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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夏天的雨

    直播间的屏幕上,顿时出现了顶楼那个晃晃悠悠的人影。

    摄像大哥很快反应过来,将焦距调整,把韩笙在镜头里放大。

    “路半冬?”

    别的人还没有太大反应,可路一秋早就瞪大了眼睛。

    她知道自己老爹绝无可能在外面多了个私生子,所以一定是路半夏在说谎。

    路一秋朝路半夏使了个眼色,可后者熟视无睹,只是抬头望着楼顶那个小小的黑影,脸上挂着经典的营业微笑。

    除了路半夏周围的人,大部分吃瓜群众都没有听到他在说些什么,只是看到了有人抬头,也都迷迷糊糊地跟着仰脸望向楼顶。

    顶楼屋檐旁,韩笙好奇地看着楼下一群人好似开水滚了似的,以路半夏为中心一个个扬起脸,黑压压的一片脑袋顿时变成黄扑扑的一片人脸。

    韩笙看向路半夏。

    后者嘴唇微动,用只有自己听得到的声音开口:“听得到吗。”

    韩笙点了点头,又怕路半夏看不到,用力挥了挥手。

    “好,现在开始你就是路半冬。”

    路半夏说罢,举起话筒,拍了拍麦克风,声音提高了几分:“来,路半冬同学,有什么说的,跟大家分享一下!”

    他不是为了玩闹,也不是为了搞个大新闻——虽然他已经挂在了校园论坛头条很久。

    路半夏只是觉得,韩笙值得一个在所有人面前说话的机会。

    韩笙自然听得到路半夏的话。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她身上,身后原本步步逼近的大哥们也都停下了脚步,不知道这个突然冒出来的“行者孙”到底有什么话说。

    就在这时候,一直不算晴朗的天空,终于有一滴雨丝飘落。

    韩笙抬起头,烤冷面的袋子中央晕开一团深色的阴影。

    “雨……”

    路半夏看着她抬头的样子,脑海里是那天她蜷缩在楼道角落的模样。

    “我喜欢下雨。”

    那个傍晚,她的眼睛也像是下了雨一般,湿漉漉的。

    路半夏也不知道韩笙会说些什么,他明白这么做的风险,可他就是想这么干,他也怀有期待。

    韩笙重新低下头。

    她歪着脑袋想了想,忽然灵光乍现,明白了路半夏的意思。

    “啊……咳咳,嗯,我想一下。”

    她开口,尽管体格还是男生的模样,可声音却多了几分婉转。

    “你有奖杯吗?”

    韩笙忽然指着楼下。

    没有人知道她指的是谁,只能凭借推测看向路半夏和他身旁的主持人。

    主持人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朗声道:“有啊。”

    “那你能把奖杯给我吗?”

    “……”

    主持人一脸吃了苍蝇的表情。

    路半夏也是一愣,一时间摸不清这小妖怪的路数,可既然是他起的头,也只能硬着头皮演下去:“给啊,奖杯不就在这儿呢,你找人给她送去不就行了,本来就是她的奖。”

    不只是主持人,就连韦光正几人也用看外星人一样的表情看着路半夏。

    只是权衡再三,主持人还是跟身旁的人嘱咐几句。

    几分钟之后,拿着奖杯的同学就出现在了顶楼,站在一帮围堵韩笙的大哥身边。

    “扔给我就好了。”韩笙点了点头。

    “我篮球初级挂了科的。”后者很是为难。

    “啊……篮球,把充气后的橡胶皮球扔进金属框里得分的竞技体育运动……”韩笙自言自语,虽然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这么说,但还是朝对方招手示意。

    后者迟疑了下,还是把奖杯向前抛去。

    他没想到的是,以他不及格的篮球成绩,竟然将奖杯稳稳地抛向了韩笙面前。

    韩笙抬手抓过奖杯,再次低头看向楼下的人群。

    这个时候,不远处有几辆闪烁着红蓝灯的保安车驶来,副驾驶室里探出个肥头大耳的大汉拼命招手:“散散,快都散散,什么情况,要造反了吗?负责人是谁,抓到给你记处分……”

    路半夏见情况紧急,连忙高声:“路半冬同学,有什么想说的,直管开口就好!”

    韩笙点了点头,拿起奖杯,缓缓开口:

    “嗯……这个,我赢了比赛。”

    “……”

    “所以路半夏有话要告诉那些傻X。”

    “……”

    路半夏的眼角抽了抽。

    他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路半夏说,‘老子马上就要在Novelist上连载了,你们就笑吧,到时候你们就知道谁才是笑话了’。”

    ……

    楼下忽然一片安静,只剩下保卫处和辅导员的怒吼。

    所有人都看向路半夏。

    “我突然明白你为什么要让他发言了。”主持人认真点头。

    “连载哈。”段壬拍了拍路半夏的肩膀,似笑非笑,“好兄弟,我看好你。”

    柳竹雨一如既往看不出些许波澜,只是眼神微微闪动。

    倒是韦光正忍不住竖起大拇指,啧啧称奇:“路哥,牛逼,敢当着所有人的面这么说,你是第一个。”

    路半夏抓了抓头发,看向韩笙。

    后者则为了完成路半夏布置给她的任务,开心地比了个大拇指。

    根据她读的书上说,这是人类在工作顺利或心情舒畅时最喜欢用的手势。

    路半夏说过,他想赢下比赛,然后在所有人面前这么说。

    路半夏想的,就是韩笙愿意做的。

    周围逐渐传来嘈杂的声音,保安队不住地驱散人群,头顶的天空也越来越阴霾,夏天的天就像孩子的脸,只是几分钟,雨点不住连成线落下。

    “楼顶的兄弟,快往后退,不要做傻事,有什么都可以商量!”

    保安队长掏出大喇叭,朝楼上大喊。

    辅导员面色如纸地拨通120和110,膝盖直打哆嗦。

    有人推开挡在路半夏身旁的人墙,一把抓住他的胳膊。

    楼顶的韩笙把这一切看在眼里。

    但就在她着急的时候,路半夏却笑着摇了摇头。

    他现在麻烦大了,从小到大路半夏惹过的最大的事,也不过是把寒假作业塞在马桶的水箱里,可现在他连110和救护车都惊动了。

    可他却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毕竟有人愿意站在二十多层的楼顶,拿着那个傻逼兮兮的廉价奖杯,把自己随口说出来的话当圣旨一样说给所有人听。

    这话是很搞笑,路半夏只敢像个孩子一样背着所有人恶狠狠地吐槽,但现在有人一本正经地说了出来。

    他为什么不笑,他就该笑,他应该捧着肚子笑。

    “能脱身的话,就趁现在吧。”

    路半夏嘴唇微动。

    韩笙听到了这句话。

    于是下一秒,在所有人震悚的目光里,韩笙向前迈了一步。

    她和夏天的雨,一同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