而且人都已经死了。

    “有没有这种可能,”欣语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她问夏骏道,“杨显会不会是以前爷爷得罪过的黑帮大佬的后裔呢?”

    夏骏听了摇摇头,说:

    “这个可能性不大。那件事情后,黑白两道都相当给师父面子,再者他为人很低调,从来不参与任何一派的明争暗斗,所以鲜有仇家。至于宋勋南一家,要报仇他们也不会等到师父死了之后才跳出来。”

    “嗯,有道理的。宋勋南是罪人,杨显要真是他的后人,说话的口气也不应该是这样。”欣语点点头说。

    夏骏轻轻叹了口气,推了推鼻梁上的黑镜框说道:

    “我感觉,杨显是土司后人的可能性还是很大。当年发生了什么我们现在无法得知,不过我相信我师父不是坏人!”

    时间已经不早了,夏骏起身告辞。

    临走前他按照习惯要到楼上上香,欣语陪着他一起上去。

    夏骏跪在神龛前的神情凝重而虔诚,跟片刻之前有所不同。

    他左臂的伤势似乎比先前更严重,三炷香最左边的一支依旧插得松松垮垮、歪歪斜斜。

    下了楼,他从口袋里摸出两个一节小手指般大小的黄色海棉条递给欣语。

    “给你的。棉泥耳塞,睡觉的时候堵上吧,不想听的声音就不要去听了,要是一直这样下去你会疯掉的。”

    “你的意思是让我堵上耳朵,随便别人把我的家折腾个底朝天?”欣语嘴上是这么说,但还是接过了耳塞。

    “不是这个意思。只是你的神经太敏感,那些声响未必就是从你屋子里发出来的。不管怎么说,我觉得你现在最需要的是睡眠和放松。”夏骏咧了咧嘴说。

    “好吧,路易十五讲话,我‘睡’着之后,哪管它洪水滔天!”欣语呵呵一笑,调皮地说。

    夏骏今天跟她说了这么多爷爷的事情,也算是解开了她一直以来的一个心结,所以她的心情好了很多。

    “对了,你一直都没有好好跟我说过,你是怎么拜爷爷为师的?”欣语想起了一个她很感兴趣的问题。

    夏骏顿了一下,说道:

    “我是搞民俗文化研究的,我相信湘西的蛊毒和赶尸习俗里面饱含很多有价值的东西,可以说是一块即将香消玉陨的民俗文化瑰宝。我的理想是保护它们中的精髓不被现代文明最终湮没。这一点我和师父志同道合,所以才最终有缘成为师徒。”

    “这话你以前说过,我的意思是你拜爷爷为师,中间就没有点特别的故事吗?”欣语显然不满意他的回答。

    “好吧,”夏骏干咳两声,推了推眼镜说道,“实话告诉你,我的外公就是钟树奎。”

    “啊?原来如此!”欣语颇感意外。

    “是。那件事情后,我外公和师父成了莫逆之交。我是师父看着长大的,我对他老人家一直都很崇拜。也许是受他的影响吧,我从小就对这个领域的事情有着莫大的兴趣,是我央他收我为徒的。”提及自己与师父的往事,夏骏的心里漾起一波暖意。

    欣语没想到夏骏和爷爷竟有这般渊源,她有些欣喜,也感觉到和夏骏的关系一下子又走近了许多。

    夏骏走后,欣语简单地吃了点东西,泡了个热水澡。

    今天晚上她想好好睡一觉。

    药吃过后,她塞上耳塞,安静地躺在床上翻着小说。

    没一会的工夫,倦意排山倒海般袭来,她赶紧把自己舒舒服服地裹在温软的被子里,昏昏沉沉地湮没在黑暗之中。

    夏骏的耳塞果真起了很好的作用。

    连着两个晚上,欣语尽管还是会做一些乱七八糟、没有头绪的梦,但夜里终于没有再被恐怖的声音惊醒。

    不过每天早上醒来,她整个人都感觉到相当的虚弱,浑身的盗汗甚至浸透了整条睡衣。

    今天是袁民和嫣红到达上海的日子,欣语的心里充满了期盼,心情格外爽朗。

    中午时分,欣语终于在上海火车站接到了她的表哥和表嫂。

    袁民个不高,身材瘦小,皮肤黝黑,说话嗓音有些许嘶哑。而嫣红和他正好完全相反,她身材高挑,肌肤如雪,两只眼睛水灵波动,是个标致的苗家少妇。

    对他们的结合,欣语一直觉得很意外,这两个形貌、性格都十分迥异的人能走到一起,实在是她先前想不到的。嫣红是她最要好的同学,她的聪明、善良和贤惠欣语再清楚不过,谁能娶到这样的女子,绝对是烧了高香的!

    她从心里替表哥高兴的同时,也有些隐隐的担心。

    不过这次见面,看到两个人恩恩爱爱,表哥恨不得把嫣红捧在手心、含在嘴里,而嫣红对他也是一副心无旁骛的样子,她才把一颗心放了下来。

    半年多没见,嫣红险些认不出欣语来。

    她气质的变化和一身时尚的装束令她惊叹连连,羡慕不已。

    从火车站打车回家的路上,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川流不息的车流,漂亮的广告看板,奢华时尚的商店,摩肩接踵的时髦人群,大上海的一切都令袁民和嫣红感到格外的新奇和兴奋。

    欣语的情绪也被他们单纯的快乐所感染,一路上跟着嫣红一起大呼小叫,出租司机乐得直摇头。

    到了寓所,袁民和嫣红在外面呆呆地看了半天。

    “你一个人住在这么漂亮的洋房子里面吗?”嫣红不敢相信地问。

    欣语笑着点点头。

    刚刚把他们安顿在收拾得干净利落的客房里,嫣红便缠着欣语带他们在寓所里“参观”起来。

    在县城老家,房屋大多是砖土瓦房,就算有座小楼房也是极其简陋的,像这样漂亮的欧式洋楼对于袁民和嫣红来说还是十分稀罕的。

    二楼的神龛与房间的布局显得格格不入,在这里看到这样的东西也让他们吃了一惊。

    欣语解释说,这是她爷爷生前的摆设,还没有撤掉。

    嫣红听罢吐了吐舌头,二楼的陈设确实让他们感觉有些不寒而栗,热情立刻减去不少,只是随便转了一圈就下楼去了。

    晚饭是在那家著名的湘菜馆“湘芗香骧”吃的,欣语为他们隆重地接风洗尘。三个人都喝了不少。

    回家的路上,嫣红已经有些醉了,袁民一直紧紧地搂着她。

    “小语呀,你福气真好!你爷爷有这么大一笔财产留给你,你什么都不用干就够一辈子吃喝了。你爷爷对你真好呀。”

    满脸羡慕之情的嫣红被酒精催红的脸粉扑扑的,煞是迷人。

    “其实每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幸福呀。你和表哥恩恩爱爱,一家人团团圆圆的,这在我看来这才是最令人羡慕的呢!这可比有多少钱都来得好呀!”

    “小语说得没错。就像我,有你就很知足了。”一直很少说话的袁民开了口,他深情款款地看着嫣红,呵呵笑着说。

    “当然,有钱就更幸福了,可以让老婆住洋房,坐靓车,吃香喝辣,穿金带银哦。”他小声地呢喃,逗得嫣红和欣语哈哈大笑。

    “哇!原来表哥这么会说话呀,难怪嫣红被你给骗到手了!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才能呢?”欣语捶着袁民的肩大声笑道。

    不过笑归笑,她还真是没想到寡言寡语的表哥竟然还这么会讨女孩子欢心,这在以前一点都看不出来的。

    “哎呀,你太小看他了!他是个蔫坏蔫坏的人呀,他说话做事专挠人心窝子哦,不然,我哪能被他给骗了呀?”嫣红钻在袁民的怀里,咯咯坏笑。

    欣语看着他们这般快乐,不由得心生羡慕。

    她觉得以袁民和嫣红的心态是很难理解她目前处境的。

    贫穷闭塞与繁华自由的落差很容易让人变得对金钱敬畏和崇拜,让人产生一种错觉,认为有钱就一定能够带来幸福。殊不知此时倍感孤独和寂寞的欣语却宁愿用这一切去换取一个拥有父母疼爱的完整家庭和一份甜甜蜜蜜的爱情!

    晚上,三个人在客厅里看电视。

    十一点多钟,袁民和嫣红都说是困了,洗漱完毕手拉手进了客房。没一会的工夫,卧室里隐约传来了他们粗重的喘息声。

    欣语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咯咯笑出声来。

    她今晚很放松,几个月来总算不是一个人在这个寓所里过夜了!

    她感到了无比的温馨和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