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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三剑客

    “盘庚迁殷之前所宣布的罪名。如果狂妄放肆,违法乱纪,不服从国王的命令,就处以死刑,并灭绝其全家……”

    名师果然是“冥尸”,《中国法制史》学起来简直味同嚼蜡,老高这个老教授面无表情像枯枝,小笙昏昏欲入梦,小笙喜欢画漫画,对法律根本不感兴趣,应该也是家长给报的志愿。陈年亦是心不在焉,终北辰的背影时时浮现在脑海,夏天真是个烦躁的季节啊。

    “看白板。”陈年的邻桌小声地对她说。因为他发现刚才老高瞪了陈年一眼。

    他叫苏百星,是法学班的班长。

    在这之前,争强好胜的李冉冉向于导毛遂自荐成为班级的班长,因家庭出了事,她被父亲带去了日本,冉冉和陈年老家同在镇江,从小到大的好朋友。

    冉冉不在后,班级同学民主投票选班长,几乎都投给了苏百星。百星成了新班长,可把陈年和小笙高兴坏了,毕竟在军训的时候百星就成了她们两个的好朋友。以后旷个课迟个到什么的就有人管了。果然,有了百星,她们还真是天不怕地不怕了。

    对于苏百星来说,帮助她们并不是为了拉拢人心,他觉得小笙很可爱,陈年虽然长得普通,但是很英气,眼神很清透,有自己的个性,是个很真实的的人。

    社会上总有一种偏见,觉得男生不如女生细心,不如女生体贴,不如女生爱干净,但是这些老观念真应该改改了,毕竟二十一世纪都快过去五分之一了。

    如果一个男生身上有清爽的洗衣粉味道,如果他拥有共情能力,有自己独特的空灵与俊秀,如果他会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别人的感受,那也不失为一种优秀的习惯。

    他便是苏百星,一个勤奋果敢却又沉默内敛的人。

    陈年、刘小笙、苏百星,人称“三剑客”。

    周末的下午,陈年泡在图书馆里靠着某一书架旁看书。恰巧碰到苏百星去附近换书。

    “你在看什么?”苏百星走了过来。

    “《论犯罪与刑法》”陈年说。

    “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对犯罪与刑法原则进行系统阐述的著作,老高说过这本书揭露了旧的刑事制度的蒙昧主义本质。但我还没认真看过。”苏百星一边说一边在书架里寻找着什么。

    “那你现在在找什么?”陈年问。

    “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

    苏百星很爱读书,无论他走在哪里,手里总是拿着一本书。

    陈年所认为合适的友谊,大概就是听得懂与聊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