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女频频道 » 重生之乱试佳人 » 第五十章 秦欢喜欢什么

第五十章 秦欢喜欢什么

    “就是……就是那什么咯。”我故意别过头不看他,我知道自己又说了什么蠢话。

    “你想多了。”他飘到我面前,“应文智怕黑,他以前半夜惊醒见不到人会哭。”

    “哈?”还有这样的事,我怎么一直没遇到过,别是逗我的吧?

    “现在已经不会这样了。”他说,“两年前我刚跟他住一块的时候他就这样。”

    “这么说来,他有双重人格也不奇怪了。”我沉声道,“不过,他怎么会说他知道我不是秦枫呢?”

    “我怎么知道。”

    “没劲。一点推理能力都没有。”我不再理他,扑到床上闭起眼。

    人家说太清醒地活着会很累,还真的是,一刻不停的追寻答案,比糊里糊涂累多了。但我偏偏又不是个轻易服输的人,总要自己把自己弄得很累。有人说这行为,叫犯贱。不过,有多少人不是犯贱的呢?我觉得吧,活着就是犯贱,就是瞎折腾。只是,有些人折腾出了名堂,而有些人依然庸碌。

    应文智,我以前觉得他个性直率,在我面前几乎是透明的。但对于他的过去,我一无所知。那大概是一段一场黑暗的时光,才会让他这样的惧怕,在潜意识里抗拒一个人的存在。所以他总是要笑,以掩盖自己的慌乱不安。坏坏的,没心没肺的笑。他的心肺大概早就丢弃在了那个最无助而害怕的时刻,我现在几乎怀疑每次他笑的时候,是不是真的快乐。

    不过,说实话,怎么有钱人家的孩子心灵那么脆弱啊,我没爹没妈的活了这么久,要是脆弱点的话,不知道死了多少次了。

    我确实适合做一个发号施令的人,因为对于动手我通常就三分钟热度。就拿出版社来说吧,选址我让傅文东帮忙,把敏一和季平挖来以后,出版社的基本事务就交给他们了,什么招人啊,房子的装潢啊,格局设计之类的,我统统懒得管。

    还有郭佑明,交代好减肥计划以后,指定了徐凯陪同他以后,几乎也想撒手不管。难怪以前素晴阿姨总说我高不成低不就,做事做一半就烂尾,还真是名不虚传。虽说是有点公主脾气,可偏偏又没有公主命,还真是悲哀,这样的眼高手低,所以跌倒的时候比谁都惨。

    房间里的冷气开得很足,我扯了扯被子,微眯着眼睛看到秦枫在床边,一脸落寞。

    我难以想象,如果我是他那种状态,该会多么崩溃。不会累,只能日以继夜地睁着眼,看着这世界,却无法触碰到这个世界的任何。已经不止一次的这样想了,奇怪,对于秦枫,我总是会有种很心疼他的感觉,那感情超过了一般的朋友,但我保证那肯定不是爱情。

    其实,我无能为力,白天的时候,我总以为自己真的是神一样的存在,什么事都能轻松搞定。黑夜来临,我的伪装才被卸下来,我不过是一个很平凡的灵魂,真巧,拥有了秦枫的这副身体,我现在能在所有方面这么如鱼得水不过是依靠秦枫这个身份。说到底,我,小听雪,还是那样庸碌的一个人啊,跟这城市里行色匆匆的人没什么两样。可是我的梦想,就是要做一个不平凡的人呢。

    黑夜太深,也太静谧,可以不动声色地把人的内心都抖出来,尤其是脆弱敏感的情绪。不过,黑夜是最好的倾诉对象,你哭也好,难受也好,挣扎也好,歇斯底里也好,它都毫无怨言地接受,并且终将给你一个清朗的黎明。

    人老了就是爱感叹,我自嘲地笑笑,然后睡意来袭,朦胧中感觉秦枫向我飘来。

    第二天一起来就看到卫生巾镜子上贴的纸条,是郭佑明和徐凯,这两个家伙倒是自觉,一大早起来就出去晨跑了。迅速嚼了几片面包外加一杯牛奶,我就匆匆赶去公司上班。途中看到路边的商场展柜里已经放上了夏季新装,时尚这东西的脚步永远都这么快,初夏才刚来,衣服们就迫不及待地出来想要挑合适的模特儿了。哦不,应该是被不同的模特儿挑选——每个人都该是衣服的模特儿,无论胖瘦高矮。

    这日子过得太没劲了,我有点泄气,虽然以前也挺乏味的,每天上班下班,还骑个自行车累死累活的,不用减肥都瘦得剩下一把骨头。现在看似什么都有了,却没有太大的冲劲,果然还是逆境比较适合奋斗啊。

    我这么感叹的时候,秦枫特鄙夷的瞧了我一眼,“你知道你这叫什么不?生在福中不知福。”

    “哟,你也有脸说我啊,这不是我一开始说你的嘛。”我也毫不客气地鄙夷他,想当初我才刚介入他生活的时候,他的家庭关系有多糟糕啊!

    我现在满脑子都想着秦欢生日的事,我必须弄个绝妙的礼物才行,不然怎么能镇得住那个小怪胎。

    于是一下班,我就回家去,想从家里人口里得到点关于秦欢喜好的讯息。

    今天倒没折腾郭甜,她除了来送文件之外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事,至少没被秦枫发现有什么异样。如果能做点什么逃过秦枫的眼的话,那她也一定是个怪人,我就要考虑一下作战方案了。很显然,我想得太离谱了,总以为自己身边都藏着来自不同星球的人。

    才踏进院子,就看到秦欢饶有兴趣地在喂她的小狗吃东西,那只狗叫什么来着?好像是“小猫咪”……

    我本想迅速撤离这里,因为有秦欢在的地方对我来说就是危险地。

    只是,秦欢小眼睛随便一瞥,这一览无余的院子里,我就是个太大的目标。果然,在我抬脚即将踏进房子的时候,她甜甜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哥哥,你回来了啊。”

    我的心啊,一瞬间就被速冻了,我都不敢回头看,不知道这次迎面而来的会是什么。

    “是啊是啊,你玩开心点,我先办事去了。”一说完我就急忙跑进屋里去。

    谁知才没跑几步,脚下就踩中一个东西,直接扑倒在地上。

    “哥哥,你没事吧?”秦欢眨巴着大眼睛问我。

    “没事。”心里骂了声shit,还真是丢人,这都会摔倒,幸好秦枫没看到,不然他一定笑得很夸张。他总是这样,一回到这个家附近就消失不见,绝对不会出现在这座房子里。

    我爬起来,然后看向那个罪魁祸首,心里一股无名火“噌”的一下就上来了。

    “秦欢,这个是什么?”我捡起那根东西。

    “呀,这是小猫咪的玩具。”她说着从我手中夺过那东西,“橡胶骨头哦,刚才找半天都没找到。”

    我有点呼吸困难,这东西不就是上次害徐凯摔了的那根狗骨头吗?!

    “这应该不是你蓄意安排的吧……”我的心脏受到了极度的创伤。

    “这个是小猫咪放在这里的。”她煞有介事的说,“它总是喜欢在这里啃骨头。”

    “玩你的小猫咪去吧。”我挥挥手,脚步沉重得往楼上走去。

    秦欢应该是很喜欢狗的吧,我要不要给他买只狗回来,取名叫大猫咪……

    走过秦鸢那个房间的时候,我心里的好奇又爬上来,不过我可不想再惹爸妈生气了。秦欢的房间我总能去的,只要去房间里打探一下,她喜欢什么基本也了然了。

    我跟做贼似的闪进秦欢的房间,一转身头就撞上一串风铃,玻璃撞击的声音此起彼伏,把我吓了一大跳。把风铃安定下来,才慢慢打量这个房间。不像一般的小朋友那样,把墙刷成粉色或者蓝色,这房间的格局跟其他房间没什么区别。秦欢本来就不是个可以用一般逻辑来分析的小孩子。

    如果说非要找点什么特别点出来的话,我想问为什么她厕所里有个柜子,有个柜子也就算了,关键是这柜子里装的竟然是各种零食!零食,你能想象吗?!这家伙竟然把零食放在厕所里,并且那个柜子就在抽水马桶旁边。目测估计,秦欢这家伙在上厕所的时候还是能够拿到柜子里的东西……

    好吧,我败给她了,我最多在上厕所的时候看本小说什么的,秦欢的境界显然已经是到达忘我境界了,上着厕所还能津津有味的吃东西!

    我翻她的床头柜,终于给我找到一本笔记本,是她的日记。我迅速的翻阅,以我多年的阅读能力——虽然她的字有些扭曲,一目十行不是问题。这小家伙写日记有点奇怪,她写的都是在抱怨,说今天没有下雨啊,小猫咪怎么不长大啊,自己的胸部为什么还是飞机场——现在的孩子怎么那么早熟?

    终于,重点来了。一个星期前的日志,她这么写:我讨厌周叔叔(管家),他总是要做很多事,却动作那么慢。真希望有一天,妈妈把他辞退掉,然后把塞巴斯酱招进来,那我就能像夏尔一样破案了。

    看到塞巴斯酱的时候我特别激动,原来秦欢也喜欢看《黑执事》啊!不过我在想她是不是真的懂这个故事,毕竟这个动漫很有深意,对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来说理解起来还是有一定困难的。比如她以为夏尔是拥有塞巴斯酱这个执事才能破案的,她忽略了人家夏尔有伯爵这个头衔,不然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怎么轮得到去调查案件啊。

    我合上日记放进抽屉,心里已经有了主意。既然她这么喜欢塞巴斯酱,那我就买《黑执事》的全套动漫书回来给他好了。去市中心转转,说不定还有其他附带的商品,不知道有没有人把塞巴斯酱做成玩偶了?这可是有极大市场的,我不信没人在这上头比我聪明。

    我一打开门,笑容还挂在脸上,就看到秦欢炯炯有神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