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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卖房与长工(下)

    不论什么时代,双方当事人要约定一件事情,最好以书面形式订立下来,因为口说无凭,口头的答应等于没有答应,人有时候最不讲信用,无论之前说过什么,答应过什么,风刮起来的时候,随风而逝,什么都没有了。

    在公元二十一世纪叫做劳动合同,在大唐王朝就叫做契书。

    王余田几乎是磨破了嘴皮子,石欣觉得火候差不多了,答应让王余田留下来当长工。

    所以在接下来的关于雇佣王余田为长工的工资待遇的谈判中,还有关于购买王余田的房屋的价格的谈判中,石欣趁热打铁,继续占据了上风。

    大唐王朝的房价也不菲,王余田的这间铺面,他向石欣要了五百两白银。

    石欣算了一账,五百两白银,铜钱折算成白银的话,他目前一天可以赚大概二十几两到三十几两白银。

    这样算下来,他用大概二十天时间可以把这间房屋购买下来。

    听起来似乎大唐王朝的房价如同白菜萝卜的价格,其实根本这个样子的,也没有这么简单。

    打个简单的比方,公元二十一世纪,一般的工薪阶层买房,跟企业老总跟当红明星能比吗。

    人家企业老总与当红明星买一套房不费吹灰之力,工薪阶层可能得用十几年甚至职业生涯的一生去还房贷。

    在大唐也是这个模式的,石欣现在已经基本上挤到富人的行列了,他一天能赚二三十两白银。

    石欣每天能赚到二三十两白银,不代表一般的普通老百姓也每天能赚到二三十两白银。

    别的不说,就石欣个人而言,如果他不经营“保康堂”药铺,就凭靠他五品官的俸银,每年四十两刚过去一点俸银,每年发一百八十石粮食。

    一两白银大概能换取二十石粮食,一年的粮食才能换取九两白银。

    总算下来,石欣作为大唐王朝的五品官,每年总共能收到朝廷发给他五十两白银的俸禄。

    一间房五百两白银,如果用石欣的俸禄来买,不吃不喝,得十年的光阴。

    除过日常开销,一间房屋大概得花石欣作为五品官二十年的俸禄。

    试问人生有能有多少个二十年呢?

    五品官都不容易,那七品芝麻官就更加拮据了。

    刚开始石欣妻李婉月还不同意,她抱怨,王余田什么人呢,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偏要去与一个别人抛弃了的女人瞎混在一起,瞎混就瞎混呗,那女人竟然朝三暮四,又与别人瞎混去了。可就是这样的人,王余田竟然舍不得放弃,真以为他自己得了美玉珍宝似的。常言说,要知道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看看与他联系的人就知道了。依我看,什么样的人只配跟什么样的人在一起,他王余田恐怕也不是什么好鸟。要这样的人做咱家的长工,你放心,我还不放心呢。

    “其实,什么样的人咱们都可以雇佣他做咱家的长工,关键是咱们自己要给他立个规矩,规定他应该干什么。只要他完成咱们定的任务,咱们就给他钱,继续雇佣。要是他不听咱们的,不按照咱们的规矩行事,咱们就不雇佣他,让他走人。”石欣的主意,妻李婉月觉得还不错。石欣口述,让李婉月执笔和参谋,有她想加的条款随时可以加进去。

    就这样,在石欣与李婉月夫妻的共同合作下,一张关于他们与王余田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契约书被草拟了出来。

    当然,关于购买王余田房产的契约书,也一并草拟好,这是关乎石欣与妻李婉月在大唐王朝立身安命的根基。

    契约书交到王余田的手里,他过目后,没有异议,并急切要求石欣与他签订这份契约。

    契约书一式两份,由于李婉月的毛笔字不太美观,毕竟公元二十一世纪里不怎么练习毛笔字,所以来到大唐王朝,将就着会拿毛笔写字就不错了,艺术上的美观再别提了。

    最后的契约书,石欣是请了人代劳写成的,在公元二十一世纪书法名家的字价格不菲,可在大唐王朝,只要是知识分子,个个都是书法家。

    公元二十一世纪的书法名家,要一幅手迹不但价格不菲,一般也不好要,可在大唐王朝,向知识分子要一幅手迹,不但不用花钱,这还被知识分子标榜为给他们展示实力的机会,被认为是看得起他们。

    契约书上是需要画押签字的,大唐王朝人的法律意识是相当淡漠的,这与大唐王朝人治社会的特点有关吧,反正正式的契约书拿到王余田面前的时候,他根本不管石欣签字画押的事,他自己先画押签字后,就急着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