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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风有雨振兴路:第四章:琐事

    “嗯,今天天气还不错。”马格努斯用布满老茧的大手挡住空中的耀阳,但还是有缕缕金色从他的手指缝隙间透过。

    大街上行人熙熙攘攘,十分热闹。毕竟这也是法兰西王国的大城市之一。

    街上整洁干净,大路十分宽敞,甚至还分出了人行道和车马道。和马格努斯记忆中的欧洲中世纪城市所展现的场景形成鲜明的对比。(懂得都懂欧洲中世纪卫生条件有多好)魔力的出现也是极大推动了欧罗巴各国的科技发展。相信有这种理想的卫生环境,那中世纪浩劫的黑死病也不会发生吧。

    “卖报,卖报!王国军队大败英格兰王国敌军,收复诺曼底多处失地!”有报童在街上边跑边叫卖着。

    诡异的是,即使和前世有诸多不同,这个世界的英法百年战争还是爆发了。但这个世界的法国明显比前世的法国有出息得多。前世英国军队都是一路平推法国直到1429年贞德出现,但现在的法国因为骑士团的特殊性,仍然可以一直和英国打得有来有回,各有胜负,且前线一直保持在英吉利海峡和加来海峡附近。

    在走了近十几分钟后,马格努斯终于来到了他想要去的地方。

    “瞧一瞧看一看!珍稀恶魔突破材料喽!羊角魔的角,四臂蛇魔的鳞片,深渊怒魔的唾液。材料有限,价高者得!”一个男子在抱着一个大箱子高声叫卖,旁边还围了一大群人。

    在前世地图上原本的乌拉尔山脉这片地区,有着海拔更高,占地面积更大大的山地,它被称为堕落之恶魔群山。实际上,由于魔力引起的地质变化,不仅使原本的大陆面积增大,还使很多山地海拔增高了很多。

    但是,堕落之恶魔群山的中间有一个叫深渊之眼的地方。这里时不时就会冒出一些可怕的生物,人们把它们称为深渊恶魔。深渊恶魔的强大远超人们的想象,它们完全占据了这一大片山脉。且大部分时候都不会主动外出,但一旦出动,就是有十几万几十万恶魔大军的魔潮。欧罗巴最接近堕落之恶魔群山的罗斯沙俄国可谓是吃尽了恶魔的苦头。上一次魔潮是在世界纪1349年,五十万恶魔大军入侵欧罗巴。罗斯沙俄硬生生靠着国内三大骑士团:寒冬王座骑士团,战熊骑士团以及冰霜狼骑士团把恶魔反推了回去。但不论民众,士兵,骑士团的损失,就连罗斯沙俄的那一任沙皇都战死沙场。

    实际上,恶魔将欧罗巴作为自己的主要进攻目标是有原因的。堕落之恶魔群山的东部是无人定居的荒原,再往东只有游牧部落,没有进攻价值。欧罗巴人甚至认为恶魔都不知道东南部有一个强大的昭明帝国。至于西亚中亚地区因为一些不知名的影响全变成了荒漠和沙漠,气候环境极为恶劣。只有穿过沙漠才能到达奥斯曼帝国的地界。它们倒不是没想过穿过里海,但里海里都是恐怖的海怪。再加上恶魔不识水性,所以从没有过恶魔渡海进攻的记载。从各种角度看,直接向西进攻欧罗巴各国无疑是恶魔最好的选择。

    恶魔们将这里做为它们的老巢。非传奇阶的强者单人进去都无法做到全身而退,就算史诗阶也无法深入。

    这样就基本从陆路上切断了对亚细亚洲的联系。通过昭明帝国的丝绸之路(指从昭明帝国南部到南次亚大陆到奥斯曼帝国。),和海上贸易路线,才勉强有来自东方的珍贵商品与欧罗巴之间流通。

    更令人细思极恐的是,曾经有一队强大无比的冒险者与地质学者深入过深渊之眼,经过九死一生的勘探之后,他们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深渊之眼底下是实心的,意思就是说,深渊恶魔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

    当然,这些恶魔也是有头头的,三位魔主:杀戮暴君卡涅德,黑暗魔君普斯古里塔斯,以及蝗灾瘟君罗克斯塔。虽然和亚空间四小贩比拉夸很多,但在这个世界也是强大无比的存在。每一名魔君都超越了圣阶,虽然不和神袛在同一位格,但它们的实力都能硬撼神袛化身。它们在深渊之眼的周边划分了三块区域作为它们的地盘,凡人进去必死无疑。

    而恶魔的身体部分是实力与战职进阶所需的必备材料。普通人想要成为超凡者,都需要一些魔兽的材料。而最基础的战职为:战士,游侠,盗贼,法师和牧师。超凡者比普通人强大得多(当然打仗也是超凡者上)。骑士,就是其中战士的进阶职业。一些大型的骑士团还能培养出特殊的战职,比如狮骑士团的扈从就能通过修炼狮骑士秘典和剑法进阶狮骑士。因为恶魔通常盘踞在堕落之恶魔群山中不出来,所以即使在法兰西王国中的大城市奥尔良,贩卖恶魔材料的都十分少见,这种贩子背后肯定是有庞大势力撑腰的。而马格努斯今天就是给汉诺斯去买进阶材料的。

    “来份这个,打包。”在挑挑拣拣一会后,马格努斯挑中了这堆商品中唯一的一个深渊眼魔的一个眼珠。然后从腰包里取出了一枚金质的硬币。钱币呈规则的圆形,半个掌心大小。正面用英文的两个字母:D和N交叉设计了一个logo,背面则是用罗马数字标记出了它的数额——2。这可是金第纳尔,一金第纳尔的购买力都相当于前世一万多人民币了。而下面同样有银第纳尔和铜第纳尔,五十银第纳尔可以换一金第纳尔,二十铜第纳尔可以换一银第纳尔。兑换率在和平年代还算稳定,战争时期就不好说了。

    这第纳尔,是欧罗巴的通用货币。几百年前,查理曼大帝统治下的法兰克帝国统合了几乎整个欧罗巴。所以现在各国的历法,度量衡,货币之类的都是统一的。

    “好的这位爷,您拿好!”商人把一个大罐子包装好,送到马格努斯手上。他刚想转身离去,但一道怯生生的声音叫住了他。

    “这...这位先生,您...能把那个材料卖给我吗?我愿意出双倍的价钱...”

    马格努斯疑惑地转头,他如墨般深邃的瞳孔正好和声音的主人对视了一秒。

    说话的是一位少女,仅仅只有他脖子那么高。一生洁白的牧师袍将她的娇小的身材衬托的还算完美,脸颊洁白如玉,因为害羞,两边泛起点点红晕。白色的长发从兜帽的缝隙间滑落宝蓝色的眼眸仅仅和马格努斯对视了一眼就撇了下去,不敢直视他。马格努斯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有时间心跳砰砰跳个不停。但理性与冷静让他没有语无伦次。

    “这...”马格努斯陷入了犹豫。这个眼魔的材料对汉诺斯非常重要,但两枚金第纳尔是他全部的身家了。马格努斯仔细思考了一番。四枚金第纳尔够他再在其他地方买一个了,并且还多了二金第纳尔。并且他现在也不是太急。

    正当马格努斯想把手中袋子递给牧师少女时,一道年轻且略带嚣张跋扈的声音响起。

    “老板,这里的材料我全包了!”众人皆迷惑地朝着声源处看去。只见三四个护卫模样的大汉簇拥着一个衣着华丽的青年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走了过来。

    马格努斯认得他,他叫埃德蒙·史密斯,是奥尔良伯爵华尔斯·史密斯的小儿子。就是个纨绔子弟,除了有点小实力外根本不值一提。因为欧罗巴爵位是世袭制,奥尔良伯爵根本轮不到他当,所以他是个纨绔也很正常。

    “喂,你们手上的材料也要交出来。”埃德蒙撇了撇众人手上的东西,语气极为轻浮的说。

    “这位先生,你这样不好吧,我们都完成交易并且交了钱的。”一旁一个高大的佣兵皱着眉头说。

    “切,本少爷缺这点破钱?东西留下,拿了钱就可以滚了。”埃德蒙嘲讽地笑笑,然后扔出一个钱袋,里面发出响当当的钱币碰撞声。

    佣兵紧紧攥着拳头,但他心里清楚一旦得罪了这位少爷,自己在整个奥尔良就别想混了。他也只能咬着牙,弯腰捡起那个耻辱的钱袋,转身离去。而背后传来一众笑声,“哈哈哈哈真是个废物,你们,也学他这么做,快点!”

    有人也开始把东西放回原处,然后拿钱离开,但那名牧师少女显然没遇到过这档子事,呆呆地站在原地没有动。

    马格努斯不想惹麻烦,至少在自己实力强大之前。所以他在混乱中提着东西扭头就走。但不幸运的是,埃德蒙还是注意到了他。

    “喂,那个穿骑士礼服的,站住!”在埃德蒙的示意下,一个护卫朝着马格努斯大喊。

    马格努斯面色不善的回头,“有何贵干?”

    “东西留下,拿钱离开。”护卫轻蔑地笑笑,扔出一个钱袋。

    本来马格努斯就想着不惹麻烦,把东西给他就完事,可是一旁的牧师少女用水汪汪的大眼睛恳求地注视着他。他觉得另有隐情。马格努斯只能在心底里暗叹一声。

    “我要是拒绝呢?”马格努斯把右手搭在了剑柄上,场面一时间火药味十足。

    “呵呵,不识好歹。”一个护卫正想出手,埃德蒙却拦下了他。

    “你也是自由骑士?”埃德蒙看了看马格努斯胸前有四颗四芒星的铜制徽章。(普通自由骑士徽章为铜制,一把剑。精英自由骑士为银制,两把剑交叉。历战自由骑士为金制,三把剑交叉。传说自由骑士则是在历战级的基础上中间镶了颗四芒星钻。)

    “正是。”马格努斯撇了撇剑眉,“你要和我决斗?”他也注意到对方胸口有个也有一个普通自由骑士徽章,只不过比他多了颗四芒星。

    “来吧,让我看看你的实力。”伯爵之子扔出白手套,“赢了我,材料你留着。输了,材料给我。如何?”

    “求之不得。”马格努斯心中很不屑,仗着自己比他多一颗星,就以为实力比他弱。殊不知他马格努斯可是神选者。并且还是外界进口神选者。马格努斯把东西丢到一边,向埃德蒙勾了勾手指示意开始。

    双方利剑出鞘,马格努斯和埃德蒙都游走起来,紧盯着对方,寻找可以进攻的破绽。但是双方都滴水不漏,很难抓住破绽。

    埃德蒙率先发难,他腿部发力,双手举剑朝马格努斯冲来。他本以为自己的实力稳压马格努斯,可却事与愿违。马格努斯轻描淡写接下了他的一技竖劈,再反手把他手中的剑抽开。

    “怎么会?你居然有精英阶的实力,你为什么只会是普通自由骑士?!”埃德蒙震惊了。他也仅仅是入门中阶而已,如果单单只看实力,他是必输无疑的,但想到他的底牌,埃德蒙又自信起来。

    剑锋相击发出金铁交击声,马格努斯发现对方的力量在逐渐变强,剑术也开始显现出来。

    “开始认真了吗。”马格努斯自嘲地笑笑。剑的击法有:抽、带、提、格、击、刺、点、崩、搅、压、劈、截、洗、云、挂、撩、斩、挑、抹、削、扎、圈等。欧罗巴骑士团的剑法都是基于这些之上。而对方的剑法就像毒蛇般致命,一个不注意就会被击伤,非常难应付。马格努斯似乎在哪里见过这种剑法。

    但马格努斯比他强了一个大阶级,速度与反应力都优于他。马格努斯仍能靠着自己轻快敏捷,潇洒飘逸的剑法站到上风。

    突然,埃德蒙一个后退拉开,大喝一声。暗黑色的不明气体开始笼罩在他的手臂和剑刃上,发出强烈的威压,给在场的人都带来莫大的压迫感。

    马格努斯瞳孔猛地睁大——这是斗气!

    斗气修炼广泛存在于骑士秘典中,它也是为什么骑士团能纵横大陆的原因。当实力阶级到达一定层次,并学习骑士秘典一段时间后即可领悟。当体内存有斗气时,人便能启动一种特殊的模式——气击模式。它能将体内的斗气附加在人身体表面或兵器上,从而大大加强伤害和力量。但开启阶段会持续消耗斗气。体内斗气的储量和斗气的强大在于骑士秘典的强大与否和修炼者本人的实力强弱。

    “这斗气...是黄昏斗气,他是黄昏奴从!”一个人群中的自由骑士惊呼出声。

    “黄昏奴从吗,原来如此。”马格努斯笑笑。他就说为什么对埃德蒙施展的剑法如此熟悉。

    黄昏奴从是独属于黄昏骑士团的超凡职业。再往后修炼即可进阶黄昏骑士。这个骑士团名声狼藉,甚至有人认为他们和恶魔邪教有很大关系。黄昏骑士团一般都是自己培养骑士团成员,很少有人会去主动加入他们。

    开启气击模式后,埃德蒙不敢耽搁,因为他体内的斗气在快速消耗。黄昏奴从双手高举被暗黑斗气缠绕的骑士剑像马格努斯劈来。速度之快甚至达到了精英高阶的水平,让马格努斯根本无法闪避。当然,马格努斯也没想闪。

    只见马格努斯手中长剑发出璀璨的金色光芒,向上挡住了埃德蒙的一击。暗黑斗气和马格努斯体内的焰阳神力相碰撞,绽放出绚丽的火花。

    就在一息之间,马格努斯握紧左手,一拳猛地轰出,直直把埃德蒙打飞出去,同时还响起骨头断裂的声音。

    “是斗气?他也有斗气!”人群骚动起来,这种斗气下到三岁小孩上到自由骑士都没有人见过,所以惊讶也很正常。

    “少爷!您没事吧?”埃德蒙的护卫全慌了,他们一窝蜂冲过去想确定他们少爷的安危。而马格努斯脑海中突然有阵声音响起:“您击败了黄昏奴从埃德蒙,并在众人面前展现了强大的力量。声望值加200!”马格努斯也知道这个是系统的声音,趁现场乱作一团时,他左手拿起钱袋和恶魔材料,右手直接拉住牧师少女飞奔而去。

    PS:昭明帝国真不是镔龙昭明臭弟弟啊!

    俺寻思昭明这个名字给大明用蛮好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