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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拼饭

    “啊?二哥不是拿了四个馒头过去吗?”

    农村蒸的馒头可不比以前楚迎雪在超市里买的,那真是跟枕头一样大。

    “一人两个,他们全给吃了。”

    楚长乐把锅里还剩的两个馒头拿到盘子里往饭桌上端,楚迎雪抓着他的胳膊:“三哥,他们吃这么多撑坏了怎么办?”

    “那人家要,咱不给,显得咱们扣扣搜搜的。”

    楚迎雪叹了口气,知道楚长乐这么想也是人之常情。

    就是不知道那两个人是怎么想的。

    楚迎雪一进门,菜还是满满当当在盘子里的,就是沈衡和李满一人手里掐这一块馒头,腮帮子鼓鼓的,嚼得青筋都出来了。

    “小李警官,你下午还得往镇上走呢,吃太多了再运动,对身体不好。”

    楚迎雪心道,虽然这俩人一个个子高,一个肚子圆,都是年轻力壮的汉子,但是吃两个大馒头,可就太夸张了。

    一般的劳力吃下这么一个馒头,就撑得肚子鼓鼓的。

    况且这俩人的家庭条件也没到看见白面馒头走不动道的地步呀,这是何苦来的。

    “迎雪,唔还能吃!”

    李满嘴里塞的满满的,话都说不清了。

    那边沈衡也是,就像楚迎雪不发话,他就要撑死自己似的,一边盯着她一边嚼。

    楚长安在一边双手抱胸:他给妹妹蒸的大白面馒头都被嚯嚯了!

    楚长平在炕里边看热闹。

    这俩大傻子嘿,要有一个能追上他妹妹那都算奇迹出现了。

    楚迎雪不知道的是,这俩人就是因为她下桌之前让他们多吃一点,就针尖对麦芒比了起来,开始往肚里疯狂炫馒头。

    “衡哥,你也别吃了,你下午不是还有活计吗?你们要是觉得我二哥蒸的馒头好吃,走的时候一人我给你们带一个,成吗?”

    楚迎雪直接伸手,一手一个把两人手里的馒头给拿了下来。

    李满嚼了一会儿嘴里的馒头,突然往外跑,然后听到他“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这声音够恶心,引得沈衡也受不了,跑了出去把嘴里的馒头往外吐。

    楚家兄妹:“……”

    楚迎雪这辈子都没这么无语过。

    “咳,咳咳,迎雪,你说的对,是不能吃太多哈,那个,我吃饱了,局里还有事呢,先走了!再见!”

    李满几乎是落荒而逃的。

    这简直太丢人了,在喜欢的人面前竟然吐了一地。

    沈衡也没好到哪去,咽了咽酸水,火辣着脸,从门后找到笤帚把他俩吐的给扫到了茅房里面。

    “我也先走了,我回去给我爹做饭。”

    “哎,衡哥,你带点菜走吧,就不用再做了。”

    桌上的菜还没怎么动呢,楚长平三个也就光专注看沈衡和李满两个人的表演了。

    楚迎雪进屋端出两盘菜来,一盘是鸡蛋蒜薹,一盘是猪头肉,猪头肉上面还扣着个大馒头。

    “你拿着吧衡哥,”楚迎雪把盘子塞到沈衡手里,“我这是把你当朋友,那事儿,以后别提了成吗?”

    沈衡不知道楚迎雪为什么会这么决绝地拒绝自己。

    但是他早就做好了要打长期仗的准备。

    “成,那我们以后就是朋友。我给你的东西你就收着吧,权当是你哥给的。”

    沈衡明白什么叫以退为进,虽然是哥哥,但难保以后不能变成情哥哥!

    “行,那我以后也把你当哥!”

    沈衡肯退让,楚迎雪自然高兴。

    两厢都十分满意,事情稀里糊涂地被圆满解决。

    “来,妹妹再进来吃点,刚才你肯定没吃饱。”

    楚长乐已经把大虾给楚迎雪剥了一碗,等她来吃。

    什么虾啊螃蟹啊,晚上去浅海的地方捉一捉一箩筐,都不算什么,退到干公社的那几年,这都是晒腥粪的东西。

    可惜妹妹虽然生在海边,长大却没挨着海,喜欢吃这些海货图个新鲜。

    “谢谢三哥。”

    楚迎雪笑得甜甜的,她确实没吃太饱,因为刚才在沈衡旁边如坐针毡,她就想着赶紧吃几口溜掉。

    楚长乐调的蘸料只有酱油和蒜,但是沾上这海捕的大虾格外鲜美。

    楚迎雪吃的像个小仓鼠,三个哥哥围起来光是看着就开心。

    “妹妹喜欢吃,咱们以后自己去捉。我上次还抓到了只这么大的,”楚长乐两只食指一比,大概二三十厘米,“我拿去镇上卖卖了五块钱呢!”

    “真的!这么大?”

    小仓鼠楚迎雪瞪大了眼睛。

    “嗯,”楚长乐有成就感极了,“我下次再抓到就不卖了,带回来给妹妹吃。”

    “三哥真好~谢谢三哥!”

    楚迎雪是真乐了。

    她以前在现代,手里有钱都难买,个头大的都是养殖的,想吃新鲜的虾也不容易。

    楚长安和楚长平对视一眼,看着楚长乐。

    就你小子会讨妹妹欢心是吧?

    当时你出生就应该把你卖了换棒槌。

    更深露重,山海湾的村长却出现在镇上。

    这块都是两层复式小别墅,住的都是镇上有名头的人。

    “向厂长真是神通广大,没想到这件事还能有转圜的余地。”

    孙民海给向金龙倒酒,向金龙是孙民海姑姑二嫁之后,那边儿带的孙子。

    为了救孙世文出来,孙民海这几天到处求爷爷告奶奶。

    “海叔,咱们都是一家人,说这话干什么,来来来,喝酒,喝酒。”

    向金龙四十多岁了还眉眼清秀,戴个长方形金丝框眼镜,又有商人的干练还带着读书人的沉稳。

    对待孙民海礼数很是周到,脸上的笑一直都没落下过。

    旁边坐了个年轻人,跟向金龙带了三分像。

    “不喝了不喝了,这天色都挺晚的,喝醉就回不到村里了。向厂长,我这就告辞了,下次有空再来拜访。”

    孙民海起身,他今天本来也不是来吃饭的。

    找人办事,没点好处是不行的,之前孙民海已经拿了两千出来。

    况且孙民海知道,这个案子还要二审,楚家那几个小畜生一定不会善罢甘休,就又送了两千块钱来。

    “那我就不送了,海叔,慢点走。”

    “留步留步!”

    孙民海走后,向金龙脸上的笑容消失,厌恶地将孙民海用过的杯筷以及他夹过的菜全都让佣人撤下去。

    一个乡下来的泥腿子,满身都是廉价的土烟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