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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六章 九走(修改中,暂时勿订!)

    士蒍曰:“大子不得立矣,分之都城而位以卿,先为之极,又焉得立。不如逃之,无使罪至。为吴大伯,不亦可乎?犹有令名,与其及也。且谚曰:『心苟无瑕,何恤乎无家。』天若祚大子,其无晋乎。”

    卜偃曰:“毕万之后必大。万,盈数也;魏,大名也;以是始赏,天启之矣。天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今名之大,以从盈数,其必有众。”

    初,毕万筮仕于晋,遇《屯》ⅴⅲ之《比》ⅴⅰ。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兄长之,母覆之,众归之,六体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杀。公侯之卦也。公侯之子孙,必复其始。”

    【经】二年春王正月,齐人迁阳。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秋八月辛丑,公薨。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公子庆父出奔莒。冬,齐高子来盟。十有二月,狄入卫。郑弃其师。

    【传】二年春,虢公败犬戎于渭汭。舟之侨曰:“无德而禄,殃也。殃将至矣。”遂奔晋。

    夏,吉禘于庄公,速也。

    初,公傅夺卜齮田,公不禁。

    秋八月辛丑,共仲使卜齮贼公于武闱。成季以僖公适邾。共仲奔莒,乃入,立之。以赂求共仲于莒,莒人归之。及密,使公子鱼请,不许。哭而往,共仲曰:“奚斯之声也。”乃缢。

    闵公,哀姜之娣叔姜之子也,故齐人立之。共仲通于哀姜,哀姜欲立之。闵公之死也,哀姜与知之,故孙于邾。齐人取而杀之于夷,以其尸归,僖公请而葬之。

    成季之将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在公之右。间于两社,为公室辅。季氏亡,则鲁不昌。”又筮之,遇《大有》ⅵⅰ之《乾》ⅰⅰ,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

    冬十二月,狄人伐卫。卫懿公好鹤,鹤有乘轩者。将战,国人受甲者皆曰:“使鹤,鹤实有禄位,余焉能战!”公与石祁子玦,与宁庄子矢,使守,曰:“以此赞国,择利而为之。”与夫人绣衣,曰:“听于二子。”渠孔御戎,子伯为右,黄夷前驱,孔婴齐殿。及狄人战于荧泽,卫师败绩,遂灭卫。卫侯不去其旗,是以甚败。狄人囚史华龙滑与礼孔以逐卫人。二人曰:“我,大史也,实掌其祭。不先,国不可得也。”乃先之。至则告守曰:“不可待也。”夜与国人出。狄入卫,遂从之,又败诸河。

    初,惠公之即位也少,齐人使昭伯烝于宣姜,不可,强之。生齐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许穆夫人。文公为卫之多患也,先适齐。及败,宋桓公逆诸河,宵济。卫之遗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滕之民为五千人,立戴公以庐于曹。许穆夫人赋《载驰》。齐侯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归公乘马,祭服五称,牛羊豕鸡狗皆三百,与门材。归夫人鱼轩,重锦三十两。

    郑人恶高克,使帅师次于河上,久而弗召。师溃而归,高克奔陈。郑人为之赋《清人》。

    晋侯使大子申生伐东山皋落氏。里克谏曰:“大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以朝夕视君膳者也,故曰冢子。君行则守,有守则从。从曰抚军,守曰监国,古之制也。夫帅师,专行谋,誓车旅,君与国政之所图也,非大子之事也。师在制命而已。禀命则不威,专命则不孝。故君之嗣适不可以帅师。君失其官,帅师不威,将焉用之。且臣闻皋落氏将战,君其舍之。”公曰:“寡人有子,未知其谁立焉。”不对而退。

    见大子,大子曰:“吾其废乎?”对曰:“告之以临民,教之以军旅,不共是惧,何故废乎?且子惧不孝,无惧弗得立,修己而不责人,则免于难。”

    大子帅师,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狐突御戎,先友为右,梁余子养御罕夷,先丹木为右。羊舌大夫为尉。光友曰:“衣身之偏,握兵之要,在此行也,子其勉之。偏躬无慝,兵要远灾,亲以无灾,又何患焉!”狐突叹曰:“时,事之征也;衣,身之章也;佩,衷之旗也。故敬其事则命以始,服其身则衣之纯,用期衷则佩之度。今命以时卒,閟其事也;衣之龙服,远其躬也;佩以金玦,弃其衷也。服以远之,时以閟之,龙凉冬杀,金寒玦离,胡可恃也?虽欲勉之,狄可尽乎?”梁余子养曰:帅师者受命于庙,受脤于社,有常服矣。不获而龙,命可知也。死而不孝,不如逃之。”罕夷曰:“龙奇无常,金玦不复,虽复何为,君有心矣。”先丹木曰:“是服也。狂夫阻之。曰『尽敌而反』,敌可尽乎!虽尽敌,犹有内谗,不如违之。”狐突欲行。羊舌大夫曰:“不可。违命不孝,弃事不忠。虽知其寒,恶不可取,子其死之。”

    大子将战,狐突谏曰:“不可,昔辛伯谂周桓公云:『内宠并后,外宠二政,嬖子配适,大都耦国,乱之本也。』周公弗从,故及于难。今乱本成矣,立可必乎?孝而安民,子其图之,与其危身以速罪也。”

    成风闻成季之繇,乃事之,而属僖公焉,故成季立之。

    僖之元年,齐桓公迁邢于夷仪。二年,封卫于楚丘。邢迁如归,卫国忘亡。

    卫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务材训农,通商惠工,敬教劝学,授方任能。元年革车三十乘,季年乃三百乘。

    【经】元年春王正月。齐师、宋师、曹伯次于聂北,救邢。夏六月,邢迁于夷仪。齐师、宋师、曹师城邢。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齐人以归。楚人伐郑。八月,公会齐侯、宋公、郑伯、曹伯、邾人于柽。九月,公败邾师于偃。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于郦。获莒拏。十有二月丁巳,夫人氏之丧至自齐。

    【传】元年春,不称即位,公出故也。公出复入,不书,讳之也。讳国恶,礼也。

    诸侯救邢。邢人溃,出奔师。师遂逐狄人,具邢器用而迁之,师无私焉。

    夏,邢迁夷仪,诸侯城之,救患也。凡侯伯救患分灾讨罪,礼也。

    秋,楚人伐郑,郑即齐故也。盟于荦,谋救郑也。

    九月,公败邾师于偃,虚丘之戍将归者也。

    冬,莒人来求赂。公子友败诸郦,获莒子之弟拏。非卿也,嘉获之也。公赐季友汶阳之田及费。

    夫人氏之丧至自齐。君子以齐人杀哀姜也为已甚矣,女子,从人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