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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先森,你可真是个天才

    对于凌南秀的奇葩脑回路,叶芯怡显然已经开始逐渐免疫,“来吧!凌略懂先生,请开始你的表演。”

    “啥?表演?表演什么?”该藏拙的时候必须低调,不该低调的时候,也得掰扯一番,不然哪来的话聊?

    “装糊涂是吧?”

    “没有啦,就是觉得不大好,怕吵着人。”

    “不用担心,这间琴房的隔音,好得很!”

    叶芯怡觉着自己身边的这个厚脸皮,属实“可恶”,所以并不打算轻易放过他。

    说完,反身关好门,又拿起遥控器,将隔音窗帘布放了下来,再打开灯,然后作了个“请”的手势。

    “真来?”

    “嗯哼,你说呢?”

    “那要不我用喇叭吹一段儿百鸟朝凤你听听?”

    在房间里面,吹喇叭?

    “先森,你可真是个天才!”

    “咦,你也发现了?”

    “……”

    不气,不气,不甘心被彻底打败的叶芯怡边告诫着自己,边走过去拿了一把,二胡……,递给了凌南秀,“百鸟朝凤是吧?来,拿这个试试,真行,我再夸你、服你。”

    正所谓:百日笛千日萧,一把二胡拉断腰。看你能,哼……

    叶芯怡决定杀杀凌南秀的臭德行,故意挑了个难度较大的。

    “这玩意,其实更适合拉那首三宝佛。”凌南秀伸手接过,并提了个建议。

    但叶芯怡只是双手抱胸,双眼看着他,没有说话。

    “好,好,鸟,鸟,百鸟就百鸟……”

    怕妹子生气,凌南秀也不敢再耍嘴皮子了,急忙找了张凳子坐下,摆好姿势——左手掐弦,右手轻拉。

    书生爱抚琴扮文雅,秀才喜欢箫笛装潇洒,唯独二胡,四瞎子,八木匠,老酒鬼,甚至好多其他山上的老头子,哪个不是好手?

    他能不会点?

    ……

    一曲二胡拉百鸟完了后,叶芯怡果然言出必行,相当诚心实意地夸赞了凌南秀几句。

    能被妹子夸,凌南秀当然高兴啦!

    不过他倒没有因此而过于得意忘形,想着去继续“献宝”,甚至还很谦虚地解释(欺骗)了一番:老家“村子”那边,有着一群老艺人,没事就喜欢天天凑一块演奏曲子,自己打小耳濡目染,所以啥都会一些。

    但叶芯怡又不是傻瓜,且音乐修养还不差,一个人假如单单只是听得多,那么偏门的乐器都能信手拈来,鬼才信呢!

    知道他如此说,不过是为了宽慰自己,叶芯怡便觉得这个口花花、厚脸皮的混蛋,除了多才艺之外,居然还有着其它优点——不会刻意去炫耀,且还懂得维护别人。

    实则完全是叶芯怡想差了,并非凌南秀没有一颗好显摆的心,而是正如老酒鬼所说的那样,在孤柱峰上,他虽然凭借着脑瓜子灵活,学的东西很多,甚至可以说是驳杂,且表面看着,也都能够耍得有模有样,却其实没有一样是特别擅长的。

    几乎每个领域,头顶上都有需要仰视的人在压着,再吹牛卖弄,他怕心虚。

    由于对“混蛋”有了新看法,妹子的态度也就变得更加热情与亲近了些。

    因而两个人之间的话题,开始自然而然地在往关切自身的方面展开。

    比如妹子会说自己为什么喜欢古音旧曲,会讲自己现在的工作有点无聊。

    而凌南秀则是把自己在“村子”里所做的一些“光荣事迹”,添油加醋地陈述出来,总能引得叶芯怡又是想笑,又要适当地保持矜持。有几次,听到关键处,妹子忍不住捂着小嘴儿“偷乐”,说:“你好坏哦!”

    嘿嘿,管它坏不坏的,你喜欢就行。

    这是凌南秀当时的想法。

    说着说着,佣人阿姨跑来敲门通知可以开饭了。

    三人围桌而坐,午餐丰盛诱人。

    但饭菜好不好,香不香什么的,凌南秀已然不太关心,如今在他的眼中,只有对面的妹子。

    时不时抬头瞄过去,看着或一撮儿饭或一夹子菜,进了妹子那红艳艳的小嘴,可真是一种极好的享受。

    当然,如果旁边上首位没有坐着一个叶老儿的话,那就更加完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