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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书生

    长离,古称离城,是东洲历史上第一座真正意义上的城市。

    三千年前,华族始祖轩辕昊被推举为部落联盟首领时,在此建都,称为离京。轩辕昊逝世,龙皇“公孙暮”继位为部落首领,建立东洲大陆上第一个国家大华朝时,也于此建都,并兴建了历史上的第一座王宫“神羽王宫”。

    三千年前的长离是什么样牧云翊并不知道,但他知道那时的长离是最为繁华最为辉煌的时代,那时的长离,是关西关东乃至整个东洲的中心。那时的东洲百族、四方万万部落之人,无不以能到长离为荣,无不以能在长离定居而为终身幸事。不过可惜,就是这样一座辉煌的城市,却自华朝“五候之乱”,华朝分崩离析之后,便逐渐变得没落,华朝之后虽有数个关西王朝建立并定都于此,但因为各种原因,长离却始终没有复兴起来,以至天下中心的位置逐渐被关东的洛京洛宁城所取代。

    游走于长离的街道之间,牧云翊等人均被长离的繁华所震撼。做为古城,长离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而且做为关西都督府所在地,更是繁华得难以想像,长离人口达五十余万人之巨,而整个关西人口也不过才堪堪三百余万。

    长离不但是关西的中心,还是东西方商路的起点,关东商人若要前往西域十六国乃至泰西诸国行商,必先到长离休整,而西方商人东来辰朝,长离也是他们必经的落脚点,是以自古以来长离的商业便极为发达,在繁花似锦的大街上,不但有黑瞳黑发的华族人,还能看见高鼻深目的泰西人,金发碧眼,远在西方万万里之外的西洲的塞尼格尔人。

    此时正是傍晚时分,离太阳落山还有些时间,也正是城中最为热闹的时候。牧云翊与一众护卫一路向城南而去,牧云翊虽从未来过长离,但长离南市的繁华他却是早有严闻。

    缓步而行,看着街道上那穿流而过的的人群,感受着那片繁华和安宁,他不由产生了一丝向往,但随后他却又自嘲一笑,山北虽苦寒且多战乱,但那里却是他的家,有他不可割舍的亲人与族人。

    当行过一条街口,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特殊的香气,这香味浓郁扑鼻,惹人生津,顿时令牧云翊眼睛一亮,顺着香味望去,便看见不远处一家挑起店帘的小店时,他顿时就笑了。

    “走,去瞧瞧。”

    众护卫顺着他指向的地方望去,见是一家看起来不怎么起眼的桂花鸭铺,铺前挂着一串的桂花鸭,铺子生意不错,光顾的客人不少。

    来到鸭铺前,打量了一下,牧云翊径直向里走去,铺子并不大,外面排队的客人不少,不过店堂里到有空位,找了张空桌坐下,顿时就有伙计上前招呼。

    “这位公子,想吃点什么,本店的桂花鸭可是长离城的一绝,要不来点”

    伙计倒会招呼客人,见牧云翊穿着虽然普通,但这衣服料子却实在不一般,而且气度不凡,再加上边上随从着的几个护院,看来不是城中那位大人家的公子就是关东来的富豪子弟。

    牧云翊笑着点头道“行呀,给我们先来两只,再来点拿手的鸭肴,对了,有鸭血汤么”

    “这个自然是有的,不瞒您说,小店的鸭血汤远近闻名,保您喝了下次还想来。”伙计应了一声,连忙下去准备了。

    店家的动作很快,不一会儿切好的鸭子和小菜就上来了,还有牧云翊特意要的鸭血汤。先用筷子夹了块鸭子放进嘴中,略微一嚼,满口生香。再用调羹喝一口汤,鲜美的滋味充满了口腔,令他顿时叫好。

    就在牧云翊刚要大快朵颐之时,小店之内又进来了两人,他坐的位置本就离店门不远,一抬眼便看清了来人的模样,只不过看清来人后他不由一愣。进来的两人乃是一男一女,男的二十左右年纪,一袭青衣,修长身材,鼻若悬梁,唇若涂丹,肤如凝脂,端端是一位文秀俊朗的佳公子。而那女子约莫十六七岁年纪,着了一身深蓝色织锦长裙,裙裾上绣着洁白的点点梅花,用一条白色织锦腰带将那不堪一握的纤纤楚腰束住,低垂鬓发斜插镶嵌珍珠碧玉簪子,她衣衫飘动,身法轻盈,清丽秀雅,容色极美。两人缓步走进小店,行走间比肩而行,轻声细语,行为举止颇为亲密。

    男的俊朗,女的貌美,旁人见了无不暗道真真是一对郎才女貌,但牧云翊却是心中惊讶的同时又是难堪,无他,进来那二人中的女子正是他的表妹白子萱。

    牧云翊与白子萱自小青梅竹马,两人又有婚约在身,加之对于这个表妹牧云翊内心也很是喜欢,是以在牧云翊心中,白子萱早早就是他的妻子了,如今却见她与那俊朗男子并肩而行,举止间又是那般的亲密,心中顿时一阵无名火起,猛然站起身忍不住就要冲上去将那个小白脸揍上一顿,但随既想到此处乃是闹市,又不清楚哪人与白子萱又是何种关系,贸然冲上去除了惹人笑话外,恐怕还会让白子萱生气,于是只得压下心头火气,喊出声来:“子萱表妹!”

    白子萱听到有人唤她,便向声音传来处望去,待见到是牧云翊时,心头一跳,面上不由闪过一丝惊慌与尴尬,不过随后又转为了平静,她缓走几步来到牧云翊桌前,面带笑意:“真巧啊表兄,没想到你也在此处。姑父呢?没与你在一起吗?”

    牧云翊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将目光看向了紧跟随在白子萱身后的哪个青年,问:“子萱表妹,这位仁兄是?”

    白子萱还未答,哪个青年便上前一步,抱拳道:“在下姓岳名允炆,乃是新月卫都指挥使的次子,这位想来应该就是子萱姑娘的表兄,赤颜卫的长公子牧公子了吧,在下久仰牧兄的大名。”

    牧云翊本就因这小白脸与白子萱走得太近而对他生不出好感来,如今听他不用白姑娘而是用子萱姑娘这等颇为亲昵的称呼来称呼白子萱,内心更是不爽,但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别人对他以礼相待,他也不太好失了礼数,于是也抱拳道:“岳兄原来是新月卫的二公子,当真是失敬失敬。”

    山北九部各有强弱,其中以赤颜、新云、雨雄、叶赫四部最强,称为上四部,雪唐、新月、九原、嵩阳、荼岩次之,称为下五部,而下五部中,实力最强者便是这新月部了。近二十年来,经过当代新月大君长“岳宏义”的励精图治,新月的实力大为增强,已隐隐有超越上四部中实力最弱的叶赫,成为新的上四部之一的架势。

    双方见礼完毕坐下后,牧云翊随口便问:“我这表妹常居于府中不怎么出门,却不知岳兄是如何与她想识的?”

    岳允文一笑,道:“说来也没什么,午时我在路旁闲游,见几个地痞流氓在调戏子萱姑娘,于是出手教训了他们一顿,这才与子萱姑娘相识的。”

    之前见白子萱未带护卫,牧云翊便知她应是偷跑出来的,如今听得她遭人调戏,不免心中后怕,忍不住扭头瞪了白子萱一眠,白子萱被他一瞪,也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牧云翊又问:“岳兄莫非也是随同家中父兄南下,为那大辰皇帝送岁贡的?”

    在牧云翊想来,这岳允炆既是新月部的二公子,那恐怕也与他一样,是随同家中父兄南下长离,见识见识这座千年古城的苍桑与繁华,却不想岳允炆却是摇了摇头。

    :“小弟非是随父兄南,而是为了在这长离城中读书求学的。”

    :“读书求学?”

    岳允炆点头:“家父常说,书乃道之载,常读书可知礼明义,是以从小便将我送到这长离城中拜了文学大家“荀夫子”为师,以求学问,想想到如今,己有五六个年头了。”

    :“哦”

    白子萱惊讶道:“之前与岳公子交谈便觉公子学识渊博,却原来是荀老夫子门下,怪不得。”

    :“哪里哪里,在下虽拜入夫子门下,却也不过是记名弟子,而且相比于诸位师兄,我这点微未学问算得了什么。”

    岳允炆嘴上虽然谦虚,但脸上的那一丝得意却被牧云翊看得清楚,他最烦那些文人的就是这一点,明明很在意的事,却又要表现得那么云淡风轻,一点也不爽快。在他看来,身为血性男儿,凡事都该光明磊落,又何须如小女儿那般惺惺作态。牧云翊对这岳允炆本就不喜,如今见他这般作态,心中更是对他厌烦起来。

    :“荀师乃学博天下的一代宗师,虽为两代帝师,文人领袖,但亦不忘设教坛于宫墙之外。之后虽因直言进谏触怒天颜,以太傅之身被贬为白衣,发配关西,却也将文风带到了这文学荒蛮之地,他创立的长离书院如今也是关西一等一的书院,岳公子,能拜在他老人家的门下,当真令人羡慕。”

    白子萱虽然也看到了岳允炆脸上的得意,但她对此却是视而不见,内心之中也是毫无波澜,她本就喜爱文学,从小又拜得名师,早就将自己归为文坛弟子一类,对于文人间的一些作态也早已是见怪不怪,甚至有时她也会如此,所以倒也没像牧云翊那般生出讨厌与反感。

    :“确实,能拜在恩师门下,虽是记名,却也是我此生之幸事。”

    两人在哪侃侃而谈,一时间牧云翊却是插不上嘴了,莫说他不认识什么荀夫子,就是连长离书院他也是没听说过。

    牧云翊插不上话,哪二人却是越聊兴致越高,话题也从书院夫子转到了诗词歌赋,人文地理,趣闻杂事,这让只能说是识字的牧云翊更加说不上话了,见他们二人在哪相谈甚欢,自己只能闷头吃菜,一时间牧云翊只感内心苦闷难受,却又毫无办法。

    夕阳西下,夜幕降临,相谈甚欢的两个人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甚至兴之所至,还要相约夜游长离,见两人对视间那眼眸中的丝丝情意,牧云翊哪里还敢在让他们相处下去,是以便以出来已久,在不回去恐家人担心为理由,否决了两人夜游长离的提议,两人虽是不舍,但牧云翊说的却也在理,于是只得惜惜相别,相约来日在聚。