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科幻灵异 » 追凶迷途 » 第53章 愤怒的小猪

第53章 愤怒的小猪

    阿乌已经解开人质身上的绳索,以方便他饮食以及“方便”,这里是一片荒野,谅人质即使逃走,也无法生存,更无法回到白驼城,所以阿乌不在意。

    人质喝着驼奶,心中百感交集,不禁怔怔的发呆。忽然一回头,却马上大怒。

    那边上,阿乌正在一声不响的摆弄他的手弩。

    这架手弩,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制作精良的上品,可是,先前却被阿乌一刀打中要害,毁了弓弦机关,成了无用之物。

    现在阿乌竟然悄没声的鼓捣这把毁在他手的手弩——这是怎样的无耻?人质已经出离愤怒了。在这一天里,从早到晚,他已经不知道愤怒过几次了,“制怒”两字早已被抛到脑后七十里之外。

    “不要动我的手弩。”人质克制住愤怒,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冷漠的字。

    阿乌眉毛一扬,同时手里拿着手弩一扬:“我动了,怎么了?”

    “……”

    人质气得什么也说不出来。树无皮难活,人无皮难敌,他今天算见识了。

    “一把手弩而已,那么宝贝做什么?”阿乌一副平淡样子。

    “什么?一把手弩,而已?!你知道制作一把手弩需要多精妙的技巧?比一把弓难多了!”人质鄙夷阿乌。

    “正是因为如此,弓箭一直被使用,而手弩则快被淘汰了。”阿乌仍然淡淡的说。

    人质的愤怒突然一滞,因为阿乌说的不错,而且正说到点子上了。

    一般手弩看起来跟弓箭外形、原理都差不多,但是手弩除了有弓背、弓弦,还有固定的弩臂、弩机等机关,制作的精巧程度非常高,正是因为如此,手弩制作成本高,制作周期长,远不如弓箭简便,所以,手弩已经渐渐退出军队装备了,而弓箭,还是军方的普遍装备。尤其现在,有了红衣大炮之后,就连以前极为重要的攻城弩也几乎退出军队装备了。

    “但是,手弩的好处也是弓箭不能比的。最大的好处是简单易学,不必像弓箭手似的必须经过长期严酷训练才能成才。无论什么人,稍一训练就可使用,不需要特别的臂力,也不需要特殊的武林高手,男女老幼、士农工商,都可以快速的形成战斗力。”人质沉下心来,凝神辩论。

    “你说的没错,但是在使用上,手弩的缺陷也是明显的:射速慢,射距短,并且因为手弩必须是横端的,占位置大,不利于军队排兵,所以真正军队使用手弩的不是很多。”阿乌说。

    人质的眉毛也扬了扬,看来阿乌很了解手弩,他有一种棋逢对手的快感:“所以,这东西要不断改进。要使它适应真正的需求。比如这把手弩,就是改进过的,增长了弓弦,相当于增加了力臂——哦,抱歉,你不明白什么是力臂……”

    “不,我明白。怎么?不要说你也看过《几何原本》和《物理基础》。”阿乌两本书的名字脱口而出,说完之后,他才想起,自己也是刚刚想起这两本书的名字,在此之前,他已经忘记了自己看过这两本书。

    “哦,再次抱歉,我恰巧看过。”人质毫不示弱。

    两人不由互相凝视。这已经是第三次两人恰巧看过同一本书。第一次,是关于火药,第二次是关于石油,都出自《梦溪笔谈》。这一次,是关于手弩的受力。这些都是相对偏僻的书,而且,《几何原本》和《物理基础》都来自西方,科举考试不考,青鸢国人对此感兴趣的不太多。而同时对这三本书感兴趣的,整个天行大陆,大约也是万里挑一、十万里挑一。要让这样两个人碰面,那简直是针尖恰巧对上了麦芒,比张飞遇见孙猴子还难。

    “我一直认为,人应该充分利用和改进工具,而不仅仅是修炼自身。”人质说,然后又挑衅的补了一句:“包括利用毒药”。

    阿乌说:“这样基础的理论,还用说?人和禽兽的区别,就是会利用工具。人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会利用工具的动物。除此之外,再无其他。飞鸟翱翔,骏马奔驰,游鱼潜水,都是利用自身。所以,人才是万物之灵。工具就是人身体的延长。有了合适的工具,人人可以当大侠。”

    “说得好!当浮一大白!”人质已经忘了和阿乌的碰撞,豪爽的干了一口驼奶。

    阿乌瞪着人质。人质神采飞扬、眼神明亮的样子,他忽然觉得很像一个人。像谁呢,却又想不起来。

    “你那把手弩,其实还可以改进。在弓背上装弓弦的地方,你现在用的是两个圆环,这样不够润滑,会影响拉弦的速度。”

    “哦?”

    “圆环改为滑轮……”

    “果然!”

    “不过,这样就又回到一开始的问题了:过于精巧,反而太耗成本。不过,如果不是装备军队,仅仅作为个人爱好,那也无所谓了。”

    “不,不仅仅是个人爱好。你对手弩很了解,但是你还没有说出手弩最大的优点:可以长时间瞄准、开弓待发,而不必担心臂力不支。这种特性适于做什么?”人质狡黠的一笑。

    阿乌的心,咚的一跳:可以做什么?当然是狙杀!难道这人质竟然是个杀手?可是想到这里,自己也觉得荒谬,他一个富家子弟,做什么杀手?

    人质哈哈一笑:“假如,一支队伍中,设有这样几个人,隐蔽于某处,专门在关键时刻狙杀敌方首领,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岂不是效果惊人?”

    阿乌的心再次咚的一跳。这想法看起来异想天开,但是一定很有用。然而,这样一个身材瘦弱、却又勇于当人质,博览群书、而又琢磨着狙杀的人,他有点看不透人质这个人了。

    人质也对阿乌兴趣大增,笑眯眯问道:“你在军队待过?”

    “……”阿乌无言以对。

    “哦,我忘了,你……你真的忘记过去了?”人质很好奇。

    “……”阿乌依然沉默。

    人质见阿乌不答,伸伸舌头,做个鬼脸。这时才显现出与他年纪相称的活泼,他看上去也就是十五、六岁的样子,只比达达大几岁。

    气氛随着人质的忘形而放松。

    阿乌简单点点头:“我叫阿乌,他叫达达。你叫什么?”

    人质犹豫了一下,说:“三不……”

    达达哈的一声笑出声来:“三不,这是个什么名字?”

    人质飞快的说完:“三不……小珠儿。”

    达达笑得更厉害:“哈哈,你为什么不叫……三只小猪儿?”

    这回连阿乌也忍不住大笑起来。

    人质涨红了脖子——他的脸上贴着东西,看不出颜色,怒道:“就叫这么个名字,怎么地吧!”

    金马人喜欢起名叫什么什么珠,取其珍宝之意,阿乌和达达都没在意。只是,这个名字太好玩儿。

    阿乌忍笑说:“嗯嗯,没什么,很好的名字!很好的名字。以后我们就叫你小猪,怎么样?”

    人质愤怒的说:“不行!你们要叫我全名!”

    达达接着说:“那就是三只小猪喽?怎么,一只小猪不行,非得三只全出来?”

    达达正是少年顽劣的年龄,笑个不停。

    达达问棉布笼子里的大鹦鹉:“爷们,他叫什么?”

    大鹦鹉躲在里面说:“三不!三不先生。”

    达达惊讶的张大了嘴巴:“真叫这个名字?”

    大鹦鹉又说:“他还叫……嗯,小珠儿!”

    人质怒道:“闭嘴!”

    大鹦鹉不敢再说。

    人质气愤的转过身,再不理这两人一鸟,心道,自己怎么想的,怎么会脱口而出这样一个名字!简直全天不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