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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开房车的乔瑞斯

    夜幕垂落,繁星衬着皎洁的圆月,凉风拂过,带走车内沉闷的空气,留下清爽。

    风中好似有精灵,在树叶间跳动出莎莎声,江边的虫蛙为其称赞鸣叫。

    喧闹的城市中难以遇见的场景,江边荒野处每天都会上演,到处都是自然女神的足迹。

    在这场演奏中,唯有一辆越野车显得孤单寂寞,这家钢铁猛兽与周围格格不入,它所能发出声音只有引擎的咆哮。

    车内,楚歌面无表情地睁开眼睛,透过车顶的天窗望向星空,他失眠了......

    他真没想到郊外会这么吵,雪莉又坚持开窗透气,他能接受轻微的虫鸣蛙叫,但此刻江边吵得跟菜市场似的,根本睡不着。

    楚歌一向宽容,但绝对无法容忍睡觉时被人打扰,他顿时暴脾气就上来了,想冲到江边放个火系高危言灵,让这群小动物看看谁才是老大。

    雪莉好说歹说,才把他劝住,理由是纵火犯法,不仅要坐牢,还得罚款。

    楚歌也是醉了,一位古龙跟他讲人类的法律,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好比擎天柱提醒他开车时不能闯红灯。

    “他们来了。”

    雪莉突然开口,她的感知范围比楚歌还要广,还要精准,说完这句话后,她的身体瞬间溃散成无数白光粒子,几秒后消失不见。

    楚歌调整座椅让身体坐直,对着后视镜整理了下略显凌乱的头发,听到有车声传来,打开车门迈步走出。

    有人说过,帅哥出场要以倾斜四十五度角才有型,楚歌刚转头,差点被远光灯闪瞎眼。

    等楚歌看清停在后面的车时,倒吸一口凉气,竟然还是辆房车,开车的就是乔瑞斯,这条龙居然比他还有钱。

    楚歌忽然想起他没问过乔瑞斯的资产,但想想也知道,肯定不会少,就算是搬砖,搬个几千年也能成为富豪啊。

    乔瑞斯下车向他走来,轻轻点头向楚歌问好,他已经知晓楚歌的身份。

    在他看来,楚歌拥有不输于四大君王的冠位,还没有双生子的限制,如今所欠缺的只是阅历罢了。

    他肯与楚歌交好,不仅是看重楚歌的潜力,也是因为楚歌给予他一个新的希望。

    哪怕这个希望对他来说太过遥远,仿佛触不可及的星辰,但所散发的光芒实在令他向往。

    曾经诺顿和康斯坦丁两位殿下,也做过类似的尝试,但终究失败了,皇帝刘秀联合众多混血种家族击败了他们。

    城中燃烧的烈焰,昔日的辉煌被烧成灰烬,乔瑞斯亲眼见证君王的理想破灭,在君王死后转移进茧里陷入长久的沉眠之后,青铜与火之王的臣下,众龙纷纷离开,只剩下两位龙侍陪伴于青铜城中。

    而离开的众龙,乔瑞斯便是其中一员,他们走遍大地,寻找不存在的家园。

    经历了千年的流浪,同伴们纷纷离去,乔瑞斯也不清楚今后是否还能再见,渐渐地,他孤身一人存活至今。

    对于龙族,或者说弃族的命运,乔瑞斯已经不在意了,他所预见的未来,只剩下死寂的黑暗。

    血统越高的龙类,越能感受到命运的走向,高贵如四大君王,也逃脱不了死亡的终点,他一个次代种又要如何反抗。

    有时候他甚至会羡慕人类,那么脆弱且短暂的生命,想必很难理解他们龙类的苦恼吧。

    “来得很早嘛,还差几分钟到十二点。”楚歌说。

    “不算早,路上还要花点时间,况且你未必会顺利,龙侍是不会轻易放你进入,你也没那么容易见到两位殿下。”乔瑞斯解释道。

    两位?

    楚歌挑了挑眉,青铜城的君王只剩下一个康斯坦丁,诺顿早就跑出去了。

    看来乔瑞斯还不知道这件事,多半是被看守青铜城的龙侍骗了。

    “青铜城现在还有多少龙侍?”楚歌随口一问。

    “两位,次代种参孙,三代种达利拉,实力还凑合。”乔瑞斯回答道,“需要注意的是参孙,他是诺顿殿下最信任的部下,列拉金曾经是他的徒弟。”

    楚歌点点头,参孙他倒是知道,挺倒霉的一条龙。

    原本他的命运是,为了让诺顿复仇,心甘情愿献祭了自己的龙躯,然而融合成功的诺顿遇上了路明非,实力完全没能发挥出来。

    另一位龙侍......应该就是被大坝的机关截断一半躯体的蠢货。

    楚歌实在不清楚这条龙的脑回路,龙王的骨殖瓶被卡塞尔学院的人偷走,自家殿下都被绑走了,还在江里玩猫捉老鼠的把戏,结果把自己搭进去,真是太逊了。

    “说到列拉金,你应该把他带来了吧?”楚歌问,“这可是我们拜访青铜城的礼物,但愿那个参孙跟列拉金的关系不要太好,不然可能会有点小麻烦。”

    乔瑞斯摇了摇头说:“他们的关系一般,但列拉金加入长老会等于背叛青铜与火之王,而参孙对诺顿殿下非常忠诚,他不会饶恕列拉金的背叛。”

    楚歌若有所思,挠头问道:“那你呢?你过去不也是青铜与火之王的臣下吗?参孙和达利拉应该也不会对你有好脸色,更别说你这次还带上了我。”

    诺顿和康斯坦丁的状态,别人不了解,龙侍肯定清楚,诺顿消失,康斯坦丁还在沉睡,距离完全孕育好身躯还有一段时间。

    这时候曾经的同事前来拜访,身边跟着一位疑似君王的龙类,简直就是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

    谁知道楚歌是来友好交流,还是想趁机将康斯坦丁做成龙骨十字,再撒点孜然和辣椒粉,搬上餐桌后说声“我开动了”。

    以康斯坦丁目前的状态,楚歌想拿捏他可以说是轻而易举,耶梦加得他对付不了,总不至于连一个还没发育完全的康斯坦丁都打不赢。

    而龙王的血液和骨骼,无疑是巨大的宝藏,能够淬炼血统,让自身进化到更高层次,更是四大君王突破双生子限制的唯一办法。

    “无所谓,上次去青铜城,我就吃了闭门羹。”乔瑞斯说,“而且我跟参孙的身份不同,我并不是龙王的龙侍,而是负责征战的龙将。”

    “莫非龙将不会因为背叛遭受龙侍的歧视?”楚歌问道。

    乔瑞斯轻轻摇头,说道:“他们当然认为我背叛了君王,不然我也不会吃闭门羹了,但他们又打不过我,所以说无所谓。”

    还真是够硬核的解释,楚歌嘴角抽动,他还是不够懂龙类的相处方式。

    什么君臣礼仪,忠良奸诈,都不如拳头大有道理。

    四大君王足够强,所以他们在世的时候,纯血龙族纷纷归顺臣服,一旦死去,兵败如山倒,收拢的部下自然也会离开。

    没有趁机背刺,都算是忠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