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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榴莲披萨

    韦光华和阮亚良也没有特意真等到半夜饿了的时候才把榴莲披萨拆出来。

    一到家,阮亚良便把榴莲披萨放到了桌子上,找到一把剪刀就拆开了外封的包装。

    韦光华没有主动提,更没有把他对这份榴莲披萨的期待感表现出来。

    他端端正正的坐在沙发上,准备矜持一下再动手。

    阮亚良倒是没有太多讲究。

    他大部分时间都是自己一个人住,随心所欲惯了。

    而这是在自己家,他更是没有什么负担。

    切开后,他招呼了韦光华一起吃,然后随手拿起一块披萨就咬在嘴里,转身去打游戏了。

    韦光华认为这个东西能被阮亚良打包回来,而且这么大,肯定是味道、口感都非常不错的,便也在阮亚良离开以后,略显期待地拿起一小块放在了嘴里,结果却是让他大失所望。

    他觉得这个榴莲披萨的味道有点儿怪怪的。

    他忍不住拿这份榴莲披萨跟早上张萱萱给他的那半张鸡蛋饼做对比。

    好像也没有什么可比之处。

    共同点是都不怎么好吃。

    区别是,早上吃张萱萱给他的那半张鸡蛋饼时,他略有一些饥饿感,而且他本来也没对那半张鸡蛋饼有任何期待感,吃的时候并不嫌弃,反而会有一些惊喜。

    而此刻他才刚吃完一顿美味的饭,正处于饱腹的状态,一点儿饥饿感都没有。

    再加上阮亚良前面带他吃的东西都还不错,他以为这份榴莲披萨也差不到哪里去。

    可最终,落差感还是极大的。

    主要是这份榴莲披萨的那股怪味道,他不怎么能受得了。

    阮亚良也没有吃太多榴莲披萨。

    因为家里有多余的房间,他玩完一把游戏后,便收拾出一间来给韦光华住。

    韦光华从来没有跟他说过自己住在哪里,他自认为既然韦光华连别的问题都不屑于跟他说,这个问题肯定问了也是白问。

    但只要他们还作为朋友,他就愿意把家分出来一部分给这个朋友住。

    只是,韦光华在床上躺了片刻,却怎么都觉得不舒服。

    他很不习惯。

    他想了想,又离开了阮亚良的家,往外面找休息的地方去了。

    这一次,他有意的避开了张萱萱家的那个方向。

    他不想特意的去做些什么,他也不想掺和别人家的事情。

    此刻,他只想找一个完全没有人打搅的地方,好好睡上一觉。

    因为前一天阮亚良对他烤的兔子肉赞不绝口,第二天早上时,韦光华便又抓了一只更肥硕的兔子,烤好以后带了回去。

    “……”

    阮亚良在梦里看到一只诱人的烧鸡在他前面欢快的跑,他流着口水在后面欢快的追。

    就在即将追到的那一刻,他突然看到那只烧鸡跑到了人群里。

    他看到前面那么多的人,正准备放弃那只烧鸡,就看到人群的目光霎时间全都聚集在了他的身上。

    他想跑,却怎么也迈不动腿。

    反而,人群看向他的目光就像是看到了那只诱人的烧鸡,全都虎视眈眈。

    他心中大骇。

    他恐怕是被刚才的那只烧鸡施行了魔咒。

    他心中绝望。

    渐渐的,他被人群包围住了。

    甚至,很多人开始对他上下其手,还有一些是直接就上口往他身上咬的。

    他惨叫一声,骤然被吓醒了。

    他一时之间有点儿懵。

    当意识到刚才只是做了一个梦时,他缓缓的舒了一口气。

    正想回味一下刚才梦里的那只烧鸡,就闻到家里隐隐又有一阵香味儿传来了。

    他下了床,跑到客厅一看,果然看到韦光华正在那里坐着,一只比昨天那只还要肥硕了许多的烤兔子此刻也正在一个大盘子里躺着。

    他抽了抽鼻子,赶紧跑去洗手间里洗漱了一番,然后坐到了韦光华的对面。

    扯了一个兔子腿,阮亚良边吃边问道:“你早上起的挺早啊?我还没起床,你就出去溜达一圈,不仅抓了只这么肥的兔子,还已经烤好带回来了。”

    “话说,我家住在市里,也没有能抓兔子的地方,你抓这么一只肯定很不容易吧?”

    “嗯。”

    韦光华没有多言。

    抓这只兔子,他其实也没花多少功夫,主要是烤起来比较麻烦。

    他对这个烤兔肉也并没有太多的兴趣,之所以做了这件事情,也不过是阮亚良昨天表现的很爱吃。

    “你不吃一点儿?”

    见韦光华端端正正的坐在那里,桌子上的烤兔肉一点儿也没动,阮亚良便忍不住问了一嘴。

    “……”

    韦光华顿了顿,淡然道:“我想吃一些其他的。”

    “昨天晚上的榴莲披萨我们都没怎么吃,还剩下挺多的,我放到冰箱里了,要不放到微波炉里热一热?”

    阮亚良认为自己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

    只要这个朋友能为他付出一点儿,哪怕微不足道,他就没有什么是不可以为这个朋友付出的了。

    当然,如果这个朋友能对他的态度更好一些,那就更让他受用了。

    “我想喝点儿粥。”

    韦光华早上也不想吃太多油腻或干巴巴的东西。

    尤其是那个榴莲披萨的味道比较奇怪,他担心自己会难以下咽。

    他想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喝过粥了,此刻就是有点儿想喝。

    他也想尝一尝,这里的粥跟他以前喝的有什么不同,会不会再次让他有一种惊艳的感觉。

    “那我煮两碗吧,正好吃完这个我也要喝点儿汤汤水水的。”

    阮亚良将兔腿肉放到一边,便去厨房里忙活煮粥的事情了。

    太复杂的他也做不来。

    但豆子、大米、红枣、银耳之类的,他之前托家政钟点工帮忙买了一些,家里还是有存货的。

    按照他往日里煮粥的习惯,只要把水烧开豆子煮熟,这粥也就成了。

    可惜,当粥煮好了以后,韦光华只是闻到那个味道,便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期望太高,这个粥也是非常一般,完全比不上他以前吃过的。

    这是他第一次觉得,老大爷的厨艺其实也没有他一直以为的那么差。

    看来,在他从小长大的地方以外,也不是所有的食物都是非常美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