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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盐

    “不!我想你们误会了。”

    一旁的郭诚接过话题,认真地道:“澎湖群岛现在是大明帝国的土地,我们没有资格在尚未通知大明的前提下,就决定澎湖的归属,这同样是战争行为。

    你们打算与明帝国开战,但是我们并不想这么做。

    所以,我们不能代表本土执委会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签订任何书面协议。”

    雷耶斯被这番奇怪的表态弄得挠了挠头,但是坐在他身旁的佛朗西乌斯却敏锐地听出了对方话语中隐含的意思。

    “……委员先生,您的意思是,我们可以私下达成默契,划分澎湖群岛的控制权?”他看着郭诚,用肯定的语气说道。

    郭诚点点头,“不!我们只是暂时替大明帝国保护一部分澎湖的领土,使其不被其他国家占领和控制。

    但是因为我国在东方的海军实力并不算充裕,所以我们认为在澎湖岛和北部的白沙岛,以及周边的十五座岛屿上建立海军巡逻点打击海盗,是比较合适的。”

    佛朗西乌斯这下彻底明白了,他微微颔首,对还有些困惑的雷耶斯低声解释道:“东华人碍于与明帝国的军事合作,不可能公开参与到瓜分佩斯卡多尔群岛的行动中来,但是贪婪又让他们不肯放弃到手的利益,所以他们准备用这套说辞应付明帝国的朝廷。”

    雷耶斯吃惊地看了眼一脸微笑的郭诚,然后默默点头,他知道欧洲国家之间有不少类似的外交手腕,只是没想到对方也会这么熟练地操作。

    “好吧!我可以答应,但是我至少要两座能够建立港口和补给站的岛屿!

    另外,我希望东印度公司能够在福尔摩沙岛的海岸,设立收购鹿皮等特产的商站。”

    他决定稳住对方,先解决与明朝的通商问题,再想办法遏制这些已经把手伸向南海中国的东华人。

    亚洲的主要航路上,只能有一个规则制定者,那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

    ……

    半个小时后,黄安一行人站在码头,看着雷耶斯等人的小船越来越远,陷入了沉默。

    “……我们难道就这么把西屿让给荷兰人建造炮台吗?那里可是中国的领土!”

    金晓钟最先打破沉默,有些不满地嘟囔了一句。

    郭诚摇头道:“……有实力,并且能实际控制,那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领土!

    大明自己都不愿意维持澎湖的统治,我们能出面护住澎湖百姓的安全,已经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了!”

    年过四十,已经半秃的前地产人孙斌叹息了一声:“都说真理在大炮的射程内,咱们的大炮现在不如荷兰人多,能唬住他们谈成这個条件,就很不错了……刚才我真的担心这些浑身体臭味的荷兰人直接翻脸!

    咱们就带了七十五支船用喀秋莎,真打起来,不一定能赢啊!”

    “……荷兰人一贯欺软怕硬,肯定不会一言不合就开战……但是今天往后,他们肯定会把我们列在主要对手的名单里,我们得尽快和第一舰队取得联系,然后回本土求援了!”

    颜烨闻眯着眼睛,看着慢慢隐入夕阳的荷兰舰队,语气中带着忧虑。

    黄安看了看这个比较少言寡语的年轻人,笑道:“能成为被荷兰东印度公司重视的敌人,咱们应该开心才对!

    毕竟这说明,咱们是下棋的旗手,而不是被人摆弄的棋子。

    而棋手,就要有举世皆敌的觉悟!

    咱们与荷兰人,必有一战!”

    ……

    1622年的四月到七月,东宁管委会的大部分精力和资源,都被用在应对即将发生的明荷澎湖之战上,统治辽南和济州岛的济州管委会当然也没有闲着。

    自从三月份熊岳河畔之战结束,济州管委会和东江管委会就陆续发动超过六万青壮,从事开矿、伐木、修筑道路、开垦农场和建设工厂等一系列生产建设的项目。

    目前两个管委会辖区内登记在册的人口也只有二十三万多一些,去掉不能干重活的老人孩子,再去掉妇女,可以说大部分男性劳动力都被组织起来,塞进各个项目中去了。

    整个天启二年的春夏两季,如果统计辽南地区的“鸡得屁”增量,恐怕在整个大明各省都能排名前列。

    尤其是金州和济州的水泥厂和造船厂,规模一再扩大,有力地保证了各个项目对建材和运输工具的需求。

    此外,利用朝鲜北部和山东的铁矿石煤矿进行生产的济州钢铁厂,发展得也十分迅猛。

    虽然这点坩埚钢的产量,和后世中国随便一个小县城黑钢厂都没得比,但比起这个时代的千锤百炼式得炼钢水平,已经称得上奇迹了。

    大批的钢刀和板甲,以及各种钢制造船构建和工具被生产出来,然后或是自用,或是出售给前往金州和济州的商人,赚取技术差距带来的暴利,为扩军和各项计划提供资金。

    提到暴利,还有一项利润丰厚的产业也被开发了出来,那就是制盐业。

    说来真是让人有些唏嘘,大明朝……不,是中国从春秋时管仲提出盐铁官营开始,两千多年来,中国人就没怎么吃上便宜质量好的食盐。

    之前的就不说了,大明朝继承发扬了历朝历代的盐铁制度,明初效仿北宋的“折中法”,实行“开中法”,规定商人们以向边镇提供物资的方式换取盐引,再用盐引去盐场取盐贩卖。

    但明中后期,就像当初的大明宝钞那样,大明朝廷不讲信用地滥发盐引,导致盐引大幅度贬值,盐政拥塞,私盐兴盛,万历后期,盐政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时候。

    就在五年之前的万历四十五年(1617),大明朝廷改行“纲法”,也就是盐商制,官府不再直接制盐贩盐,而是把这些事情通通外包给总包盐商,再从盐商那里收钱。

    这种方式很像此时欧洲比较流行的包税人制,国王把一个地区的征税权力包给某个有实力的商人或者贵族,然后定期或者一次性收钱。

    包税人制的优点是征税效率非常高,直接找包税人就行了,缺点就是容易形成一个因为垄断而暴富的包税人利益群体,而在这个过程,没有话语权的被征税者,也不得不支付更多代价。

    大明的盐政改革也是一样,迅速暴富的盐商群体根本不关心盐的质量好不好,价格是不是太高,他们只关心巴结官员为自己提供庇护,以及动用一切能量打击私盐。

    在这些盐商的压榨下,大明朝的普通百姓买盐都很肉疼,很多人不得已冒着风险去买私盐,也有不少嗅到商机的胆大者开始铤而走险贩卖私盐。

    这就让金州盐场晒出的食盐,有了非常多的客户……杀头的买卖有人做,现在的金州已经慢慢成了北直隶和山东私盐贩子聚集地,几乎每周都有几艘大小船只过来购买制作精良和便宜的东华盐,然后再带回去售卖。

    如果是购买了海域通行证的客户,还能再花上一笔钱,等待东华海军的巡逻战船同行,保证一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