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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番外 时一璇(五)

    但终究她是醉了,时一璇撇撇嘴,有些委屈的抬起脑袋将眼泪憋了回去,没拿酒瓶的那只手扇了扇眼睛,努力让眼泪风干。

    那两个男人算是看懂了,这漂亮女人哪来的什么背景啊,不过是喝醉了耍酒疯呢。

    带着大金手表的男人朝着另一个打了个响指,另一个手臂上纹着青龙纹身的男人立即心领神会。

    他们搓了搓手,走到时一璇面前笑嘻嘻的:“怎么了?美女?失恋了?”

    估计是窗外时不时飘过来的风吹的让时一璇有些清醒,她皱着眉推开面前凑的很近的男人:“干嘛,走开。”

    那男人仿佛获得了征服欲一样,笑的更放荡了:“小美女别怕啊,哥哥们是帮你舒缓舒缓心情,憋坏了可不好。”

    时一璇一阵反感,压根没想到这两个男人会越凑越近,但她现在浑身软绵绵的,压根没有力气还手。

    正当时一璇眼皮沉重的快要垂下去的时候,一声冷澈到骨子里的低声凑近她耳畔:

    “不会喝酒还来逞强?”

    那个声音她太熟悉了,即使入了土她也不会忘记,酥酥麻麻的热气吹动在她耳畔。

    她这时才发现,自己正半倚在那人的怀里,宽大的肩膀因为锁骨太明显有些硌。

    面前的迟朝迟暮已经将那两个纹着身,带着金表的男人一被压住脸,按到吧台上方,一个正是被踢的跪到地上。

    酒吧四周的人皆是议论纷纷,迟朝神色严肃的看了看四周,低声一句:

    “哥,你先带时小姐走吧,一会别被人看到了。”

    刚说完,迟暮就看着已经醉的快站不直的时一璇,低声说:“哥,要不我先把时小姐背到车上。”

    樊期迟疑片刻,将时一璇搂在怀中,声音低哑的垂着眸子:“不用,我带他出去。”

    迟朝无奈:“哥,这都什么时候了,先让迟暮背时小姐出去吧。”

    其实刚才接到谢瑞利的电话他就赶过来了,谁知道过去之后只看到彦一尧,连时一璇的人影都没见到。

    后来通过监控才发现,原来时一璇进了这家酒吧,这一路来,他们基本上没休息过一刻,生怕时一璇出了什么问题。

    他们的车因为怕被樊家人发现,所以停的很远,必须有一段路是要自己过来的。

    樊期经不起大幅度的颠簸极速运动,现在腿部已经有一丝隐隐作痛,强忍着才完好无损的站在大家面前。

    他攥紧了手中的拳,看着有些醉的不省人事的时一璇,神色也逐渐温和下来,低声说:

    “把她背到车里吧。”

    迟暮动手能力很强,两下就把时一璇塞到了车里。

    但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樊期看着他的表情有一丝微微不爽,吊着张脸,简直臭的不行。

    迟暮很是无辜,他也没碰到时一璇什么关键部位吧:“哥。那个。有什么问题吗?”

    樊期脸色很臭的答了一句:“没事。做得好。回去涨工资。”

    迟暮一阵头皮发麻,尬笑一声:“哈,,哈,谢谢哥。”

    即使走到街上他还是百思不得其解,回个头还被拌了一脚。

    车内是个黑暗狭窄的空间,时一璇醉酒后的两腮红扑扑的,她穿着黑色连衣裙半倚在后座,高跟鞋也掉了一只。

    樊期捡起被她踢掉的高跟鞋,正准备弯腰为她脱掉另一只。

    一双冰凉的小手就环上了他的脖颈,樊期整个人瞬间变得僵硬了。

    虽说时一璇现在醉的不省人事,但她声音却是清晰的,她搂着樊期的脖颈,凑到他耳边,调皮的点了点他高挺的鼻尖。

    时一璇轻声一遍遍的唤:“樊期。樊期,樊期好久不见。。”

    樊期浑身僵硬,他不懂时一璇的意思,只得手里拿着一只高跟鞋,一动都不敢动。

    下一秒,所有不懂的言语都在深沉而热烈的吻中解释清楚了,时一璇捧着他的双颊,不留余地的吻了上去。

    片刻之后,她又轻轻的离开了他的唇,眼角挂着一颗泪,声音却是很俏皮:

    “薄荷味的。”

    车内空调开的很低,樊期却躁动无比,时一璇的嘴巴真的很好看,好看的唇形粉嘟嘟的,那个吻夹杂着鸡尾酒的清香。

    樊期是在忍不住了,他的喉结上下躁动不安,双臂伸长一把将时一璇拥到自己怀里,狠狠的堵上了她的唇。

    那些极度的隐忍,爱到极致的隐忍破茧而出,他想她,想到已经马上发疯,想到快要死了。

    狭小黑暗的车里,樊期疯狂的揉着她的头发,将她环入自己怀内热吻。

    时一璇眼泪止不住的流,流到他们热吻的唇内,她来回抚摸着樊期的喉结。

    他们在车内忘我的热吻,将对方的思念和怨恨都疯狂的夹杂在了这个小小的车厢里。

    廖言,好久不见。

    可是他快要死了,他不能娶她了。

    ————

    时一璇是小县城里的孩子,她的家乡基本上都是蜿蜒崎岖的土路,一到下雨天,泥渍必定沾满鞋子。

    高一那年是她第一次去城市里生活,时一璇用化肥袋子装了满满一麻袋的土豆和红薯,那是奶奶让她带给爸爸的。

    她的父母一直在外地打工,从小和弟弟跟着外婆长大,舅舅酗酒成性终日不归家,妈妈的样子时一璇早就忘了。

    那一年,外婆去世了,舅舅也不知道在哪里酗酒,下葬那天并没有找到他。

    十五岁的时一璇只是沉默着举着外婆的遗像,身旁跟着不过六岁大的弟弟。

    他们一滴眼泪都没掉,村子里的人都指指点点,说外婆辛苦一辈子,养了两只小白眼狼。

    弟弟太小了,还不懂得死亡对于人类来说意味着什么,时一璇告诉他外婆是去过好日子了。

    实际上时一璇也是这么认为的,她觉得外婆这辈子太苦,这样也算是解脱了,是去过好日子的。所以她一滴眼泪都没掉。

    外婆下葬后的那天晚上,时一璇抱着已经熟睡的弟弟,窗外蝉鸣四起,皎月夹杂繁星照耀的地面并没有那么纯粹的漆黑。

    她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独和迷茫,奶奶走了,养活弟弟的重担就要落到她身上了。

    可是时一璇一直在班里的成绩是名列前茅,她深知,只有学习和知识才能改变他们的命运。

    于是那天晚上,她从已经泛黄的电话簿里找到了现在妈妈的地址,她想,她必须要赌一把。

    时一璇将弟弟托付给了许久没有联系过的奶奶。

    奶奶年龄大了,见到他们姐弟俩依旧泪眼婆娑,得知时一璇的去向后,装了一麻袋的特产。

    就这样,时一璇扎着低马尾,穿着一身奶奶缝缝补补的衣服,在东拼西凑的资源金下出发了。

    小县城的孩子第一次入城几乎没什么见识,她从未见过川流不息的轿车,从来不知道原来楼房可以建的这么高。

    时一璇因为营养跟不上,不仅个子不高,甚至还有些瘦小,她拖着个大麻袋,在人们异样的目光中,来到了a

    市。

    天色渐黑,时一璇依旧没有找到纸条中的地址,那张泛黄的纸已经被她握的有些皱巴巴的。

    她蹲在路边,麻袋放到一边,她长长的睫毛已经垂在了抱起的双臂上。

    城市的月色不似家乡那般纯粹皎洁,星星也没有几颗,人群来来往往根本注意不到渺小瘦弱的她。

    时一璇第一次有了一种想要哭的冲动。她毕竟是个孩子,对自己的一意孤行有了些许的后悔。

    “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啊?你爸妈呢?”一声温和带着些少年气的声音在时一璇耳畔响起。

    时一璇缓缓抬头,一个满脸好奇,正叼着根棒棒糖的少年正歪着蹲在自己面前。

    奶奶以前说过,不要和男孩子讲话,更不要跟陌生人讲话,他们大多都是人贩子。

    时一璇虽然家里穷,但与生俱来有一种傲气,可能与常年是学霸有关。

    她皱着眉,扭过头去:“关你什么事。”

    少年指了指她倚靠着的墙壁,上面就是一家住户的窗子,棒棒糖从嘴里拔出来,他说:

    “那里是我家,你一掀开窗户看见个人蹲在这,你说害怕不害怕。”

    说完这话,时一璇已经拿起麻袋站起身气鼓鼓的离开了,留下一句一点也不诚意的道歉:

    “吓到您了,对不起。”

    少年有些奇怪的捡起地上掉落的一张皱巴巴的纸片,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写着三个字——时桂兰。

    “噗,你叫时桂兰啊!好土的名字。”

    正准备追上去还回去,窗户内传来一声叫喊:

    “樊期,该吃饭了,又跑去哪里玩了?”

    樊期将棒棒糖塞到嘴里,双手插口袋,看着瘦小的女孩已经拖着大麻袋走的很远了。

    那个在路灯的照耀下,甚至显得诙谐。

    他将纸条整整齐齐的叠了四方形放到口袋,扯着嗓子应了一声:“来了,妈。”

    ————

    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酒的原因,时一璇总觉得头脑昏昏沉沉的,眼皮沉重不堪。

    她强忍着酸楚挣开眼睛,才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较为豪华的标准酒店里。

    昨晚发生了什么,她几乎一点也想不起来了,只记得自己醉了酒,恍恍惚惚中似乎看到了樊期。

    剩下的她就没有一点印象了。

    酒店内遮光很好,隔着窗帘几乎看不到是白天还是晚上。

    想到这里,时一璇忽然想到什么,内心猛的一颤,立马掀开被子。

    不过还好,衣服正整整齐齐的穿在自己身上,压根没有被动过的痕迹。

    时一璇朝着房间四周望去,这才发现这哪里是什么酒店啊,分明是一个单身男士居住的房间。

    房间摆设简约,基本都是黑白色调,一张极其大的床下面铺着一条毛茸茸的白色地毯。

    不知道是不是四周太过安静的原因,时一璇下意识的提起高跟鞋,光着脚蹑手蹑脚的打开房间门。

    这房间门不同于她的住所,是老旧的嘎吱作响的木门,这扇门即使打开也没有任何声音。

    客厅也是安安静静的,等她走到中央才发现,樊期穿着一身黑色西装,正在沙发上睡的正熟。

    鬼使神差的,时一璇试探性的靠近樊期,她提着高跟鞋,托着腮缓缓蹲在他面前。

    她太久没有见过他了。

    久到自己都快要忘记,樊期少年时就生的很好看,就是很多女生悄悄爱慕的对象呢。

    樊期在高中时也是个成绩垫底的混小子,成天就知道混迹在一群学渣之中刷存在感。。

    他总觉得自己帅到惨绝人寰,即使不好好学习,以后也会迷倒万千少女。

    直到他的新同桌时一璇的到来,一切都在不知不觉当中发生变化。

    那天之后,时一璇不仅找不到妈妈家在哪,还丢了地址,瘦小的身躯拖着个大麻袋,误打误撞就来到了警局门口。

    经过一番调查,警察叔叔很是给力的帮时一璇找到了她记忆中的爸爸妈妈。

    那时候,她才知道,爸爸妈妈过的并不好。

    爸爸什么工作也不干,成天在家里酗酒抽烟,妈妈一个人靠着做点某宝生意补贴勉强家用,租住在一个厕所公用,水池公用的城农村里。

    警察带她去家里的时候,母亲油腻的头发松松垮垮的斜搭在肩上,满地的啤酒瓶和烟头,那间屋子不过也就二十平米左右。

    见到时一璇,母亲并没有太大波动,待警察说明事情原委之后,母亲愣了愣,淡淡的说了句:“那你先住这里吧。”

    母亲生活的这样落魄,时一璇本来也没什么条件能上学的,可是她不甘心。

    那时候的时一璇即使很小,胸腔里也燃着一腔热血,就是她要出人头地,她不想过的像村子里那些一辈子都没有去过大城市的女人一样。

    她也不想过的像爸爸妈妈一样,低声下气,贫穷迂腐。

    自己没有接受过知识的熏陶,就觉得女孩早晚要嫁给别人,读书没有用。

    房东家里很有钱,也是个好人,她求了好久才愿意把学费借给她,她保证自己一定会在毕业之后把钱还给她。

    没有开任何借据,只是一个孩子的空口无凭,可房东还是把钱借给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