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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不愧是你

    已是深秋,天气转凉,但屋内还是门窗全开,丝毫不管屋内寒风肆虐。

    季轩在她这里呆了两个小时,也眼睛不眨的盯了她两个小时,这账本她是一页也没看进去。

    沈梦君忍不住道:“王爷还有事吗?微臣尚有公务在身,恕难奉陪。”

    季轩撑着脑袋,像是没听见似地突然问道:“那大人在我府里呆了多久了?”

    沈梦君顿感不好:“一月有余。”

    季轩一拍脑袋,当下立决:“我昨日找到个好地方,里面东西甚是新奇,那大人铁定没去过。”

    沈梦君心道糟糕,不会是她想的那个地方吧。

    不等她拒绝,就被季轩从账册里拉出来,转眼就上了马车,再一转场就到了杏花楼门口。

    果真是这。

    沈梦君愁眉苦脸,她昨天晚上吃了八个小时的火锅,现在见到火锅就想吐。

    反观季轩则显得异常兴奋:“本王在塞外十几年,没想到京中竟出了这等新奇的吃食,实在闻所未闻,且本王专门派人打听过了,这是今年刚兴起来的玩意,您公务缠身,肯定没吃过。”

    沈梦君扶额:那你知不知道那卿经常来这里听戏啊,连昨天唱的那出女将军的戏都是那大人亲自提笔写的。

    但是两个人都到店门口了,也没法达咩,便一躬身:“王爷费心了。”

    “那大人不用这么客气,今日我们就是朋友……啊不,我们一直都是朋友!”季轩笑道,推着沈梦君上了二楼,“小二,点菜!”

    “来了!”应声而来的小二竟又是孙二娘,她见了那卿愣了会,后惊喜道,“那大人!许久没见您了,身体恢复的怎么样了?……哎呀!我先上菜!”

    不等季轩作何反应,孙二娘便将锅端了上来,在楼梯间上上下下,端来一盘盘小菜,直到桌子都盛不下了才擦了把汗停下来。

    “这顿就当我请您的,要不是您,我也没法在这做工给夫君治病。”

    沈梦君昨日听到孙二娘的名字时到只觉得耳熟,毕竟二娘这个名字在古代实在是太常见了,而季轩认识的人又太多,她也就没把那卿相熟的那个孙二娘与眼前这位孙二娘联系起来,没想到还真就这么巧。

    眼前这位孙二娘是那卿邻居的女儿,性格也与季轩很合的来,但两年前与一位书生相识成亲,还生了个孩子,但看昨日她家的情况,那个孩子应当是夭折了。

    沈梦君笑笑:“二娘客气了,但这顿可是王爷请的,你还是不要与他争了。”

    孙二娘转头一看,果真见季轩双手抱胸面色不善的盯着她:“二娘多心了。”

    “王爷也在啊……”孙二娘尴尬的笑笑。

    她光顾着那卿,完全没注意到一边正暗搓搓吃醋的季轩,还以为又是都御史跟着那卿过来的。

    念及此,她忽的想到:“都御史呢,昨天他戏都没看完就走了,还顺走了楼里的茶杯,我记得这两日休沐,他怎么没来看戏?”

    沈梦君当然知道都御史去哪了,但那卿不知道啊,所以她看向季轩。

    季轩顿了一秒,幸庆自己今早没跟那卿说他把屠耆放跑了这事,于是张口道:“他跟屠耆出城游玩去了。”

    但沈梦君有上帝视角,她甚至不用动脑子:“他被屠耆掳走了?”

    季轩震惊:“那大人怎么知道……不是,那大人怎会如此联想啊,谁吃饱了撑的会把屠耆放出去……”

    可不就是你吗?

    还不等沈梦君开口,旁边的孙二娘便一拍大腿好像明白了什么:“原来带走都御史的人就叫屠耆啊,我昨日可是亲眼见着王爷和屠耆勾肩搭背进来的。”

    季轩捂脸。

    她还嫌火不够大:“我记得是个年轻貌美的女子把他俩带走的,都御史本想上楼跟你们吱会一声,但被屠耆拉走了……”

    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发展,说不准那女子不是什么非法营收工作者,反而是间谍特务之类的,且早就和外邦勾结在一起,甚至还有了不小的势力。

    那现在都御史恐怕已经凶多吉少了。

    不过这是季轩的视角,但沈梦君早就打入敌人内部了,知道的当然比季轩多,也跟翠竹打听到了屠耆和都御史的消息。

    他们两人不过是极乐园的对家——镜春园新主子的投名状,他们就是个单纯的黄赌集团罢了,屠耆拽着都御史应该也是怀疑这是大梁逼供的新花招罢了,所以现在两个人应该与季轩的遭遇差不多,眼下正被关押在某个柴房里。

    沈梦君一点也不急:“先吃饭吧。”

    季轩对那卿是无条件的信任,连都御史最好的戏搭子都这么淡定,他又有什么好担心的?

    “你也别忙活了,一块坐下吃点,我们也叙叙旧。”季轩把孙二娘按到桌子上,见沈梦君夹了一筷子已经熟了的青菜,却怎么都下不去嘴。

    莫非是这未加调料的汤底味道太寡了?

    也对,那大人都在他府里清汤寡水得啃了一个月的青菜叶子和骨头,肯定想吃点有味道的。

    想到这,他便端了小碗干净利落的把自己新钻研好的蘸料端到沈梦君面前,殊不知她昨日就是抱着这碗蘸料硬熬了八个小时。

    沈梦君的眉头皱的更厉害了。

    那大人不喜欢这个口味?

    也是,那大人伤还未痊愈,确实不适合这类辛辣的,他便又去换了个酸辣口的,原先的碟子也没浪费,丢给了刚准备跑路的孙二娘。

    沈梦君道了声谢,眉头也松开了些,但还是没吃几口。

    还是太重吗?

    他又调了份麻辣口的,但沈梦君还是没怎么动筷子。

    这下给季轩整不自信了。

    他不到十岁就会亲自下厨了,连宫里的御厨都夸他火候和味道掌握得好,还从未如此碰过壁。

    不过他确实不知道那卿的口味,毕竟他吃什么都一个表情,不管吃的是山珍海味还是粗茶淡饭,都两个字评价——好吃。

    所以那卿如此明显的表现出对饭菜的喜欢与厌恶还是头一次。

    如此抓住那卿喜好的机会怎么能错过,说不定以后闯了祸就能少挨顿揍了!

    想到这,季轩顿时来了兴致,索性就赖在调蘸料的地方不走了,又找到了幼时钻研菜谱的快乐,亲自调味试味,不亦乐乎。

    不多会旁边便就多了十几个盘子,他找来几个托盘,又包了张桌子专门放蘸料,引来一堆食客围观,这才端到沈梦君面前。

    “那大人,你来试试这几个,看有没有你稍微中意点的?”

    孙二娘怔怔的看着满桌的蘸料,惊掉了下巴。

    她一个以此为生的服务人员都不知道这么多配方,季轩竟然简简单单就整了一桌子?

    京城上下只知道季轩是一把做鸡(肉)的好手,却不知道他还藏了拙!

    沈梦君看着一桌的蘸料,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拒绝,但不得不承认季轩做的确实不错,但她已经对火锅产生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厌恶,能蘸着吃几口已经算是很下饭了。

    这让她又想起了在自己在印度喝恒河水的经历。

    不过她到底是为什么回喝恒河水那种非碳基生物才会做的事来着?

    沈梦君机器性的挨个尝了一遍,已经丧失了思考能力,生无可恋。

    “那大人,味道如何,可有喜欢的?”

    沈梦君喝了口茶水冲走了嘴里的火锅味,差点没吐出来:“王爷好手艺,只是这个有些清淡,与汤底不太搭,这个有些乏善可陈,过咸了……倒是这碗甜口思路清奇,有些意思。”

    吃瓜群众们纷纷发出惊叹的声音,感慨那大人不愧是那大人,明明已经被绝望包围,眼看着整个人都快要坏掉了,竟然还能得出中意的评价。

    季轩眼睛眉毛皱到了一起:“那大人不喜欢。”

    “没有……”

    “那大人已经如此厌恶我了吗?”

    “不是……”

    虽然很开心你终于有了正确的认知,但是为什么回有这么严重的负罪感啊。

    季轩将桌上的蘸料分给周围的吃瓜群众,失落的坐在桌子一脚夹菜,吃饭都不开心了。

    吃瓜群众们也不嫌弃“那大人”的口水,得了蘸料就各回各座,吃了后直竖大拇指。

    但季轩对这些振聋发聩的赞美声充耳不闻,害的沈梦君负罪感支线飙升。

    不是,真不是你的原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